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部门联动。在本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下着力稳定居民收入预期,统筹谋划消费信贷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工作。本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本市公共数据向金融机构合理开放共享。商务、文旅、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充分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与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消费场景和消费信贷产品,推动形成两者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良好生态。
(二)加强政策协同。积极推动以旧换新、商旅文体展联动等促消费政策与消费信贷政策的协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文旅、体育、教育、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领域专项消费信贷产品,用足用好本市现行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相关产品,合理降低消费信贷利息,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促进专项消费信贷市场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年轻消费群体特别是大学生群体的引导,倡导理性、适度的信贷消费理念,增强风险意识,提升对消费信贷产品的认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宣教推广“金融健康”,引导消费者合理运用消费信贷工具满足消费需求,推动金融机构充分结合信贷收益和成本,合理开发适配不同消费人群的消费信贷产品,提高消费信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
(本意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