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吉安公安
发布警务信息、开展安全提示、解读政策法规、回应公众关切、服务百姓民生、讲好民警故事,不断提升传播力、服务力和互动力。关注吉安公安,携手搭建警民“连心桥”,构筑平安“共同体”!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驾仕派  ·  奥迪一汽Q6L ... ·  16 小时前  
驾仕派  ·  奥迪一汽Q6L ... ·  16 小时前  
肉眼品世界  ·  面向生产服务的大模型评估体系探讨(附下载) ·  16 小时前  
肉眼品世界  ·  面向生产服务的大模型评估体系探讨(附下载) ·  16 小时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ISO IEC ITU联合发布2月工作项目清单 ·  昨天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ISO IEC ITU联合发布2月工作项目清单 ·  昨天  
互联网那些破事  ·  腾讯公布2024年全年业绩:净利润1940. ...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吉安公安

微信发布公告:将封禁!

吉安公安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互联网安全  · 2025-03-18 22:07

主要观点总结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关于处置违规荐股行为的公告》,指出部分运营者存在违规荐股行为,包括无资质机构或个人违规荐股、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诱导用户投资及实施诈骗。平台将加大治理力度,采取删文、阶梯处理直至封禁账号的处罚措施。同时,提供三个相关的链接案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违规荐股行为严重

部分运营者在不具备专业资质的情况下,为他人提供荐股服务,编造虚假信息,诱导用户进行投资或实施诈骗,严重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

关键观点2: 平台将加大治理力度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表示,为了营造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确保用户能够理性投资,平台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规范这些行为。

关键观点3: 处罚措施严厉

对于违规荐股、编造虚假信息诱导用户投资或实施诈骗的行为,平台将采取删文、阶梯处理直至封禁账号的处罚措施,以维护平台的公正和用户的权益。

关键观点4: 提供三个相关链接案例

除了公告内容外,还提供了三个与主题相关的链接案例,包括《法治日报》报道吉水公安的“旅游警务”、婚房泡汤的骗局以及走捷径的过路费欺诈。


正文


3月17日,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关于处置违规荐股行为的公告》。 《公告》指出,平台发现部分运营者在自身不具备专业资质为他人提供荐股服务,或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诱导用户进行投资及实施诈骗的行为。

图片


典型违规示例
无资质机构或个人违规荐股
案例一

图片

案例二

图片

以“高收益高回报”诱导用户投资
案例一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