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的最大社会意义在于使个体间达成交易所需的机构信任转向机制信任,从而降低全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信用社会的构建。
交易成本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基础,商业文明的发展史某种程度上就是不断解决交易成本问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信用中介机构一直是主角。在当前商业模式和社会组织架构下,绝大多数协作和交易活动都需要依托中介机构体系来建立信用。然而,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陌生个体间的协作和交易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经济发展的边际交易成本不断上升。
那么,如果不想继续扩大信用中介在经济活动中的占比,就需要从源头上思考社会信用形成的来源。
区块链正是意图从根本上改变中介机构主导的信用创造模式,使得参与个体基于对分布式记账机制的共识,认可其中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而产生个体间的信任。这种信任的基石不是经济实力的担保,也不是法律政策的规定,而是对这种记账机制的技术背书。
然而构建社会信用并不意味着大家都要“赤裸相对”。在区块链的账本中,一个特定地址的所有交易信息和交易对象都按时间序列被记录下来,而且向全部节点公开。但这个地址属于谁只有拥有者可以获知和证明。个体可以根据经济活动的实际需要把控“地址”与自身之间的暴露程度和公开范围,从而给必须的个人隐私流出调节空间。但必须说明的是,目前这种单一隔离措施缺乏足够的弹性,距离成熟的隐私保护机制还有很大的差距。
某种程度上说,区块链可能成为人类社会信用创造的一次革命,
在技术识别能力足够的情况下,它能让交易双方在无需借助第三方信用中介的条件下开展经济活动,使社会信任的主体由机构信任转向机制信任。随着区块链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逐渐加深,信用成本问题有望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从而加速建成信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