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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吗?——政治学畛域的献疑

政治学人  · 公众号  · 政治  · 2017-03-0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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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王华华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共江苏省无锡市委党校讲师、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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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许多中国学者的讲座或授课,谈及马克思主义理论,都会讲一句话:“马克思主义是个大箩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我们相信马克思主义,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真理,不是教条,也不是迷信,而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实事求是地运用它,能够帮助我们正确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与世界和谐的相处。一味地把中国现实中创造的任何新理论都冠名给“马克思”,造成马克思“不在场的在场”,那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容易把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庸俗化”,在实践上容易抹杀中国自主创新的实践积极性。

一、学界认为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布的“十三五”规划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后,学界围绕“共享发展”( inclusive development )概念的理论研究颇具热度,成果频出。事实上,关于“共享发展”、“共享增长”、“分享式增长”、“亲穷人增长”、“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社会共享”、“共享”等问题的理论研究,并非始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之后,而是早已有之。当前,学界将党的“共享发展”政策理念渊源于马克思或马克思主义,认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

第一,学界较多学者将“共享发展”的研究放在马克思主义大框架体系内,默认了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力图从马克思原著中找寻“共享发展”的思想火花。

学界默认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实际上经历了一个由马克思与“共享”联系在一起到“共享发展”也与马克思联系在一起的过程。把“共享”和马克思联系在一起,比较典型的是陈进华老师。陈进华在《马克思主义研究》 2008 年第 3 期上发表《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财富共享》一文,从马克思对“资本剥削的血腥”的批判,道出资本或财富的本质在于享受财富主体的存在,即人的存在是财富存在的本质意义所在,财富只有通过共享,包括财富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共享,才能有助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1] 。文中,借用马克思对于空想社会主义者 J.F. 布雷 1839 年《对劳动的迫害及其救治方案》书中“等量劳动等量报酬”的正义推导原则和“劳动不存在差异”的“空想理论”批判,在《哥达纲领批判》和《资本论》中,马克思提出了更为科学的“按劳分配”主张。据此,陈进华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富含“财富共享”思想,并依据他对马克思“财富共享”思想的解读,提出了中国实现财富共享的现实路径,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中国资本市场提高公民财产性收入,以防止新的社会“马太效应”,让中国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虽然“财富共享”不能等同于“共享发展”,但从陈进华老师的文中还是看到了马克思与“共享”、“共享发展”理论的不可剥离性,即谈“财富共享”抑或是“共享发展”既离不开马克思,也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框架。苗瑞丹在《求实》 2013 年第 7 期上发表的《论马克思恩格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思想及其现实启示》一文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文中苗瑞丹老师,借用马克思恩格斯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指出马克思所建构的科学社会主义必定是“从现实的、具体的人出发,社会的发展是以人为本位的发展,人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否定了拉萨尔“为生产而生产”和庸俗社会主义“分配决定论”,指出“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在“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2] 。这里需要作一点简要说明的是,苗瑞丹老师在文章中把马克思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理解成与“共享发展”思想等同的意思,而实际上两者差异甚巨,下文论证中会详细说明。

另外,学界也有将马克思主义作为整体性视角,来阐释“共享”或“共享发展”政策实施的原则、方法、路径方面的成果。谢伟光在《红旗文稿》 2016 年第 15 期上撰文《从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看共享发展》认为,“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对于指导中国当前共享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在马克思看来“不结束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社会所谓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能是一种空话,无法为人们带来真正的平等,即剥离了“物质基础”的平等只能是“形式平等、实质不平等” [3] 。田鹏颖等在《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6 年第 3 期上发表《共享发展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命题》,系统研究了“共享发展”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的辩证关系,并将“共享发展”整体性置于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框架内,剖析“共享发展”的政策设计思路、政策愿景目标、政策实施方案等,从而得出“共享发展不是不劳而获,共享需要共建,共建推动共享,共享与共建必须统一起来”的结论 [4] 。类似的研究成果,还有李腾凯在《湖北社会科学》 2016 年第 8 期上发表的《马克思共享观的三重“实践逻辑”进路》一文,也是将“共享发展”打上了“马克思”的学术标签( academic label ),并指出马克思的“共享观”,作为一种“批判性”演进的实践观,有着三个理路,即从马克思的资本批判到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实现“经济共有”的实践逻辑进路;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批判到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自由人联合体”,是实现“社会共治”的实践逻辑进路;从马克思对“劳动异化”的批判到马克思的消除“人性异化”主张“一切人的自由个性”,是实现“个体共进”的实践逻辑进路 [5] 。这些关于“共享发展”的理论成果,表明学界有较多学者将“共享发展”的研究放在马克思主义大框架体系内,默认了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力图从马克思原著中找寻“共享发展”的思想火花。

第二,学界部分学者直接认为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并试图从马克思消除“人的异化”理论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挖掘和阐释马克思的“共享发展”思想。

徐俊峰、葛扬在《学习与实践》2016年第6期上撰文《马克思社会共享思想及其当代价值》认为,“关于共享发展问题,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提出并加以深入论述,在吸收古典哲学、政治经济学等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唯物史观方法论原则和市场批判的实践逻辑使该理论趋于成熟,建构了社会主义发展创新的原创性理论” [6] 。其论证逻辑主要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挖掘马克思对于消除“人性异化”、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论,阐释马克思的“共享发展”或“社会共享”思想。文章从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入手,通过罗列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血腥剥削”的市场批判和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制度主张,阐明了当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关系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时或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时,工人无产阶级可以通过革命或其他有效的形式,结束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资本主义社会对工人剩余价值的榨取,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进而消除“人被物束缚”的“人性异化”现象,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基于此,徐俊峰、葛扬的文章认为“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其“社会共享”思想即是“共享发展”理论源泉。实际上,该文混用了“共享发展”和“社会共享”的概念,文头第一段讲“马克思的共享发展”,文中又使用了“马克思社会共享思想”。

“共享发展”,作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个“政策词汇”,其语义大致有“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意思,是指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应实现注重机会公平和成果共享基础上的“公正发展”。而“社会共享”的语义落脚点,则是社会的财富、资源、机会等实现社会成员的“人均共享”,其实,“社会共享”作为一般的公共政策目标,类似于瑞典等西方的“福利国家”或“福利资本主义国家”,大致已实现“公共服务和公共保障的相对均等化享有”,因而也就不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与理论“提出”的意义。也正因如此,在徐俊峰和葛扬老师的文中,没有看到“共享发展”其实还是偏重于“发展”一些,即“在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基础上的发展”,才将马克思社会共享思想比作一个“等腰三角形”式的塔尖逻辑结构,即“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共享发展”的价值目标和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处在塔尖,而人的“社会活动”(主要是生产活动)和“社会享受”(主要是消费活动)则是等腰三角形的“两个腰”,“社会活动”和“社会享受”处在同一同等重要的地位,不能偏移。这种理论设定,不仅在现实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无法实现,也是对于马克思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关于“社会简单再生产”和“社会扩大再生产”理论的一种遗忘或丢弃。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基本前提是保证社会生产活动创造的“劳动产品”,既要满足于扩大再生产的生产性消费(如生产机器、生产生产所需的资料等),也要满足于人的再生产的生活性消费(如满足人的衣、食、住、行等),在此基础上要实现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就必须保证用于“社会享受”的消费资料或社会财富必须是相对小于“社会活动”或生产活动“产出”的资料,使得剩余的资料转化成社会积累能够进一步用于扩大再生产。

类似的还有学者赵学清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上发表《马克思是如何论证共享发展的——读的体会》一文。文章题目醒目的表明马克思是论证过“共享发展”的,文章内容从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论述解释入手,指出在高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社会里,联合劳动生产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劳动成果的物质基础条件,而社会主义社会的主客观生产要素的分配方式则变成了社会成员共享发展的制度基础,在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之上,社会成员才会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平等的享有社会扣除之后的社会总产品。基于政治经济学的推导逻辑,赵学清老师将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视为“共享发展”概念提出的原著,并将马克思的“共享发展”思想,简单概括为一句话:“全体社会成员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和联合劳动的基础上通过社会扣除和按劳分配共享发展的成果———社会总产品” [7] 。事实上,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所展现的理论高度,不仅仅是让人们共同参与社会劳动当中,消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所造成的“分配分歧”或“剩余价值剥夺”,去实现社会产品的公正分配,而是基于物质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人可以摆脱对于“劳动的异化”、“人对物的异化”、“人自身的异化”,去创造属于自己“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空间,以此更好的解放人的思想世界。在这点上,赵学清老师的解释就囿于文章的写作和认识所限,尚未更深刻的挖掘马克思的原著。可见,学界部分学者以更直接的态度,认为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并试图从马克思消除“人的异化”理论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挖掘和阐释马克思的“共享发展”思想。

二、马克思真的讲过“共享发展”吗

一直以来,学界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存在着类似于国学研究陆九渊式的“我注六经”还是“六经注我”的问题。当前,学界将党的“共享发展”政策理念渊源于马克思或马克思主义来进行解读或阐释政策路径设计,达到一种“我注六经”或“六经注我”的状态,本无可厚非,但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真的讲过“共享发展”吗?回答这个问题,其意义关乎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理论的彻底性和消除“人性异化”理论的深度性问题。考证马克思是否真的讲过“共享发展”,可以主要从如下两方面求证:

第一,通过查阅马克思著作文献原本及译著,并未发现马克思提出过“共享发展”的概念。

马克思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他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创始人,也是 1864 年第一国际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作为一个共产主义的思想和行动巨人,马克思的一生,著作颇丰,为人类留下了一座巨大的思想理论宝库。马克思的主要著作,包括恩格斯帮马克思整理的著作,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体系,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按照发表的年份,马克思的著作,主要有《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 1838 -1841 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1843 年)(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交锋)、《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1844 年)、《论犹太人问题》( 1843 -1844 年)、《神圣家族》( 1844 -1845 年)(和恩格斯先生合著)、《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1845 年)(辩证唯物主义的天才萌芽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 1845 -1846 年)(和恩格斯先生合著)、《罢工和工人同盟》( 1847 年)、《哲学的贫困》( 1847 )、《工人联合会》( 1847 年)、《共产党宣言》( 1848 年)(受共产国际邀请,和恩格斯合写,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雇佣劳动与资本》( 1849 年)、《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 1853 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1857 年)、《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 1859 年)、《福格特先生》( 1860 年)、《剩余价值理论》( 1862 -1863 年)(剩余价值理论科学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性,构成了《资本论》理论分析与建构的基石)、《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 1864 年)、《工资、价格和利润》( 1865 年)、《法兰西内战》( 1871 年)、《哥达纲领批判》( 1875 年)(马克思与机会主义者行动纲领对立的一部晚年巨作)、《资本论》( 1865 年、 1885 年、 1894 年)(后两卷由恩格斯先生整理出版,其中也不乏恩格斯创造性的思想火花)。这些著作,被收入中文版第 1 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50 卷( 53 册)中,通过查阅这些马克思著作文献(不包括恩格斯独立署名的 1884 年《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重要著作),并未发现马克思提出或使用过“共享发展”的概念。

马克思原著文本上并未提出“共享发展”,是马克思没有讲过“共享发展”概念的最直接的证明。在这点上,同以上各位学者论述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理念的论文并未真正引用到马克思著作原文阐释“共享发展”概念是一致的。而且上述主张或认为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的学者或老师们,大抵上都持有一个语义可以混淆的观念,即认为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思想等同于“共享发展”,抑或是马克思主张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中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特征等同于“共享发展”。其实,中共政策语境下的“共享发展”,强调的是“发展过程依靠人民,发展结果为了人民”,要在现阶段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发展。而马克思的“按劳分配”强调的是“按劳动的价值量大小进行分配”,即工人应该按照自己的劳动所产生的价值量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其语境是“按劳动价值量分配的公平”。马克思的另一个“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思想就更不可能等同于“共享发展”概念了,因为“按需分配”的社会基础前提是“社会生产力得到高度发展”,中共当前语境下的“共享发展”,其实质还是要继续推动发展,而当前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能构成马克思所说的“高度发展”。所以,硬把“共享发展”概念塞给马克思,这其实犯了一个概念史学上的错误,即越是流行的概念,越是容易被人们滥用,而人们用现代的词语(“现代性”的概念)去解释过去的概念,往往是词不达意或表述不清的,因为现代的人们无法拥有过去人们所拥有的时代感或历史感 [8] 。这或许也就能解释为什么人们喜欢“六经注我”式的将现实中的一些新概念或新词汇,一定要硬塞给马克思老人家,可以给自己的“理论镀金”,同时,也不用问一下马克思先生愿不愿意接受这样的“馈赠”,因为马克思大抵上无法走出坟墓来作一番“理论彻底的批判”,幸好——马克思的原本著作给了最好的阐释和捍卫。事实上,早有学者指出过“脱离实际地将一些现代语境的词汇硬冠上马克思的名字”,会造成“增补的危险性” [9] ,容易将马克思主义“庸俗化”,或降低马克思原本著作力透纸背的“深度性”和“彻底性”。

第二,马克思“理论批判武器”的锋利性和“革命行动意图”的彻底性,决定了马克思在当时社会背景下不可能提出“共享发展”的概念。

为了避免马克思原著中文译本可能出现的翻译误差,导致马克思德文(或英文、法文等多种非中文语言)著作手稿中可能存在的“共享发展”概念未被中文版准确翻译过来而造成论证的错误,造成马克思“在场的不在场”,我们还可以考究一下马克思的思想体系建构过程。马克思的思想恢弘巨制,其涉猎的学科知识也是浩如烟海,若要理清马克思主体思想中是否论及“共享发展”,可从马克思的“两个发现”入手。作为马克思一生的挚友,也是最了解马克思的人,恩格斯于 1883 3 17 日《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一生有两个重要的发现,一个重要发现是“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其运作的规律是深藏在“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表象之后,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政治建筑,上层政治建筑反映经济基础的活动,并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交互作用,推进生产关系的演变进而导致人类社会历史形态的变迁,由此,也就建构了“唯物史观”的基础理念“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从“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去解释现存的物质经济活动 [10] ;另一个重要发现是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运动规律”,由于马克思对“剩余价值”规律的发现,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及其所生产的资产阶级社会的运作,就变得“豁然开朗了”,即资本主义社会是以追逐“剩余价值”而进行的生产活动,资本家利用工人劳动创造价值,并依据劳动所创造“价值”与工人劳动力“成本价”的“剪刀差”,或直接或隐秘的剥削工人无产阶级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恩格斯赞誉马克思一生有这两个重要发现是很“幸福的了”,但马克思并不止步于自己所研究的任何领域,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是一个“重视革命行动”的革命家,马克思所创立的“伟大的国际工人协会”是马克思人生“全部活动的顶峰” [11]

我们可以从恩格斯对马克思中肯的评价中,探究马克思思想体系的两大“重要发现”是否会在理论建构中论述“共享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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