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君说:
今天,一则消息引发已获得美国、加拿大、澳洲等国永久居住权朋友的恐慌。
据上海市公安局3月9日发布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中的第46条显示: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经咨询多名法律人士及官方机构,西洋君在这里要特别辟谣:
获得绿卡、枫叶卡等国外永居权,只有没有加入外籍并持有外国护照,注销上海市户口并不等同失去中国国籍
。从理论上讲,还可以将户口迁到上海之外的其他省市。而且,即使上海市户口被注销,个人公民身份证、护照甚至港澳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都还是个人拥有中国国籍和公民身份的有效证明。
2018年3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印发了最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其中第46条规定如下:
第四十六条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上海市公安局官网截图
2. 关于定居国外后“户口注销”,之前上海市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的“新”规定,其实并不新,甚至可以说是一条“历史悠久”的法规。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自2000年制定以来,分别于2005年、2008年、2010年、2015年做了四次修改。2018年的这次修改,已经是第五次了。
户籍制度捆绑的东西太多,难怪大家紧张
而“注销上海户口”一项规定,也不是第一次出现。
比如2010年11月2日上海市公安局印发的版本中,第十二条是这样写的:
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对此也有规定:
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
当然,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就已经没有了此条规定。
所以说整个规定也只是注销“沪籍”这个上海户口,和注销中国国籍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某些公众号和媒体对此含糊其辞大肆渲染,只是让客户产生恐慌情绪罢了。
3.上海市新规定里面的“定居国外”,到底怎么认定才算?
对于“定居国外”的具体涵义,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曾经颁布过“关于对华侨定义中‘定居’的解释”:
“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至于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定居。
2016年国务院侨办关于“定居”的解释
根据西洋君收集的信息,2018年3月最新版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一个核心的考虑很可能跟上海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的“红线”有关。
根据2017年底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目标是到2035年将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左右
,但要完成这一任务,着实压力很大。
人潮汹涌的上海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19.70万人,较上一年增长4.4万人。2017年,经过诸多努力,上海常住人口总量减少 比上年末减少1.37万人。
也就是说看,未来17年内,
上海市常住人口只允许增长80万左右,增长空间极为有限。
相对而言,户籍人口是常住人口的硬指标,
对实际已没常居在上海的户籍人口实施“清理”,进而注销户口,很可能是控制常住人口总量的应对措施之一。
此外,因为国内户籍上捆绑了太多的利益,上海户口含金量很高,事实上已不是上海“常住”人口的户籍居民,特别是已获得国外永居权并实际长期居住国外的上海户籍人口,会被认为“吃空饷”。
从孩子上幼儿园开始,对上海户口的要求越来越严格
毕竟,上海、北京等世界超级大都市,买房要当地户口或居住证,购车摇号要当地户口或居住证,律师实习要当地户口或居住证。更关键的是,子女读书要当地户口,暂住证八成只能读民办学校,虽然你可能连续十年、每年都给当地上缴各种税。
其实不只是出国定居,哪怕是离开上海到外省居住都会对保留上海户口造成诸多不便,绝非只是针对绿卡持有者
。
5.定居国外被注销上海户口,等同于丧失中国国籍吗?
为了拿到明确的说明,今天下午,西洋君拨打上海市12345市民热线咨询了相关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定居国外人员被注销上海户口后,是否等同丧失中国国籍暂没查询到明确答案,将转告相关管理部门查询,于1至15个工作日内回复。
澳大利亚公共媒体SBS普通话电台记者也尝试联系了上海某派出所,该派出所户籍科人员称:
尚未收到实施细则,要等5月1日之后才知道如何执行。
国内多名法律界人士对西洋君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只有取得外国国籍后,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
因此,注销户口并不完全等同丧失中国国籍。
西洋君注意到,近几年国内对双重国籍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据报道,2013年至2014年6月,中国公安部已在全国范围内稽查违反规定持有户籍者,注销包括双重国籍在内的户口106万个。
中国国籍法明确不承认双重国籍
但是,
对于只有永久居民资格(绿卡)没有宣誓入籍,持有的是中国护照的华人,依旧认定为中国公民
;此外很多持有国外绿卡的国人想在中国发展,往往并不选择入外籍,只要满足绿卡移民监的最低要求(美国绿卡要求每年离境不得超过半年,加拿大枫叶卡要求5年内住满两年),这些人实际长期在中国居住和工作。
6.被注销上海户口,但又没有获得外国国籍,怎么体现自己具有中国国籍的身份?此外,如果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定居国外后被注销上海户口,但尚未获得外国国籍,遇到持有的中国身份证、中国护照有效期到期,需要更新怎么办?
再次强调,再没有加入外国国籍持外国护照情况下,注销户口并不等同丧失中国国籍。以2018年3月9日最新版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为例,需要注销上海市户口的情况有四个,除了定居国外,应征入伍或者被军事院校录取具有军籍的也要注销上海市户口,但这些人依旧拥有中国国籍。
上海户口被注销后,只要还是中国公民,
理论上还可以将户口迁到上海之外的其他省市。
打个比方,北京、上海很多高校会在学生毕业后,强制把毕业生的户口迁回原籍。
法律界人士分析,
即使上海市户口被注销,个人公民身份证、护照甚至港澳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都还是个人拥有中国国籍和公民身份的有效证明。
无论如何对于绿卡、护照、外国人居留的管理正在日益正规化
在国内遇到个人身份证件到期,只要没加入外国国籍,建议可到经常居住地户籍办事窗口咨询更新办法;如果人在国外,可到
当地临近的中国使领馆办理证件更新。
另外西洋君从刚刚结束的两会上也获取了一些信息可以供有疑虑的读者参考。
今年两会期间,国侨办副主任谭天星回复了一些侨胞的热点问题。刚好有两则涉及到户籍问题:
Q1.
早年出国者,取消了户籍,没有身份证,现在虽然有政策规定护照能证明身份,但在国内办理银行、住宿、开车、买房、买车票等方面的事务中仍存在很多不方便,希望侨务部门能协助解决。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Q2.
如果已经注销了国内的户口,如何领取退休金?
答:
华侨、外籍华人已达到法定退(离)休年龄并办理了相应的退(离)休手续,出国定居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退(离)休待遇不变,与是否注销国内的户口无关。
虽然说取得绿卡就要被“开除国籍”是无稽之谈,但是长期以来大量在某些“默认”状态下长期游走在中外之间的人确实应该紧张起来了。随着国家相关监管的逐步到位,这种状态肯定不能常久,上海的政策或许有其偶然性和独特性,但也不排除试点的可能,可预见的未来这一抉择是不可避免的。
还是要早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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