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童博士
不少人觉得保险是骗人的,这和保险从业人员的销售误导有关,也和当事人没有仔细研读保险合同有关。
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建议仔细研读条款。现在不少合同已经划了重点:
下面带大家解读一下,尤其看看哪些地方容易踩“坑”。
一份合同最重要的是保障范围,即在多长时间段内,保险公司承担什么样的保险责任。
对于寿险而言,保障的是身故,还是身故和全残。
对重疾险而言,保障的疾病有哪些;不同疾病的赔偿金额是多少;不同年龄的赔偿金额是否有区别;如果是多次赔付的话,疾病是否有分组、两次疾病之间的时间间隔要求等。
对意外险而言,保障的是意外身故和伤残,还是意外身故和全残,一字之差,保障范围天上地下;是保障所有意外事故,还是仅仅交通意外事故。
对于医疗险而言,是保障住院,还是门诊、住院都包括;是仅承担医保内费用,还是医保内外都可以报销;有没有免赔额,有没有分项的金额限定;
对于储蓄险而言,哪些收益是保证的,哪些是非保证的。储蓄险最大的销售误导,是将演示的非保证的,误以为是板上钉钉的。
保险合同中,有一些俗称的“坑”,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01
等待期
不是所有保险合同生效后,一旦出险保险公司都赔付。重疾险的等待期一般是9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一般是30天,高端医疗险没有等待期;大部分寿险没有等待期,但也一些要求有90天。
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重疾险等期待内出险,不光是指等待期内确诊,还包括等待期内出现相关病症。所以,买了保险后,等待期过了再去做年度体检。
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通行的处理办法是退还保费,终止合同。但也有例外,像平安福(2017),只退现金价值。
等待期内现金价值有多少呢?30岁男性,100万保额的平安福(2017),每年保费3万出头,其中附加的重疾险部分保费1.1万。整份保单当年的现金价值是1700元,重疾部分现金价值不到1000元。那么如果等待期内发生重疾,平安退的就是这1000元不到。人家发生重疾了耶,真是趁火打劫!
02
除外责任
保险合同明确指出,有一些情况发生,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人寿类保险,一般是以下七条免责条款:
其中前面三条是保监会规定一定要有的,后面是保险公司加的,所以会有一些差异。例如第6条,弘康大白定期寿险就是增加了一项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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