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各地都有独生子女补贴,小编在这里简单给大家罗列一下,具体的大家可以咨询当地人社局。
一、甘肃
甘肃省在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在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享受生育补助。
1、独生子女假期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陪护假。
2、独生子女补贴
(1)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
每月给予不低于
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各自所在单位给予
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
3、其他政策福利
(1)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2)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3)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助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4)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特别扶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社会救助和福利。
二、北京
1、申请条件
2016年1月1日以前,具有北京户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
2、补贴标准
3、如何申请?
注:具体情况到户籍地的街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咨询。
三、深圳
深圳市卫健委、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1、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民,可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具有本市户籍;
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
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奖励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者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含在原户籍地领取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户籍于2009年1月1日后迁入本市,且从未领取过奖励金的,自迁入当月起计发。
2009年1月1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自达到规定年龄的当月起计发;达到规定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计发。
在原户籍地按月领取奖励金的,自户籍迁入后原户籍地停发奖励金的当月起计发。
3、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