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缴罚款,法院强制执行
近日,滑县交警大队认真梳理符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重点违法当事人,并逐个通知当事人及时补缴罚款本金及滞纳金,至目前,已成功催告5起案件当事人,并全额执行缴纳。
1、张某无证驾驶案。
张某(男,滑县老庙乡人)2016年5月30日,张某无证驾驶驾驶未检验的机动车,被滑县交警大队行政罚款700元,一直未交款。2017年1月14日,经催告,其到银行缴纳本金700元,滞纳金700元,共计1400元。
2、王某阳无证驾驶案。
王某(男,滑县四间房乡人)2016年5月19日,王某无证驾驶未检验的机动车,被滑县交警大队行政罚款700元,一直未交款。2017年1月19 日,经催告,其到银行缴纳本金700元,滞纳金700元,共计1400元。
3、周某饮酒驾驶案。
周某(南,滑县上官镇,C1证)2016年5月11日,周某饮酒后驾驶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滑县交警大队行政罚款1620元。2017年1月16日,经催告,其到银行缴纳本金1620元,滞纳金1620元,共计3240元。
4、王某贺无证饮酒驾驶案。
王某(男,滑县四间房乡人)2016年5月6日,王某无证、饮酒后驾驶未检验的机动车,被滑县交警大队行政罚款1350元。2017年1月16日,经催告,其到银行缴纳本金1350元,滞纳金1350元,共计2700元。
5、张某饮酒驾驶案。
张某(男,滑县小铺乡人,D证)2016年5月5日,张某饮酒后驾驶未检验的机动车且未戴安全头盔,被滑县交警大队行政罚款1120元,一直未交款。2017年1月17日,经催告,其到银行缴纳本金1120元,滞纳金1120元,共计2240元。
目前,仍有部分失信驾驶员视法律于不顾,执意不缴纳罚款,下步,根据省、县专项整治方案,将继续加大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案件的办理,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进行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敦促把拒不履行裁定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塑交通违法处罚公信力,也让那些怀有侥幸心理的不诚信驾驶员,无处藏身,无信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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