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洞广胜寺水神庙,明应王殿,北壁东侧壁画,元代
人这个物种的肉体本身,其实与人性一样是深渊。
咱老祖宗格了几千年,外加咱们研究了上百年,一直都没有弄明白。
人性是恶是善?人肉是酸是甘?
好像这些劳子问题,最好交给大脑袋的哲学家们去想,咱普通人想点轻松的就行。
但是,多数人都没搞清最基本的:吃人肉与你我息息相关。
吃人肉的历史,比咱国文化长得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必须要吃人肉?
01
吃人肉,是件大不了的事情吗?至少在语言范畴上不是。
在咱国人的口头禅有句话:我恨不得生吃了你!
吃人肉,在夏商周古三代,好像是个挺随便和挺没底线的事。
汉代《史记·殷本纪》、《潜夫论》都记载:商纣王好色,“九侯闻之,乃献厥女”。九侯位列三公却是个马屁精,但这次拍出了麻烦,自己也因此挂了。
此时,纣正宠着妲己。妲己一看,这分明是夺妾之爱嘛。于是泣进谗言:“九侯不道,欲以此惑君王。王若不诛之,怎么为后人作表率?”更何况,“厥女不喜淫”。
“纣大怒,遂脯厥女而烹九侯。”
脯厥女,是将此美女制成肉干,这是赐下人吃的。而烹九侯,是用鼎活活给煮了。
这倒不单是因为纣是个暴君。烹,在汉代之前,可是处死人的最常见的手段。
1939年3月出土于河南安阳侯家庄武官村。此鼎832.84千克。高133厘米、口长110厘米、口宽79厘米,是迄今为止出土的最大最重的青铜器。
今天我们看到的司母戊大鼎,大小烹人正合适。这样的大鼎中,不知道是否存有冤魂的残渣。
战国时的《竹书纪年·夷王》写:“三年,王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
而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也记载了周天子“烹哀公而立其弟静”这个历史事件。
那个时候的天子,一言不合,就可能连诸侯王都给烹了。
先秦史书中,记载使用鼎烹杀人最多的,要数英雄项羽了。
项羽鸿门宴后,占了咸阳。放言:富不归乡如锦衣夜行。有个傻瓜妄议:这像沐猴而冠。烹了!项羽抓住叛将周苛,烹了!⋯⋯
司马迁笔下的项羽是个英雄,但却是残暴的英雄。
项王烹人虽是家常便饭,但那鼎肉汤却没有吃。杀人是英雄本色,吃人肉可是另外一回事。
即使是在项羽抓了刘邦的爹,架火要鼎烹时,刘邦说:“我们是兄弟,你烹咱爹,别忘了分俺碗汤啊!”
山西洪洞广胜寺水神庙,明应王殿,南壁东侧杂剧图,元代
宋代人洪迈在读到《史记》这段时,感慨: 项羽就应该烹食刘太公,让天下人知道刘邦不仁不孝。
其实,刘邦的“我们是兄弟”,已为项羽设下圈套。吃亲人肉的罪名,要担咱俩一起来。
危机时刻,明谑已,暗谑人。这智商很高级。
刘邦得天下,说功臣彭越谋反,诛三族,砍首示众。这还不算,还“醢彭越,以醢遍赐诸侯”。
醢,是肉酱的意思。这是将彭的尸体制成肉酱,赏给各诸侯王吃。
咱国人,骂归骂,恨归恨,没达到仇恨之极,痛恨之极,不会有食肉寝皮之举。
真的到食尔肉,睡尔皮的田地,那也就不将对方视为人了,谁还会考虑到心理、伦理的顾忌?
02
《孟子·离娄上》中说:“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
圣人将食人肉的罪恶,看得超过一般杀人。
它等同于杀人如麻,是死有余辜的。
唐代笔记《朝野佥载》记录,武则天面首张易之(鹤监)、张昌宗(秘书长)、张昌仪〈洛阳令)哥仨同朝为官,“竞为豪侈。”
易之“为大铁笼置鹅鸭,中爇炭火。铜盆贮五味汁。鹅鸭绕火走,渴即饮汁,炙痛旋转,肉赤烘烘乃死。”
老二如法炮制:“系驴于小室内。爇炭火。置五味汁”吃驴肉。
老三用铁橛钉地,缚狗四足,放鹰活喙肉食。肉尽而狗未死,号叫不忍听。哥仨吃马肠,是将活马“破肋取肠,良久方死”。
残忍之极的吃法,让广大人民群众恨不能食三人肉。后来哥仨被诛,百姓“割其肉,肥白如猪肪,煎炙而食”。张昌仪被打折双脚,挖心肝食。
这带着浓浓以暴制暴味道的人肉餐,虽说表达人民群众的极致奋慨,但也不排除其中掺杂着某些人嗜人肉的变态。
《快乐农场》Happy Farms 局部。描绘了屠人加工厂的日常。在这里,人被养殖、屠宰和加工。
从古至今,人类这个有兽性十足的嗜好,就没断过。
汉代大学者班固《幽通赋》注曰:齐桓公倚柱叹曰:“天下奇珍易得,但未得食人肉耳。”近臣易牙听了回到家,“断其儿手以啖于君也。”
齐恒公是春秋五霸,没想到竟然有吃人肉这口嗜好。
这件事引发了喧然大波。当时齐国大咖管仲评论:“大奸似忠,子不爱,安能爱君?”
汉代大咖刘向评论:“上有所好,下必谀起。自重自爱很重要。”
《朝野佥载》记:唐杭州尉薛震好食人肉。常“饮之醉。杀而脔之,以水银和煎”。当然,对这种人,政府也是严惩不赦。一律“杖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