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为了维持或获取更多的贷款支持,就人为提高经营业绩,很多会计财务信息失真,使更多的信贷人员在贷款“三查”过程中把目光投向了现金流量表,大家认为,比起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更能全面地反映企业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并揭示现金流向所描述的本质:“利润是主观判断,经营性现金流才是客观事实。”希望通过对现金流量的判断分析,特别是对经营性现金流的分析,比较准确地判断企业经营的现状。但是,随着会计报表操纵手段的不断翻新,现金流量信息也可以操纵、美化、甚至造假。本文拟对现金流量表的主要粉饰手段及其识别方法加以探讨,以供参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被认为是企业在短期内最稳定、最主要的用于维持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流转的“动脉”。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仅要承担日常经营发生的费用,同时还要担负着现金股利和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等的支付和补偿任务。所以,企业在经营活动存在较大问题的情况下,往往通过粉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结构和规模,以示企业处于正常发展阶段。其主要手段如下:
第一、夸大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
企业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入量主要是通过关联方交易在会计期末想方设法虚增现金流量,当企业与关联方每年的交易额比较大时,在年底将企业关联方应收账款全部收回,第二年初再将该款项退回;对于大股东占用的资金,通常以暂借款形式体现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会计科目中,当这些大股东还款时,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则应反映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但是多数企业却将其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此外,有些企业在年底采取的一些非正常的措施,通过关联方或是利益方来操纵,如在年底签大额销售合同,预收对方一大笔预收款,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使企业经营性现金流入量增加。
第二、虚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
有些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在会计期间末这段时间停止对外现金付款或是减少现金付款,通过开远期支票方式,临时占用对方的资金来增加现金流量,将款项支付期推迟到第二年初;有些通过关联方直接从企业挪用现金,在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债权资产的增加,现金数额的减少,为了掩盖这个事实,将由此引起的债权计入反映因商品赊销而形成的短期债权“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或者计入反映因预付购货款而形成的“预付账款”科目中,以此来掩饰企业资金的减少;有些通过商品或劳务交易占用企业资金,关联方往往采用与企业签订相关协议的形式来形成某些交易,这样就可以把相关现金流出量顺理成章的归入到购买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或相应的减少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这些行为短期内给企业带来了经营性现金流充足的假象,但是长远来看,这种行为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对企业的信誉造成比较大的伤害。
第三、虚增/虚减“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将非正常的现金流入/流出归入“销售/购买商品、提供/接受劳务收到/支付的现金”。“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正如“其他应收/应付款”成了某些企业资产负债表上会计处理的“垃圾筒”一样,该项目也极易成为现金流量表中被操纵的地方。如捐赠现金支出、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非正常的现金流出,导致“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规模较大时本应单独列示,但却直接划归“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之中;有些企业甚至把收回了“别人欠自己的钱”,虽然这笔钱与经营无关,但仍记入该项目,由此达到粉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目的。
第四、虚构业务经营,粉饰经营性现金流量
为了显示企业经营活动处于正常状态,有的采用虚构经济业务的方法造成企业经营规模不断发展、业务不断增长的假象。典型的做法是同时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与经营性现金流出或同时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投资性现金流出。这样,一方面提高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另一方面又不影响报表的平衡关系。此外,通过购买关联方股权使其财务业绩有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提高,相应地,将这种做法产生的现金流出归到“企业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这个项目中去。这些手法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信贷人员必须深入分析现金流的相关交易真实性,只看现金流量表,就可能对企业相关信息做出错误判断。
信贷人员往往通过考察企业整体的现金流量情况来判断是否有融资需求,所以现金流转状况较差且需要被注资的企业在对外进行信息披露时,往往通过相应的变动,使信贷人员相信企业的现金流量整体结构和规模都十分令人满意。
第一、粉饰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有些企业的筹资活动不在企业的总体规划中,而是随着会计报表披露时间而呈现出奇异的“规律性”:在报表披露前借入款项,报表披露后又立即归还。信贷人员应当去进一步了解发生这些借款的实质原因,例如债权人是谁、借款的用途等方面,以此来分析判断企业是否存在粉饰现金流量。
第二、粉饰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企业通过提前收回投资或出售企业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性资产,以此来扩增企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这种交易大部分必须有关联方的参与合作,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规模的得到“改善”,以致总体规模更加“合理”。
第三、将现金流量表的三大部分进行任意调剂
由于我国现金流量表格式采纳国际上较普遍的“三分法”,给现金流量表的分类留下一定的判断余地和选择空间。许多企业往往通过任意调剂三大部分之间的金额来美化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将实质上属于投资、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纳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将某些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移至投资、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项目,于是产生了现金流量表的“会计选择”问题;有些企业将闲置的现金用来购买有价证券,当自身需要现金时,就卖掉证券,这种业务的收益应该作为投资收益列入到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中,但是,经常被视为经营活动收入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中去;有些企业蓄意调整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如将本应确认为经营费用的原材料成本转至固定资产等资本支出账户,以此降低经营费用,调高经营利润,使大量本应列入经营性支出的资金流,错误地列为投资性支出,从而虚增了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严重误导了信贷人员对企业现金流量创造能力的判断。
在实务中,部分企业为达到某些目的采取了多种方法对现金流量表进行粉饰,特别是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粉饰,粉饰的方法和手段多种多样,信贷人员应该掌握企业粉饰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手段,仔细阅读现金流量表的各个项目,尤其注意不合常理的内容,必要时可做一些计算验证,并认真分析和识别,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现金流量信息在贷款项目分析与审批决策中的作用。
多表并举,将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结合起来分析甄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的,而现金流量表是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尽管编制的基础不一致,但是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有着非常强的内部联系的,特别是有些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还是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科目的余额或是发生额来分析填报的。利用相关会计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判断,是甄别现金流量信息是否粉饰的重要手段。
信贷人员仅从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中获取有关现金流量方面的会计信息是片面和狭隘的,在检查现金流量表中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时,要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余额或是发生额的变化进行综合分析,然后将分析结果与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进行核对;应检查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和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款项”等项目的对应关系;检查“购买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与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以及资产负债表中“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等项目的对应关系。
如果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钩稽关系不一致,就应该对现金流量表作进一步分析,可以从另外两张报表各项目的变动中寻找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增减的实质。如在分析企业现金流出增减的真实性时,由于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增加额+预付账款增加额-应付账款增加额-应付票据增加额,可以看到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和利润表上的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及资产负债表上的预付账款变化、应付账款变化、存货余额变化、应付票据增减变化都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支付的现金数是固定的,那么上述公式中的各项因素存在着此增彼减的关系,从中可以分析要减少主营业务成本最有可能是通过调节存货成本的方法来进行的,因此,必须分析存货的变化:一是存货占资产总额比例是否上升;二是存货周转率是否下降,另外还注意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的下降和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如存在上述情况都预示着企业有虚减成本、虚增利润的行为来粉饰经营现金流。
通过横向对比和纵向对比进行分析判断。对一个企业来讲,分析判断现金流量表是否存在粉饰,可以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进行分析判断,若差异比较大,就要引起重点关注,分析原因,是否存在粉饰情况。横向对比就是与同行业的其他相似企业进行对比分析,对同一个行业而言,面临的市场情况基本都相同,所以企业反映的现金流量也基本类似。
当发现现金流量与行业指标存在比较大差异甚至完全背离时,就要提高警惕,现金流量表存在粉饰的可能性就比较大。纵向对比就是对比企业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现金流,对同一个企业来说,处于发展上升期或是规模扩张比较快的时候,现金流出比较大,经营性现金流一般不佳。通过对比企业前后一段时间的现金流,如果差异比较大,就应该引起注意,有可能现金流量表经过粉饰了,例如某企业在相邻的两个会计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的金额本年度比上一年度多出30亿元,但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度仅比上一年度多出15亿元,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项目本年度比上年变化所引起的增量现金收入为5亿元。
从这些数据来看,现金流量表中的差额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中相关项目的差额之间存在着重大差异,说明企业存在着明显的粉饰现金流量表信息的行为。特别是最后几个月出现收入金额猛增,而实际流入的现金却没有同比例的增长,再加上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年初、年末数变化很大,即企业赊销金额突然大幅增长,那么该企业就存在虚增收入的可能性。
企业虚增收入还可以从流转税及附加占收入的比重变化来进一步判断,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一般而言,流转税占收入比例应相对稳定,且同业之间不会存在太大差异。如企业销售税金及附加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突然下降,或者显著低于同业水平,就有虚增收入风险。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两者不同,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同,从而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是正常的,但如账面税率显著小于法定税率,则说明税前会计利润中的大部分在税法中不能确认为利润,这种显著差异折射出一定风险。
突出重点,对现金流量信息的异常现象给予关注。
第一,分析现金流量表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组成。对于现金流量表而言,不能单纯的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大小和增长幅度,同时还应结合企业的性质、经营项目、成立时间以及市场行情等来分析“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构成及其合理性,看现金流是由哪一部分贡献的,不能让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较好的现金流量掩盖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不佳的情况。
信贷人员常常用“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比”来甄别利润的含金量。但是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又是现金流量表上最容易产生和制造泡沫的地方,仅从现金流量表很难发现问题的,必须通过多项指标、多期数字进行综合分析,经营现金流应当与利润增长之间存在着正向变动关系,如果这种正向的关系被打破,则表明企业不是销售环节出了问题,就是存在着舞弊的可能;在家族式民营企业中,经常出现股东分红现象,经了解实际没有,这是报表制作者通过股东分红方式虚增经营现金流和净利润,减少筹资现金流已达到粉饰报表的目的;有些企业通过其他业务,如关联方租赁、资产有偿转让等手段获取利润,然后通过利润倒挤收入、成本和税金,造成收入和成本同增且现金收支平衡的假象来粉饰报表。
企业在进行虚构利润、操纵现金流量时,必然留下相关会计记录,并且虚构的现金流入及由此直接形成的资产不能长期挂于账上,企业必须找途径消化或转移掉,否则久必露馅。因而,在分析利润指标时,应结合一些重要科目的增减变化进行分析,如银行存款、各项应收预付款项、存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短期借款、各项应付款项等。假设有甲企业和其关联乙企业,甲企业2013年通过空开销售发票5000万元到乙企业,乙企业并未支付现金,因此,甲企业在2013年的年报上虚增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虚增应收账款5000万元,而后甲企业为了消化这5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在2014年甲企业与乙企业虚构了一份工程建设合同,并分期预付工程款5000万元,然后乙企业将这5000万元作为购货款付给甲企业,这样,甲企业就成功的将虚增的应收账款转至在建工程挂账。
第二,分析现金流量表中是否含有大额的非正常的现金流量。对非正常的现金流量应认真评判,因为非正常的现金流量是一次性或偶发性的,不一定在以后年度持续;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的处置固定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尽管为企业带来现金流入,但它有可能是企业濒临破产而变卖资产所得。另外,分析大额的非正常的现金流量时还要考虑回收投资资本、发行债券或股本等项目,它们都属于非持续行为。因此,信贷人员在阅读现金流量表时应注意剔除非经常性损益产生的现金流量和其他非持续性的现金流量。
第三, 重视对以间接法调整的现金流量的分析。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从净利润开始倒推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这可以看出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并进一步查找出泡沫。如许多企业年报中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都大于净利润,难道是企业经营状况都好转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主要是由于会计政策规定要计提各项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是造成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差异的主要原因。特别应注意的是,单纯分析以直接法报告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往往并不能对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做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如某企业2004年度的现金流量表中,其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48万元,但分析以间接法调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可以发现该企业当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了4779万元,这意味着其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主要是由推迟应付款付款期等方式形成的,实际上加大了企业未来的偿债风险。因此,以直接法报告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对许多财务知识匮乏的信贷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产生误导。
第四,特别关注“收到/ 支付其他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对于该项目金额巨大时,应视为异常,尤其是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信贷人员应当做详细测试甚至可能追查初帐,因为这些项目表述不清,如果不仔细研究企业的各项数据指标或附注说明,很难发现其中隐藏的不能披露的信息,比如虚构关联方交易或利用不公平的交易来粉饰报表。
还必须结合其他表外信息进行综合判断。现金流量表项目反映的有关数据都与企业的经济活动是息息相关的,因此通过掌握会计报表以外的信息来综合判断现金流量表是否经过粉饰,也是甄别现金流量表数据准确与否的重要途径。
例如某企业所处建筑行业在2014年受“三期”叠加经济环境的影响,一些房地产项目出现停工或是进度迟缓,应收款回收难度很大,这个时候的企业现金流状况肯定不乐观,如果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很好时,现金流量表粉饰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此外,现金流量表的分析还应结合阅读会计报表附注,查阅相关的商业及行业刊物,了解企业业务经营和行业的发展状况,也是非常重要的。如属于某行业的企业典型的共同比率及趋势资料可以用来比较,了解行业情况及企业相关背景,获取该公司的其他信息,以加深对现金流量表的理解。比如,若企业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我们可以通过财务报表以外的其他信息披露,进一步审查企业是否有带来良好效益的项目投资及项目进展情况、发展前景等,以进一步判断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和管理水平,加深对现金流量信息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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