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
和友人在微信上讨论“三颜色”新闻。
他发问:满屏“做点什么”的气氛,这真的是全社会的急性创伤应激障碍。法律政治的我都不懂,我就想问,现有的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里,有多少个跟这种事相关的研究?嗯?
这个发问真好,可惜这样的研究,估计不大可能有人做,因为不赚钱。
友人又说:
急性创伤立即引发的是安全感的崩塌,无能感的爆发,而本能需要立即修复此类崩塌,所以出现了这么多“做点什么”的努力。
是啊,总要做点什么,面对变态,不做点什么,怎么对得起我们的孩子?!
二
这样的创伤有多严重?
友人说:记得那个埃里克森人格发展八阶段论吧?有研究者认为,创伤可以一次性把八个阶段取得的成就一次性毁灭,而人需要一点一点努力将其重建起来。
这是多大的罪孽?!
而变态们可以轻而易举就犯下这样的罪孽。
请原谅我这么不专业地不经面对面评估就直接“诊断”他们为变态。
可是,如果他们不是变态,那又是什么呢?
三
如何去理解创伤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举一个不怎么恰当的例子。美剧《犯罪心理》第十三季第八集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FBI新接了个连环杀人案,查了没多久就发现凶手每次都是用声音很大的点四四口径的枪对着心脏一枪致命,还每次都在杀人后在死者的左耳后面戴个发夹。谁知居然有新闻媒体比FBI更早发现这一规律而且还进行了报道,而这些内幕,新闻媒体根本不可能知道。
这也就意味着,凶手肯定和这家媒体有关系。
继续追查,又发现凶手在最后一次杀人时,居然留了个孩子没杀。这太奇怪了,除非这与凶手小时候的经历有关。
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凶手在二十年前,幸免于致命劫车案。经历过目睹自己的保姆被杀的创伤之后,这个小孩被众多媒体围着,那一刻竟然成了他一生中的辉煌时刻。
可是他的人生再也没有那样的辉煌时刻了,新闻媒体不可能天天追着他报道啊。那怎么办呢?重现当年的案件不就行了!于是,凶手一次又一次杀人,只为了再次体验曾经体验过的辉煌时刻。
实在是太变态了!
可这还不是最变态的。当年采访这个小孩的记者之一,二十年后被这个凶手劫持,差点被杀。被FBI救下来之后,她说:我总想知道被害人在那种情况下的心情,一定是很恐惧的,不过那感觉并不是恐惧,而是兴奋。
这时,FBI提醒她:那不真实。
你知道她怎么回答吗?她说,是真实的。所以我对凶手充满感激。说完,她就兴奋地走出门外去接受一众媒体的采访了。
真不是一般的变态!
创伤可能会创造出新的变态,而变态者的心理,我们根本没法用常理去理解。
四
今年我辖区就出了这么一单猥亵儿童的案子。
也是家长发现的,实在没法忍受,来派出所报案,作为警察,我们第一时间行动起来,秘密收集证据,最终证据充分,将坏人刑拘。
刑拘后,坏人的家属才着急地跑来问,怎么回事,不能我们私了吗?我们态度坚决,不能,这是公诉案件,绝不允许私了。家属又向我们要家长的具体名字,我们态度坚决,这是隐私,必须保护。家属又问,问题有那么严重吗,我听校长说根本没发生什么。我们态度坚决,如果不是证据充分,我们不会随便刑拘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