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现状监测垂直布点时,29层住宅楼的代表性楼层可以选1、3、15、29层吗?
小智
长期免费
查阅官方公开文件
,还提供以下实惠服务:1. 各省
免费危废物联网,称重等。
直接打印各省危废系统标签100
、150、200打印机
才约1000、100mm的约300
。
2.
大数据挖掘、AI实现
一键智能填报排污许可平台
,如申请、变更、月报、季报、年报、自行监测等。3. 环保超市好品多多,
大气预测资料2360
、
大气预测计算(aermod、
calpuff
等)、
活性炭等。
欢迎联系微信sthjb6或微信sthjb8或致电18268767761
【引子二】五星订阅文件《项目环评现状声环境监测测了
2
天,那么预测叠加时是叠加平均值还是最大值呢?保守起见按最大值?》发布后,同行们纷纷叫好,称赞这个问题一直都是保守处理的,想不到权威依据这么规定的。近日,有同行提问,
HJ 2.4-20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7.3.1.1
规定,当声环境保护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按照噪声垂直分布规律、建设项目与声环境保护目标高差等因素选取有代表性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代表性楼层设置测点。
那么,
噪声现状监测垂直布点时,
29
层住宅楼的代表性楼层可以选
1
、
3
、
15
、
29
层吗?幸有专家进行了有根有据的分析
,故此修订。
【引子一】五星订阅文件《声环境现状只测
1
天,环评师被批:为啥只
1
天?于是委屈请教:有测
2
天的依据么?专家
……
》发布后,同行们纷纷叫好,既分析了可以怎么做的依据,又给出了建议怎么做的依据。近日,有同行提问,如果项目环评现状声环境监测测了
2
天,那么预测叠加时是叠加平均值还是最大值呢?
HJ 2.2-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6.4.3.2
规定,
对于有多个监测点位数据的,先计算相同时刻各监测点位平均值,再取各监测时段平均值中的最大值,这也就是空间平均
—
时间最大原则。声环境监测也这样么?不同天的监测结果也取最大值?恰有专家提供了有环境部文件依据的分析
,故此修订。
监测方案是体现环评师能否把控项目环评的关键,遗漏监测因子或者监测频次少了,被复核抓到就很难答辩,因为这是硬碰硬的问题,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够就是够、不够就是不够。大多数要素的监测天数在《环评表编制指南》和《环评导则》中都很明确,地表水的比较隐蔽些,位于地表水导则
HJ
2.3-2018
的附录
C.1.3
中,明确了每次同步连续取样
3~4d
,声环境质量现状的就更扑朔迷离了,都没个明确规定。咋整?
于是很多同行苦心找各种可能的依据,终于找到了。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9
号公告《关于发布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
的公告》
6.3.4
验收监测频次确定原则中规定,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时,环境噪声监测一般不少于
2
天、监测量及监测时间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拿出这个依据后,哪知道立即被批:这是验收时环境质量验证的监测频次规定,不是环评声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频次规定。这
……
没找到更好的,于是同行们大都这么做着,至少测
2
天。
可今年形势不算很好,同行们想能省就省点,于是不少同行想着既然测
2
天没依据,那就参照
GB
309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