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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奴隶社会  · 公众号  · 热门自媒体  · 2016-09-04 20:58

正文

题图: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截图,来自网络。

这是奴隶社会的第879篇原创文章。欢迎转发分享,未经作者授权不欢迎其它公众号转载。

作者王雪,女,80后,哲学硕士。经常发表诗歌散文,热衷读小说写小说。经常看星空,追求璀璨的梦想。


A

早些年谈过几次恋爱,翩翩美少年、风流才子、学霸书生,风格各异的爱情复合我各个时期的心理。随着我内心的跨越式成长,由我主动把这些不合脚的鞋脱在了路边。正是这些段感情,我觉得时光流逝得并没有留下什么遗憾,青春不能永驻的客观规律中我活得还算值。

直到有一天看到木心的诗《从前慢》,“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 马 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我的心忽然颓然跌倒了。其实我早就知道是这样,只是没有被捅破这层窗户纸,像我这样的文青,多渴望有份非同凡响的爱情,监护我一生的心智蜕变,直到我老、我死。然而我,此生永远,不可能只爱一个人了,我用我的不够痴情把这种机会挥霍完毕,永远永远再没有这个机会。

其实不能一生只爱一个人也没什么大不了,放眼看世界,目光所及的,反正我没见谁一生就爱一人的,没走马灯的换就算这人专情和正派了。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爱情症候,谁没点情史活着还有什么乐趣,人人都这样。

敲完这段话,我意识到自己的无知,犯了苏格拉底说过的一个哲学错误,唯一真正的知识是承认自己的无知。世界上最伟大的老师之一塔勒布说过:即使你看到一百万只白天鹅,也不要轻易说“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

我其实看见过天鹅是黑的,我知道你也一定见过黑天鹅,我这句是比喻。

作为80后,我的曲库里还是有不少老歌的,包括李谷一的《乡恋》。有一次我带着笔记本电脑去我二姨家玩,打开电脑放音乐,播放到这首歌,“我的情爱,我的美梦,永远留在你的怀中。昨天虽已消失,分别难重逢,怎能忘记你的一片深情。”难怪当时这首歌被封杀过,就是现在听起来也有点脸红心跳的。

在厨房忙乎做饭的二姨忽然停下来,接下来以非常熟练的动作去一个柜子顶部的角落摸出个纸包,神神秘秘的背着我二姨夫给我说:“给你看这个。”

我打开纸包,是一叠黑白老照片。照片上的年轻男子拿现在的话说就是个男神,很漂亮很儒雅。他是我二姨一辈子爱在心里的人,虽然她嫁给我二姨夫。

我妈说这个男神在我一岁的时候还给我换过洗过我粘屎的尿布。他一个没结过婚的男青年,什么事都让他做得妥妥的,即便后来他背弃了承诺,我们家人没有恨他的,始终还是对他赞不绝口。

他跟我二姨是知青下乡认识的。他父亲是沈阳一所大学的教授,他老家在上海。那时我二姨在知青点很优秀,样样干得好,虽是打成反动学术权威教授的女儿,但跟我妈那一劳动就拈轻怕重躲上房顶盖件衣服睡大觉的叛逆不一路。二姨是主流形象,大队妇女主任,获得了特招到公社广播站当播音员的殊荣。每天清晨大家都是被她清脆的“稍锅营子公社人民广播站开始广播了”叫醒耳朵的。




我去二姨所在的那个知青大队拍的照片,跟当年相比,变化不大

两个人当时感情怎么你来我往、缠缠绵绵外人是不知道了,后来我二姨一把火把所有的信都烧了,一切更无从考证。就算知道时过境迁该忘也都忘了,剩下些实实在在的干货,可以数一数。

比如那时一个实木大立柜的价格是180元,人们的工资是一个月30多元,我二姨多才多艺,对乐器一学就精通,他就用等同于一个大立柜的钱给我二姨买一个乐器大阮。比如他都在上海给我二姨买东西,最时髦的红丝巾、红蓝格羊剪绒大衣。我二姨本来就长得雍容华贵的,就算是下乡劳动,也姿色不改,穿上这些不知有多美好。她穿过的衣服款式,十年后才在东北当地流行起来。

他不只对二姨好,对我妈也照顾,我妈念念不忘有次他在上海给买的一双鞋面掐褶的牛皮短靴,花掉了19张侨汇劵。侨汇劵就跟大陆的粮票一样,限量发售的。因为他家有香港关系,一年也就才发个三十多张。我姥姥都觉得过意不去了,全家其他人也是没有不受他这样那样好处的。

命运的转折就出在了“香港”上。他有个姑姑,解放后嫁给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的副行长。80年代后的香港很是繁华,姑姑想让这个大家庭都逐步移民香港。他也是想稳定了把我二姨接过去。他走前对我二姨说,香港车多,要是我负心,我就被车撞死。

他要留在香港必须得办假结婚,因此还假装娶了个瘦瘦小小的香港女人,留在了香港。当时那香港女的还来过沈阳,我二姨见过。

他到香港先是去一个电子表厂工作,经常写信给我二姨。那时他的工资是每个月3000港币,总是一千一千的给我二姨寄。一年多以后,慢慢信就少了,再后来我二姨写的信就“查无此人”给退回来了。

等着,等着,等着他,就象等待命运的宣判。我二姨苦苦又等了三年,想尽了办法也找不到人,再不嫁人也嫁不出去了,那个年代,对女人要求太多。我二姨没办法情况下嫁了个国企技术员,离过婚有个女儿。

婚后第二年生下我表妹没多久,他突然有天回来探亲了,就在我们那座小城市的车站,托他们一个共同的朋友给她带话,希望见一面,如果她没有结婚,希望还能在一起。我二姨那时刚生完孩子哪里还是当年他心中的女神。她就算见一面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怎么结束生活逐渐铺开的大摊子跟他双宿双飞。只能泪流满面写一封信,再让那个朋友抄一份,借朋友的口说了现状,道了结束。

实则,一辈子在心里都无法结束。《匆匆那年》中说:我们要互相亏欠,要不然凭何怀缅。

我二姨每年年三十剁饺子馅的时候,都一边剁一边恨恨的念他的名字。数十年不改的习惯。不要觉得这很好笑,木心在《我纷纷扬扬的情欲》说“切齿痛恨而切肤痛惜的才是情人。”

想到这里,真觉得年轻的时候不要遇到一个光芒万丈的人,不然此生漫漫,日后连变心的机会都没有,平凡的日子下,内心一天都无法安生,心里总无法岁月静好。

年少时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陌生女人就跌倒不能爬起在这一劫上了。她的那个他是一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作家。“那是我第一次走进你的房间,里面的一切都那么昏暗、懒散、舒适,像一个暧昧的邀请。我闻到你的味道,烟的味道,感到一股史无昏沉的幸福。那匆匆几分钟,是我童年时代最幸福的时刻”。

我曾在心中无数次描摹这个男作家的模样,要风流,要洒脱,要有作家的气息,要有成熟男人的魅力。我不想把他想成作者茨威格,那太没悬念了。也不想想象成中国版电影中姜文演的那样,姜文匪气重。梁朝伟也不适合,太深情。梁家辉我觉得也不行,有人也评价他太妖。胡军太正气。不管怎样想象,这个人该是最完美的,在她心中神级的男人。不管怎样,谢天谢地,我没有遇上。

他那么多精装的书籍,排列在高贵的书架上,她用十三岁的手指轻轻抚摸。从此天地巨变,他已经成为不可逾越的标杆。从此,她的生命就只剩下对他的精神信仰,和死了都能被他从尸床上叫起来跟他走的给予了。

中国版的电影里,她说“经过了这些年战乱,国破家亡,我对你的那份感情显得那么微不足道,连我自己也羞于提起。我只做一件事,就是在每年你的生日,给你送去一束白玫瑰,和我们第一次在一起的时候,你送给我的那枝一样,以纪念那已经忘却的时刻。”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究竟有多少这样深刻的爱情被淹没了?

命运,真是让人害怕的东西。我又想起我二姨。实际上在我二姨没结婚之前,我姥爷的同事另一位教授公派去香港出差,我们家托这位教授帮忙找找他。找到了,他过得很不好,他在香港的棚户区生活,很落魄。他们无法取得具体的联系,他也没想回大陆。再后来他回来探亲那次是开始过得好了,可是我二姨却结婚了。

陌生女人为作家生了儿子,看着儿子一天天成长,越来越像他。她爱着儿子,就像爱着他。薄情健忘的作家是一位花花公子,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忘记她。为让他的儿子享有和他一样华贵的上流生活,她周旋在各种能为她提供这一切的男人身边,让自己变成一个交际花。时隔8年,她重回这座城市,与他拥有了共同的圈子共同的朋友。

当一个男人真心爱一个女人,他满眼是疼惜,舍不得太快的得到她;不爱的话,满眼的欲望和着急上身的急不可待。

他不想了解她任何只想滚床单。之后命运给他最后一次机会忘记她,付给她嫖资,女人出来后遇到老管家那一幕我已经在自己脑海里想象过各种场面。

老管家惊呆了。并且我揣摩那表情还得透出一种害怕,也许还有对命运无常的恐惧。他认出故人,就是那个天真胆怯的女孩,而今如此出现在他面前。老管家还明了了她此刻的处境,这时他都不知道该怎样面对眼前的这位“小姐”。老管家那见惯了作家川流不息的新鲜女人的眼睛,跟那颗看了多少浮世云烟的平静的心,渗出苦涩和酸楚。她兜兜转转在他的生活中,从未被善待,更甚的是从未被认识。而她却永恒的爱着他,垂死的绝望的迷恋着他。

此时,万种心酸如蚁虫爬过心头,轻轻噬咬,她终于忍不住眼眶中蓄满泪滴。老管家在她的人生每个阶段里见过她,是她多年来的心迹和际遇的见证人。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爱你,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明了。”她只能任凭心潮澎湃,任凭自己强忍辛酸和内心的痛苦,走过去,经过管家,把他给她的钱塞在管家手里,然后义无返顾冲出门外,就像她义无返顾如飞蛾扑火扑向这段爱情一样的姿势。 

真期望,风陵渡口初相遇,一见杨过误终身,这样的故事,不要再有了。我反复庆幸没有这个命去邂逅这样的人,爱一个普通人,这样日后还有移情别恋的余地。在对方发福和平庸之后心里能平衡。红尘繁华,多一份痴心,多一重辗转反侧的不安;多一份眷恋,就多一重求之不得的负累。

心里有一个光芒万丈的人,虽多了一份生有可恋的信仰,也多了一份孤独。陌生女人用一腔孤勇,倾慕他一生,她明确知道自己爱的是什么,并且坚守了。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而爱是一个人的事。一个人就够演绎了。

1984年,89岁的金岳霖伴着林徽因的诗作,伴着守候一生的爱情,伴着人间的四月天安详去世。金岳霖的骨灰安葬在林徽因的墓旁,这么多年,那些在人世间没能说出的话,那些未了的遗憾,终于可以在地下告诉林徽因了。

金岳霖的爱情没能像徐志摩那样潇洒,那样轰轰烈烈,只有一个最平淡的开头,一个最朴素的过程和一个最无声的结局。别人对林徽因付出,是因为别人喜欢;金岳霖对林徽因付出,是因为自己甘愿。

曾有人问过陈寅恪先生的爱情观,先生这样答:“第一,情之最上者,世无其人,悬空设想,而甘为之死,如《牡丹亭》之杜丽娘是也;第二,与其人交识有素,而未尝共衾枕者次之,如宝、黛是也;第三,曾一度枕席而永久纪念不忘,如司棋与潘又安;第四,又次之,则为夫妇终身而无外遇者;第五,最下者,随处接合,惟欲是图,而无所谓情矣。”

我想,金先生的爱情至少第二等吧。

我爱你,只因为你是我这命数里躲不开的劫,如此罢了。爱一个人无需多想,无需多求,那种不需回报的付出,才是真正的爱了。嘴角衔着温柔的微笑,用一颗平静的心,默默地守望着那个仙界的人,一辈子的光阴就望尽了。

我二姨和他当时有次在他家中,看见他父亲有串钥匙落家了。这串钥匙他从小到大都没见父亲离过身,他非常好奇那个钥匙能打开的普普通通的小匣子里是什么宝贝。他俩一人把风一人开锁。

打开一看,里面是他从小不知何故远走他乡的母亲用过的眉夹、发簪、梳子、小镜子等等小物件。在解放后,基本是没有女人修眉毛的,但是他母亲就是那样讲究。岁月深处的物品,旧色的色泽。那份情怀生长在岁月堆砌的泥砖中间,却永不失细腻婉转。那有着传统花样造型的发簪,空无一根发丝的梳子,还有盒子里黄色缎子荷包,一代的青春和爱情,集合成一个伟大的数集。刚合上匣子,这时他父亲就慌乱的回来找钥匙。

那个时候的爱情,真是慢得可以。

我一直喜欢一种运动,就是跑步,慢跑。通过自我督促和训练,我把更多的注意力都用在了关注自己的跑姿和呼吸上,当用这种方式把自己重新慢下来,才发现那久违的慢节奏。

我们生活的节奏是太快了。就算天天闲着,但心也快,太急于求成了,快得一出发就忘记初心。

从前慢,慢得那样心安理得,现在慢,慢得心急火燎。

有一个著名的跑步训练方法叫长距离慢跑,L.S.D。要是称为慢跑长距离也好。虽说的是一个事物,但你仔细品品,不一样的表达,内涵不一样的。后者“慢慢跑,才能跑得远”。

人生和爱情何尝不是这样呢。

电影《不二情书》台词:“那时候没有一秒钟就可以到达的电邮, 等一封信,漫长如一生, 但是慢一点,才能写出优雅浪漫的话语,慢一点,才能仔细寻觅盼望的爱情”。

像陌生女人说的,在我爱上你之前,世界的某一些部分,是黑暗的、潮湿的、平庸无趣的。而在我见到你以后,那些阴暗的部分突然被照亮了。我觉得在我二姨的故事中,这段话也非常贴切,但是得改写成“在我爱上你之后”,后面也写成,在我见到你以后,那些你照亮的部分被熄灭了。

我二姨后来过得不好,仿佛她最好的日子都被他带走了,连同那无与伦比的女人的气息。后来二姨和二姨夫双双下岗,没有工作。为了我表妹能上好的初中,表妹小学毕业的那年暑假二姨沿街卖了一夏天的煮玉米。二姨干过各种各样低气的小生意,直到现在,与当年相比,四个字最为恰当—“判若两人”。她变得琐碎、短视、计较、多疑。但她的爱情和那份美好因他永恒不死,四个字—“一如当年”。

我二姨那些年一直盼香港回归。她爱上他,所有他经过的地方,都是她的梦想和天堂,香港建筑、街道、故事,而有了他,那座城市、每一个他经过的坐标都变得独特。只等香港回归,亲自去找找他。可是香港真回归了,她却从未有勇气去香港。随着一年一年的过去,她就越来越没有可能去香港找他,因为她一年不如一年。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她与他当年爱的她已经长途跋涉背道而驰得太远太远了。

但这不妨碍他活在她心中。就像歌德说的,我爱你,与你无关。

爱或许就是这么简单。放在生活中,你会觉得这样的爱很矫情。或者相信爱的人都很矫情,像是吃饱了撑出来的烦恼。生活需要这种矫情,从不矫情的生活就像一个理智到从不犯错的人一样,毫无生机。

这份爱情,这一辈子就这样的错过了。但是爱情是两个人的事,爱却不是。爱可以由一个人独立封闭的完成。爱的城池,可以在心中自己日积月累、不疾不徐的建造。心里挂念一个人,从此便有一座城。爱的那个人有多光芒万丈,内心那座城池就有多么富丽堂皇。

在爱情的世界里,没有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

沧桑的时间冲淡了浓稠的浪漫,粗粝的生活也弱化了拥有的决心,只有那似有若无、似远又近的怀念,仍然像沙子里沉默而闪烁的金粒,在晦暗的时空中,穿透世间沉沦的脚步,成为超出年华的未曾失去的凭证。

作家收到陌生女人的信,看完信,在他四十一岁的生日这一天。 

花瓶将永远没有来自一个陌生女人的白玫瑰。他顺着窗子往外看去,他似乎沿着黑暗,迈进了时光隧道,他看见一双执着坦白的眼睛,属于一个少女,闪烁在迎向他的灯光处的窗户里。 

这就是我喜欢看小说写小说的原因,在每一桥段切面里的情感和希望,敢斩钉截铁,敢挺身而出扑向悲剧。悲剧,你哭吧,你哭了,这个世界也不会倒下来,一年四季还是过去得很迅速。你在春天流的眼泪,到了秋天又落在你头上。你还是好好的。  

《情书》中的博子在男主藤井树死后寻找线索,终究知道了他不爱她,因而在雪地中释怀一份感情。她说:“谢谢你不曾爱过我,这样我就可以过我想过的生活。”我想生活中,大家应该是连这周折的寻找线索都没兴趣吧。假如你说不喜欢我,好的,我也懒得浪费时间喜欢你。

鸡汤满天飞的年代,我自己都爱写鸡汤。听人劝也自己劝自己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一套套精辟的段子,换来换去都说的是爱自己能爱的,武装到牙齿,及时止损。更延展一点的是,让自己爱过并错过的人被自己的智慧转化,让他护送我前行一程,送我的内心到达更美好的景致,帮我变成更好的自己。然后,祝你找到幸福,后会无期还是有期都不重要了。

陌生女人的信中说过一段话,我爱你,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块怀表,你对它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为你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陪你东奔西跑,而你在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她就是那根为他看上一眼而东奔西走的发条。假设轮到我,我想我没有那个勇气和耐心等你看上那不确定的一眼。当我知道你决定不爱我的一刻起,我就让发条一秒不耽搁的戛然而止。

想到这些,我觉得有点空虚。我想问,不敢爱的空虚,比爱却求之不得的空虚,哪个更虚度时光?

说不好,我只知道如何不受伤害。你不爱我,那我也不爱你。我就在自己的内心里跟你做个告别仪式,然后咬牙了断。自我保护和自尊让我连做你的备胎都不会留有一丝丝可能。

去年,我妈辗转电话联系到了他在香港的表哥,那是一位实业家。从他表哥的口中终于知道了他这些年的生活。他后来精明能干,赚了不少钱,然后结婚离婚又结婚又离婚,每次都给上一任妻子留个孩子。随着年纪变大,挥霍的钱财太多入不敷出,只能找有钱的女人在一起。作为表哥,都不愿意与这样的弟弟来往。总之,听起来,就是个一辈子玩女人的人。

他不是当年的他了。他一定不知道自己一直被我二姨爱着,就像天上的星星不知道人间有观察它的天文学家,也不知道爱做梦的人看着它发呆才有了创造力。不然他怎舍得这么堕落。

他下场没有像他当初说的,要是负心就被车撞死。不知是老天根本不司毒誓这门技艺,还是他内心确实没负心,负的是言行举止。

如果有机会,我真想亲口问一问这个给我包过尿布的男人,这些年,你过得好吗?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下面的这个,这些年你究竟想什么呢?好像第二个问题也没什么重要的。

比起两个人失去的错过的误掉的一辈子,什么问题重要?亦或是什么回答会令人满意?

都太梦幻和虚弱了。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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