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节,“妇女”不快乐!
在官方辞典的定义中,“妇女”是成年女子的通称。而在司法解释中,14岁以上的女性都是妇女。虽然今天一句“88年的中年妇女”,让无数人扎了心;但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在毛主席“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的号召下,“妇女”成了可顶半边天,“管教山河换新颜”的骄傲存在。
作为被解放的劳动力,妇女们开始彪悍地出现在花花绿绿的宣传画上。肩扛麻包气儿不喘,炼铁挖煤样样行,虽然能力无极限,但遮着脑袋雌雄莫辨的人设,却也让“粗糙”、“健壮”成了“妇女”的关键词。
而在传统文化中,“妇”字被解释为“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出嫁才为“妇”,当了媳妇儿还得三从四德,收拾家务,像“老妈子”一样兢兢业业。虽然女性地位逐渐提高,但“妇女”还是被符号化、狭义化,成了没文化的老女人,或是家庭主妇的代称。
此外,没有“妇男节”对应的“妇女节”,本身又有“提高妇女权益和各方面地位”的政治内涵。在这种语境下,女人被盖戳认定为“弱势群体”,思想独立开放的女性既不愿被称作“妇女”,也不愿享受节日特权。
而提前一天的“女生节”,本身就为娱乐而生,没那么大负担。有了狂欢表白嘿嘿嘿的新节日,“妇女节”更是直接转化为慰问长辈的“母亲节”。Whatever,你们开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