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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骑“死飞”坠崖,借她车的好友和卖车的车行被判赔66万

澎湃新闻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12 22:41

正文

澎湃新闻记者 蒲垚磊 张刘涛


2015年,一位18岁的大一女生洪某在浙江温州市骑“死飞”自行车时坠崖身亡。


今年2月,洪某父母一纸诉状,将 当天一同出行的小何、瓯海区某自行车店、公路管理部门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86万余元


据法院介绍,被告何某某与洪某系高中同学。2015年12月25日,受何某某邀请,洪某从宁波赶到温州。次日,两人结伴骑自行车去大罗山游玩。何某某将自己于2015年10月份从温州市瓯海某自行车店新买的“死飞”自行车借给洪某骑行,何某某则骑借来的普通自行车。


事故发生时,2人骑车从大罗山山顶往山下行驶,在一U形拐弯大下坡处,何某某呼喊落后20多米的洪某。洪某立即紧跟,不料连人带车掉下近10米高的山崖,后由路人报警,洪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3月12日,据温州晚报报道,浙江省衢州常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综合各方行为致使小洪发生事故死亡原因力比例,确定小何承担20%责任,自行车店承担50%的责任,小洪自身承担30%责任。


法院认定,俗称“死飞”的涉案自行车确认是瓯海区某自行车店销售,系无前刹(前刹购买后加装)、“后轮采用飞轮倒转制动”的“三无”产品,与普通自行车存在明显区别,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应承担相应责任。


小何将属于“三无”产品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涉案自行车提供给小洪骑行,使得该自行车可能产生的风险转移于小洪,骑行过程中,也未对不了解涉案自行车性能的小洪尽到应有的提醒、嘱咐义务,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小何赔偿原告19万余元,被告自行车店赔偿47万余元。


死飞究竟是怎样的一种运动?


这起悲剧,并非是“死飞”事故的孤例。 近几年间,福建、深圳、广东、贵州等地都出现过与“死飞”相关的交通事故,其中不乏死亡案例。


究竟什么是“死飞”?


许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没有刹车呗。


“‘死飞’带动后轮的后飞轮是固定的,一般自行车不踩也可以滑动,‘死飞’则要不停地踩踏才能前进,甚至可以往后踩踏倒车。至于很多人所说的刹车问题,这跟死不死飞其实没有关系。”上海的一家“死飞”车店老板程小虎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


“(外界的)误解还是蛮大的,首先名字里一个‘死’字,听上去感觉就不好。实际上我觉得,‘死飞’只是骑行的习惯和方式不同而已。”


玩“死飞”的年轻人。


在圈内人士看来,在国外“死飞”更多的是一种“街头文化”,是穷孩子玩出来的一种东西。


但在国内,尤其是在前两年的“火热期”,“死飞”却更多的是和“潮流”或者“耍帅”这样的关键词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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