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及《2025年日照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日照市岚山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5年3月21日8:00—3月31日17:00。
(二)第二批次(体检时间另行公布)。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5年6月17日8:00—6月27日17:00。
(三)第三批次(体检时间另行公布)。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网报时间:2025年9月12日8:00—9月22日17:00。
二、申请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日照市岚山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日照市岚山区户籍;
2.持有日照市岚山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日照市(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以已经取得所需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日照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以及被依法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确认工作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认定机构地址及咨询方式信息如下:
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咨询电话:0633-3678010。
五、认定程序
(一)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
2025年3月19日—3月28日。
2.体检医院和要求(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时间:2025年3月21日8:00—3月31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本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认定机构(岚山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日照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三)申请材料:
1.高等教育学历相关材料:
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