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第三批消防文职人员事业编制的通知》(新编委[2016]27号)及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精神,决定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25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3.公安消防部队已退役士兵(士官);
4.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附件2)执行;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2月3日至1999年2月3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公安消防部队已退役士兵(士官)招聘条件:
(1)已退役义务兵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共青团员;
(2)已退役士官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学籍材料齐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担任过副班长以上职务。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lmq.xjrs.gov.cn)、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www.wlmqrsks.com)发布。
(二)报名和缴费
报名登录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方法查阅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名流程》。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用40元/人的标准在网上报名时缴纳。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1月26日 10:30。
网上报名:2月3日11:00--2月12日18:00。
网上缴费:2月3日11:00--2月13日12:00。
打印准考证:2月16日10:30--2月18日24:00。
(二)笔试:2月19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详见准考证)。
公布笔试成绩:2月22日 18:00。
(三)资格审查、面试和体能测评等工作:以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干部科 0991-851522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才服务中心 0991-4638184
监督电话: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纪保督查科 0991-8515231
举报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详细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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