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对首批中法拟互认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简称《通知》),就首批中法拟互认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双边标准互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通知》指出,为落实中法双方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法兰西共和国标准化协会联合制定国际标准和推动双方标准相互采用的合作协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和法国国家标准化机构(AFNOR)经协商一致,按照《中法标准互认操作指南》和《标准互认工作程序》,共同确认《GB/T 21413.3—2008铁路应用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 第3部分:电工器件 直流断路器规则》和《NF EN 60077-3.2002.10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 第3部分:直流断路器规则》等14组两国国家标准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内容一致。
各单位若有意见,可填写《意见反馈表》,于并4月24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有关专家表示,通过开展两国标准互认,有利于简化双边贸易手续、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市场互通,可降低无用投入,提高技术水平。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通过标准互认可以避免或减少标准追赶所带来的资源损失,可以利用这些资源开发产业技术,提高技术水平,以消除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
背景:中法标准互认进程回顾
2014年3月26日下午,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法国总统奥朗德的见证下,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与法国标准化协会主任皮亚特共同签署了《中法联合制定国际标准和推动双方标准相互采用的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农业食品、铁路、电子医疗/老年服务、城市可持续发展等四大优先合作领域开展国际标准的制定,并相互采用对方标准。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标准走出去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2016年3月17~18日,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参加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100次理事会会议。会议期间,田世宏与法国国家标准化机构主席签署《中法标准互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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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积极开展标准互认
2013年12月2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英国首相卡梅伦的见证下,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与英国标准协会标准总裁斯科特·斯蒂德曼,在人民大会堂代表中英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授权的国家标准机构英国标准协会标准互认协议》,推动共同关注领域标准的相互采用,推动互认标准成为双边贸易中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便利双边贸易。
2015年8月,国家标准委(SAC)和英国国家标准化机构(BSI)经协商一致,按照标准互认工作程序,相互确认64组两国国家标准,内容一致,列为中英首批互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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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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