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辰集团公开竞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
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以下简称“东辰集团”)于2019年6月3日经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营中院”)裁定合并重整,同时,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为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东辰集团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已经于2019年5月6日发布了招募战略投资人公告。
截至2019年8月15日东辰集团等十一家企业项下的生物医药板块、乙丙橡胶板块、石油化工、机电设备、物业板块、房地产、仓储物流等项目均有意向投资人提出了投资意向。
二、保证金缴纳、竞争文件索取及确定重整投资人的程序
为了更好的确定东辰集团适格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现通知有意向的投资人在2019年8月26日至9月4日16:00前向管理人交纳竞争投资人保证金,具体保证金的数额详见附件1。在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意向整体投资或各板块分别投资,各板块分别投资的应注明投资的板块。
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 8112 5010 1200 0684 835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各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后将在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期间在管理人指定的地点索取竞争性确定重整投资人的相关文件,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重整投资申请书和重整投资计划书等相关文件,如果有投资人对东辰集团整体投资的,管理人将优先考虑。管理人将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在评审中对东辰集团整体投资的将优先考虑,如没有对东辰集团整体投资的,评审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确定重整投资人相关文件要求和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意向书的内容综合评选适格的各板块重整投资人。
三、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唐律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18504534299 13371550511
望各意向投资人按照上述公告要求及时缴纳保证金并按时递交相关文件。
附件:各板块的情况
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