IPRpark:这就是知识产权的圈子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
(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
(三)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如果工商营业执照未注明详细经营范围,需同时提交公司经营范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注: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如果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需上传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经营范围)彩色扫描件。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
(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
(三)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如果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名称,需同时提交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注:
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如果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需上传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如果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名称,需同时上传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彩色扫描件。
(一)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表。
(二)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四)授权委托书。
(五)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的申请方式有三种:直接递交、邮寄办理和在线办理。
商标代理机构注销的申请方式有两种:直接递交和邮寄办理。
如果采用直接递交的方式,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专门受理窗口办理。
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备案材料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件人:收文科,邮政编码:100055。
(一)新登记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业务,可进入“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点击“我接受新版(2017版)”,点击右侧的“代理机构备案申请”,在线办理。
(二)已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备案业务,可进入“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点击“我接受新版(2017版)”,从“用户登录”进入,在线办理。如果没有数字证书,无法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进行商标代理机构变更。
在线办理如果出现收不到验证码的问题,请尝试按以下步骤解决:
(一)查看向我局报送的电子邮箱是否填写错误。
(二)查看电子邮箱的垃圾箱或草稿箱中是否有我局发送验证码的邮件。
(三)尽量选择网易、新浪或qq等常用邮箱作为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
(四)验证码有效期为30分钟,请耐心等待,不要在此期间反复点击“获取验证码”的按钮。
如果备案、变更、注销成功,申请人可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代理页面下查询到相关信息;如果备案、变更不予受理,可以通过报送的电子邮箱查询结果。
十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后如何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代理业务?
新成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后如果要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商标代理业务,须申请并领取数字证书后,方可通过网申开展业务。
有关数字证书和网上申请的问题,请打技术咨询电话63219461、63219463。
十三、商标代理机构在哪里查询备案流程并下载所需书式?
商标代理机构可在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页面下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和《关于发布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书式的公告》中查询备案流程并下载所需书式。
十四、在线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业务对电脑有何要求?
建议在浏览器使用IE9.0及以上版本(支持IE8.0),屏幕分辨率1280*768及以上的电脑环境下访问。
商标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无须缴纳费用。
十七、如何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中“身份证明文件编号”栏?
身份证明文件编号应当与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证件编号一致,即应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应当与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
可以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经工商登记的商标代理机构,其经营范围中应当含有“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服务”或者“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的申请方式有三种:直接递交、邮寄办理和在线办理。
直接递交的,商标局对按要求填写的备案表及交验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留存交验文件的复印件。邮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要求填写备案表并提交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在线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要求填写备案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直接递交的,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专门受理窗口办理;邮寄办理的,备案材料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文科,邮政编码:100055;在线办理的,可进入“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网址:http://wssq.saic.gov.cn:9080/tmsve/)按流程办理。
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如果工商营业执照未注明详细经营范围,需同时提交公司经营范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注: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如果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需上传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经营范围)彩色扫描件。
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怠于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名称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 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变更其他备案事项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