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拍直行转弯互不相让
引起酿惨烈车祸,都在等对方减速!
(视频来源:网络)
本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交通数据分析,
今年10月期间,
上海发生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中,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
行人先行的,
排在事故原因第一位。
截止目前,本市用于抓拍“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设备已增至21套,除大华路华灵路十合一电子警察外,真华路大华二路口也有“转弯不让直行”电子警察。
电子警察设备抓拍“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违法行为点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实施“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违法行为被记3分,处罚款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在没有左转弯箭头灯的路口,绿灯放行后,左转弯车辆应观察对向是否有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在确保安全且不会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方可左转弯。
当左转车辆妨碍到直行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时,就会被电子警察抓拍。
来源:上海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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