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资产负债表修复,高股息稳健
行业降杠杆明显,资产负债表得到修复。
从行业负债率来看,伴随行业煤炭产量的持续提升,负债率长期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2011-2015年煤炭产量上涨,煤炭行业通过举杠杆的方式,增加资本开支,新建煤矿扩大产能,为行业过剩和周期下行埋下伏笔。2016年5月,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行业资产负债率达到了最高的70%。
2016年后,国家进行供给侧改革,淘汰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在降低行业风险的同时,企业通过自身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率得到明显修复。2017-2023年,煤炭产能虽然继续提升,但企业资产负债率呈现向下趋势,资本开支累计同比并未大幅提升,行业抗风险能力大幅增加。从2023年数据来看,1-12月煤炭行业资产负债率均值为59.86%,及2024年9月的59.78%,均低于2022年的均值61.37%;截至2024年9月,行业固定资产完成额累计同比增长6%,较同期下降3PCT。
资本开支稳健,货币资金持续提升。
自2017年起,行业资本开支虽然维持增加,但占营收的比重仅出现小幅增长,由此带来行业的货币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在高景气度下,企业不显著加大资本开支比重,一方面留有足够的资金用来持续提高分红,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由于过度投资带来的远期潜在风险。
高比例长协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稳定性。
2017年后我国煤炭行业已经形成了长协为主的销售定价模式,2022上半年,随着新长协机制落地,新机制下基准价提高,浮动价波动性更小,企业相较于过去盈利中枢大幅提升。在高长协模式下,行业盈利周期性进一步削弱,煤企整体可持续强、盈利更加确定,优秀的现金流以及资本开支的下降将有效保障未来的高分红。
煤炭企业分红规模保持稳健增长
。23年样本公司(表12)综合分红率48%,较22年提升4PCT。在保供产能充分释放后,国内煤炭产量明显降速,结合全球ESG和双碳大环境下企业投资新矿意愿减弱,中长期供给明显偏紧。同时,行业资产负债表优化明显,煤企在手现金持续提升,一利五率考核与煤炭投资受限结合,夯实高分红基础。
截至23年底,申万煤炭板块算数平均股息率为5.4%,降息周期下股息率依然可观。我们统计了各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三季度的净现金/净资产,晋控煤业、潞安环能、陕西煤业分别为54.1%、47%、30.7%,未来分红有进一步提升潜力。
4.2. 市值管理&增持回购再贷款落地,公司治理结构有望优化
市值管理“十四条”发布,公司治理结构有望迎来优化。
近年来,国务院、证监会等多部门多次提出对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和分红激励制度,24年4月“新国九条”颁布,再次重申对分红优质公司激励力度,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未来上市公司或将通过回购、提升分红比例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市值管理。
2024年11月1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明确上市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等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其中,对于长期破净的公司应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我们认为政策的推出将进一步推动上市企业提高经营质量、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相关政策或将持续加码,公司估值有望迎来重塑。
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板块配置价值凸显
。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在降息周期叠加专项贷工具落地下,我们预计高股息资产有望成为未来配置主线。根据对煤炭板块公司24Q3业绩年化(剔除业绩亏损公司)计算,假设与2023年分红比例一致,对应股息率为5.3%(截至24年12月9日收盘价),明显高于新政策下贷款利率。近来已有中国神华、陕西煤业、中煤能源、兖矿能源、平煤股份、永泰能源、兰花科创、广汇能源多家上市公司披露增持回购政策,持续凸显板块投资价值。
加强产业整合,鼓励资产注入。
9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意见》中指出要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多家煤炭公司发布十四五末产能目标规划,我们认为在产能规划&政策推动下,未来部分煤企有望开启资产注入。
2022年6月,公司公告拟与晋能控股集团、煤业集团重新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及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中提出:1)煤业集团&晋能控股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除晋控煤业及其控制公司外的保留煤炭资产的煤炭销售活动,均委托晋控煤业进行,保证保留煤炭资产与晋控煤业的主营业务不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2)对保留煤炭资产,煤业集团/晋能控股集团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使该等资产尽快满足或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并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之日起两年内,采用适时注入、转让控制权或出售等方式,启动逐步将相关资产全部置入晋控煤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