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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专题研究 | 四类个人养老金产品该如何选择?

招商定量任瞳团队  · 公众号  ·  · 2022-12-06 09:49

正文

四类个人养老金产品该如何选择?

2022年11月4日五部委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与此同时,相关的税收政策、账户开立、产品投资等配套政策陆续出台,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进入实质性推动落地阶段。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可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本文重点分析这四类产品的特点,并提出投资参考。

个人养老金产品:特征分析

  • 储蓄存款 :特定养老储蓄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 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储蓄存款(包括特定养老储蓄)可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以特定养老储蓄为例,产品类型为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期限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需满35周岁才可购买;产品适用专用利率,目前整存整取的利率为3.5%-4%,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

  • 个人养老金理财: 以中低风险等级为主,风险保障机制较强。 目前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暂未公布。以养老理财产品为例,养老理财产品已试点1年,目前共计50只,募集规模超600亿。产品以封闭式5年期、中低风险、固定收益类为主;业绩比较基准在5.8%至8%之间,产品收益较稳定但仍有少数产品短期略有亏损;产品引入了平滑基金、风险准备金、减值准备等风险保障机制,以熨平波动、增强产品风险抵御能力。

  • 个人养老金保险 :具备保证利率,2021年实际结算利率约4%-6%。 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可提供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首批7款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均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供稳健型、进取型两类账户,具有不同的保证利率,7款产品中有4款产品的运行时间已超1年,2021年结算利率在4%至6%左右,均超过保证利率。除投资收益以外,部分产品还针对特定场景提供对应保障金。

  • 个人养老金基金 :风险类型覆盖面广,可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 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共129只,均为养老目标基金,其中目标风险基金具有稳健型、均衡型和积极型,目标日期的区间覆盖了2025-2050的时间段,产品覆盖面广。部分个人养老金基金的权益仓位较高,易受市场短期波动影响,适合长期持有。

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参考

  • 投资者应立足于自身风险偏好选择合适的产品。 养老储蓄和个人养老金保险适合极度厌恶亏损的投资者;对于低风险投资者,个人养老金理财和个人养老金基金均可考虑。其中个人养老金基金可重点考虑稳健型养老目标基金、目标日期2025、2030的产品。中高风险投资者可重点考虑个人养老金基金,首批129只个人养老金基金中有50%的产品为中高风险,整体权益仓位较高,短期持有受市场影响较大,适合希望长期参与权益市场的投资者。

风险提示:本报告仅作为投资参考,亦不构成投资收益的保证或投资建议。

目录

I

个人养老金制度加速落地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2022年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与此同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就个人养老金税收政策、账户开立、产品投资等方面进行明确或征求意见。随着多个配套政策陆续出台,有力推动了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

1、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配套细则陆续出台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养老第三支柱的建设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意见》中最大的看点在于个人养老金由产品制转为个人账户制,税收优惠政策与个人账户绑定。同时,《意见》进一步扩大了个人养老金的产品选择范围,可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此外,《意见》还就参与人、缴费水平、领取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意见》的发布对于我国养老金保障体系的完善具有战略性意义,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但该文件暂时并未对个人养老账户的形态、养老金融产品的范围、税收优惠的方式、资金提取的条件和方式等关键政策细节作出说明。

自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来,有关引导与支持个人养老金的具体政策呈现加速落地的趋势,政策围绕着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等多方面展开,全面推动养老第三支柱的发展。

6月24日证监会发布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中明确了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

7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自2022年11月20日起,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试点阶段,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业务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9月26日,国常会决议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具体包含三项政策细则: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下降到3%。

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与此同时,相关的税收政策、账户开立、产品投资等配套政策陆续出台,有助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的发布,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进入实质性推动落地阶段。11月18日证监会发布首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产品和销售机构名录,包含40家基金管理人的129只养老目标基金以及37家基金销售机构。11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披露了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包含6家公司的7款养老保险产品。

2、个人养老金的参与流程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对个人养老金的参与流程进行了全面的规定,该办法包括总则、参加流程、信息报送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管理、个人养老金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和附则,共8章 52 条。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关于参与流程、投资选择、提取方法等梳理如下:

1)参加范围: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实行个人账户制度, 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 ,实行完全积累。

2)缴费水平: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 上限为12000元 。参加人可以 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 ,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

3)税收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 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4)账户开立:

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 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5)投资: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 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 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销售机构应为参加人提供便利的购买、赎回等服务,在符合监管规则及产品合同的前提下, 支持参加人进行产品转换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6)领取: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检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3、首批产品及机构名录陆续公布

随着配套政策的逐渐完善,满足政策要求的机构和产品名录也陆续公布。

11月18日证监会发布首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产品和销售机构名录,包含40家基金管理人的129只养老目标基金以及37家基金销售机构。各家基金公司已陆续公示名录产品新增Y份额。Y份额专门为个人养老金设定,参与者需要时可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

11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披露了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包含6家公司的7款养老保险产品。具体来看,7款养老保险产品包括:国寿鑫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太平岁岁金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太平盛世福享金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泰康臻享百岁B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7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自2022年11月20日起,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试点阶段,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业务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II

个人养老金产品:特征分析

1、储蓄存款:特定养老储蓄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一级资本净额超过1000亿元、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具有较强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储蓄存款(包括特定养老储蓄,不包括其他特定目的储蓄)可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由参加人通过资金账户购买。参加人仅可购买其本人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发行的储蓄产品。

特定养老储蓄:4家试点银行、5个试点城市,试点期限1年

自2022年11月20日起,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试点阶段,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业务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产品类型: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

产品期限: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储蓄存款产品。产品每五年为一个计息周期,同一个计息周期内利率水平保持不变,每个计息周期的适用利率以该周期开始日的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利率执行。其中,5年期产品仅包含一个计息周期,10年期产品包含二个计息周期,15年期产品包含三个计息周期,20年期产品包含四个计息周期。

客户要求: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须年满55周岁且产品期满方可到期支取,未到龄或未到期支取按提前支取条款处理。客户签约5年期产品时,年龄须满足大于等于50周岁,10年期产品须满足大于等于45周岁,15年期产品须满足大于等于40周岁,20年期须满足大于等于35周岁。

产品利率: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适用专用利率。根据目前已公布信息统计,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整存整取在广州、成都、西安三地为4%,青岛、合肥为3.5%;整存零取、零存整取在广州、成都、西安三地为2.25%,在青岛、合肥为2.05%。同期,各大行5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为2.65%。

2、个人养老金理财:以中低风险等级为主,风险保障机制较强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已纳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理财公司,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

已有10家理财公司已通过理财行业平台系统验收,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暂未公布。

理财公司作为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应当符合相关审慎监管要求,建立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完备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内部管理制度,具备与开展个人养老金理财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与理财行业平台对接,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运营保障。

截至11月28日,工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中邮理财、兴银理财等10家理财公司已通过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行业信息平台系统验收,成为首批验收通过的机构,意味着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在系统建设及运营保障方面已做好准备,待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发布后可正式对外运营。

养老理财产品已试点1年,目前共计50只,募集规模超600亿。

根据《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包括:

(1) 养老理财产品

(2)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成熟、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或流动性管理需要的其他理财产品;

(3)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理财产品。

养老理财产品已试点1年,目前共计50只,募集规模超600亿 。2021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结合国家养老金融领域改革试点区域,选择“四地四家机构”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2022年2月,养老理财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机构包括工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邮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信银理财和贝莱德建信理财共计10家理财子和1家中外合资理财公司,试点区域为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2年上)》统计,截至 2022 年 6 月底,已经有 27只养老理财产品顺利发售,23.1 万名投资者累计认购超 600 亿元。 截至12月4日,据中国理财网披露,全市场共有50只养老理财产品

养老理财产品以封闭式5年期、中低风险、固定收益类为主,风险保障机制较强。

(1)产品主要来自工银理财、建信理财、光大理财和招银理财等,均发行了5只及以上的产品。

(2) 以封闭式净值型产品为主,持有期大部分为5年。 仅3只为开放式,分别为招银理财招智无忧(五年持有)1号混合类、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8、建信理财安享固收类按月定开式(最低持有5年)。

(3) 以中低风险及固定收益类为主。 仅招银理财招智无忧(五年持有)1号混合型产品和工银理财·颐享安泰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的风险等级为R3,其余48只养老理财产品均为R2,即主要为中低风险产品。另外,从投资类型来看,养老理财产品以固定收益类为主,数量占比为76%,剩余的为混合类,但混合类产品也主要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

R3产品案例一 :根据产品说明书披露,风险等级为R3的招银理财招智无忧(五年持有)1号混合型为目标日期型基金,从产品投资比例来看,该产品可对标公募基金中的偏债混合型产品。产品在目标日期 2027 年12 月 31 日以前侧重于中长期资本增值,当期收益为辅;在目标日期 2027 年 12月 31 日之后侧重于当期收益和流动性管理,资本增值为辅。产品投资比例以固收资产为主,并且可投资不超过49%的非标,权益类投资比例不高于40%。

R3产品案例二: 根据产品说明书披露,风险等级为R3的工银理财·颐享安泰固定收益类封闭净值型产品为固收+基金。主要以80%-100%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作为底仓,采取权益类或者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作为收益增强,但收益增强仓位的投资比例不高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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