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森把书还给我的时候,一枚书签滑了出来。我慌乱把书签抽出来塞进笔记本,米小北就在这时晃着肩膀闯了进来。
“我要去见上帝了!”米小北把书包甩在桌面上,一屁股坐下来,“你知道吗?那个全世界最恶毒的女人居然找到了新办法折磨我,你猜是什么?”
他说完朝我瞪眼,单眼皮一眨不眨,仿佛我就是那个女人。
“什么?”我有些木讷地配合。
“桑雨落,我要你猜呀!一点儿娱乐精神都没有,无聊透了。”他扫兴地嘀咕。
我转过脸不去看他,抓起英语书装样认真念单词。其实我一点儿都专注不起来,心思全在那枚书签上。我忍不住抬眼注视前桌诺森的后背,心头泛起麻酥酥的涟漪。
这是他给我的第六枚书签。
一直记得第一次见到诺森的情景。
那是开学第二天的下午,一个穿着天桥中学校服的短发女生推开教室门,汗水浸湿面颊,刘海乱成水草。几十双眼睛随着空调喷出的冷气一股脑儿扫过来,女生哆嗦一下,一个趔趄倒下去。
当她醒来时,第一眼看见的那个男生,有着清爽的面孔,高挺的鼻梁,眼睛被长长的睫毛覆盖,像盛开在夜空天幕上的钻石花。
他抱着她飞奔,将她交给医务室的老师。
这个女生就是我,桑雨落;那个男生就是诺森,一个爱读书、眼睛里永远装着纯净蓝天的男生。
有人问我为什么要从天桥中学转过来,那可是全市最牛的初中,多少人挤破脑袋想要往里钻。我抿着嘴躲闪他们的目光,就像露珠躲闪阳光一样。
有些事情,是不适合拿出来讲的。但是我差点儿对诺森说了。
那天体育活动课,他中途跑回教室喝水,撞见埋头涂鸦的我。
“嘿,你怎么不出去活动?”他接了杯水,站在不远处问我。我把字写得飞快,头低到不能再低。
“你看起来有故事。”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冒出一句。我的心猛地一惊,慢慢抬起脸,与他的眼睛猝不及防地交汇。他含笑的眸子里有清澈温和的光芒,让我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
“没……没有啊。”我的心跳得很快,胡乱地转动手上的笔,大脑陷入混沌。
“那你为什么从天桥中学转来?”他接住我躲闪的目光。
“嗯……说起来事情并不复杂……”我吸了口气,鼓励自己平静一些,但话到嘴边又止住了。
因为他看起来值得信任,我就可以无所顾忌地告诉他吗?我听见心里有反对的声音。
诺森的脸上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放下水杯离开教室时,他转身说了一句吓人的话:“忧郁的桑雨落,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吗?”
他把“好”字喊得那么坚定,让我有点儿想哭。为什么全世界只有他捕捉到我的忧郁?
于是我们就做好朋友了。我还是没有告诉他我转学的原因,只对他说我跟爷爷住一起,爷爷是个作家,家里有很多藏书。他提出要跟我借书,我便悄悄地把爷爷的书拿出来借给他。
诺森的兴趣很广泛,历史、科学、文学,什么都看,而且效率很高。最开心的是,他每看完一本书,在还书的时候,都会送我一枚书签。
书签很普通,在我看来却非比寻常,因为每枚书签的背面,都有他送给我的一个秘密。
用秘密交换好书,他说,这很值得。我为拥有他的一个个秘密而激动不已,我感到身体里的忧郁细胞在诺森的一个个秘密的攻击下,渐渐地冰消雪融。
和诺森截然不同的是我的同桌米小北,他总是咋咋呼呼的。
“猜出来了吗?”吃午饭的时候,米小北端着餐盆挤到我身边,“你猜,那个全世界最恶毒的女人,想出什么法子折磨我?”
“真无聊。”我用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抗议。用“全世界最恶毒的女人”形容自己的妈妈,我看他才是全世界最恶毒的儿子。
“今天早上她告诉我,以后不逼我早起跑步了,减肥妙计改为戒肉!天呐,戒肉!从今天开始,以后的每顿晚餐都不给我肉吃了!我是不是很可怜?桑雨落,你比我幸福多了!”
说完,他朝着筷子上沉甸甸的大排一口咬下去。咳,可怜的胖墩永远别想瘦下去了!
“你妈妈一点儿都不恶毒。”我把盘子里的青菜吃个精光,起身对米小北说,“有妈妈在身边多好,你真幸福。”
回到教室,趁米小北不在,我赶紧把夹着书签的淡绿色笔记本拿出来。整个上午我都在猜,诺森的第六枚书签又藏着怎样的秘密。
满满的期待之下,我翻出来的却是一片空白。书签不见了!
书签一定是被谁偷走了。我的第一反应当然是米小北。他离我最近,而且是个擅长恶作剧的人。
可是,如果我轰轰烈烈地找他算账,把事情闹大了,众人皆知诺森送我书签,怎么收场?想到这儿,我只能忍气吞声。
米小北抹着油汪汪的嘴唇进来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不要再跟他同桌了!
拥挤的办公室里,我站在班主任办公桌的侧面,看她正给墙角一株百枝莲浇水。
“外因固然重要,但起决定作用的是内因。就像这盆百枝莲,不喝露水不见阳光,整日蹲在角落里,但浇点儿自来水就出落得亭亭玉立,是自己的心态和功夫。”她说完,扶着眼镜架看我一眼,转到桌前收拾一叠试卷,递给我,“拿着,帮我发下去。”
我接过试卷,有些伤感,也有些振奋。
日子就这样守着讨厌的米小北继续,幸好还有前桌的诺森。当我疲倦的时候,当我沮丧的时候,当我迷茫的时候,一抬起眼,他坚定的后背总能给予我勇气和力量。
安静的夜晚,我一个人坐在台灯下,把五枚书签拿出来,一字排开。这是一天中最私密的时光。
秘密一,在幼儿园,我喜欢一个叫赵天慧的女生,后来才知道,她午睡老是尿床,我就不喜欢她了。
秘密二,七岁时,为了得到一套变形金刚,我每天放学后去垃圾箱翻矿泉水瓶,悄悄带回家,结果被对面楼道的一个女生发现,她叫我小乞丐。
秘密三,小学三年级,被老妈拎去理发店剃了个光头,觉得丑爆了,整个暑假没出门。
秘密四,为了一个女生,和比自己壮几倍的六年级男生打架,输了,那个女生在一旁看着,没有来安慰我,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为女生打架。
秘密五,初一那年暑假,我终于攒够了买一部智能手机的钱,悄悄买了号码办了包月,结果没出三天,就被火眼金睛的老妈发现了。
像阳光一样的诺森,他竟然愿意把心底的秘密交给我,虽然秘密很小,却成了我强大的精神支柱。
可惜第六枚书签不见了。第七本书借出去好多天了,我期待着第七枚书签,可是,他迟迟没有还书。
阳光暖暖的中午,我和诺森碰巧在盖浇饭的队伍里相遇,而且他就在我身后。
他突然说:“糟糕,我的饭卡忘在教室里啦。”
“用我的吧,我帮你一块儿刷。”我很高兴有机会这么说,这相当于是我请客。
“不用,我付现金。”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十元的人民币,在我面前得意地扬了扬。我有些难过,就这样错过了一次感谢他的机会。
冬天的第一场雪飘落的时候,我们躲在教室里吹暖气啃复习卷,我终于等到了诺森的第七枚书签。和以往不同,这次他当着我的面把书签塞进一个信封,信封上写好了我的名字,贴好了邮票。
“怎么啦?”我感觉到他的反常。
“没什么。让你体会一下收信的美妙感觉。”他说完,用双面胶封好口,塞进书包。
期末考试结束那天,我收到了第七枚书签:
桑雨落,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枚书签。
我要走了,跟爸爸去另一座城市。
当你第一次出现在教室门口,我们就知道,你是天桥中学的尖子生,因为突然失去爸爸,无人照顾,只好投奔爷爷,转到我们城北中学。
这些是班主任提前告诉我们的。
她说,桑雨落是一朵骄傲的花,我们要让她在新的土壤重新绽放美丽。
PS:秘密七,那天说没带饭卡,是我骗了你,本想蹭你一顿,一眨眼又没了勇气。
也许有一天再见到你,我会勇敢地跟你说:“走,我请你吃饭。”
还有,原谅我把第六枚书签收回,那上面写的话有些欠妥当,你就当没看见,好吗?
大雪开始慢慢融化,雪地白得叫人心疼。我把第七枚书签放进衣服口袋,沿着路慢慢地走。
天空在我面前亮起来,仿佛升起了两朵钻石花。我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第六枚书签写了什么话,但我知道,那一定很温暖,很美好。
作者丨徐玲
摘自:杂志《意林·小文学》2014年4月下月刊
校对:经典微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