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产品品牌建设已经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提升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农产品的标准化是质量有保障的基础,而品牌的标准化则让标准化的农产品能获得更高的溢价。
《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中规定:加快品牌标准制定。加快农业品牌标准化建设,引领品牌主体运用先进理念和科学方法开展品牌创建。推动农业品牌
国家标准
和
行业标准
研究制定,建立完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评价标准
和管理规范。鼓励制定农业品牌
地方标准
,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引导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制定相关
团体标准
。支持企业制定发布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相关
企业标准
。做好标准宣贯和实施,提升农业品牌建设的标准化和国际化水平。
这为农业品牌国标、行标、地标、企标、团标的制定提供了根本依据,品牌标准化进程也到了提速阶段。
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专家、元一智库农研中心主任、农参总编辑铁丁老师
指出,农产品品牌的培育,要配套制定品牌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品牌评价体系,强化品牌监管,在标准化约束下,培育一批“大而优”“小而美”、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
早在2006年,习近平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走高效生态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文中8次提到农业标准化,从发展现代农业的各个角度,提出了标准化的要求。
根据
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
统计数据,农业食品类标准近10万条,涉及食安标准、产品标准、检测方法、标签流通、工艺技术等;以“品牌”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仅筛选出68条标准,占比0.07%,由此可见农业品牌在标准制定领域的缺口有多大。
再以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为检索工具:
以“品牌”检索可以得到207条标准,多为评价标准,如《品牌价值评价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品牌价值评价 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业》《“景德镇制”陶瓷品牌评价通用要求》等;
在限定农业行业的前提下再次检索“品牌”,只有1条标准,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南》;
直接检索“农业品牌”,符合条件的有4条标准;
检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可得到5条标准,含1条行业标准和4条地方标准;
检索“农产品品牌”,符合条件的有13条标准。
鉴于标准的名称不一定是以上检索词的固定搭配,所以农业品牌方面的标准可能还比检索结果多一些,在“品牌”检索结果中再次进行筛选,涉农标准有41条,其中:从标准分类上,国家标准6个、地方标准30个、行业标准5个;从品牌分类上,区域品牌25个(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规范》《晋江紫菜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企业品牌3个(《柳州螺蛳粉品牌评价 第2部分:企业品牌》《河北农业品牌评价规范第2部分:农产品企业品牌》《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评价》),其他为农产品大类。
通过分析可知,1.农业品牌标准制修订数量较少;2.聚焦区域品牌的标准逐渐增多;3.各地发布地方标准较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设滞后。
综合两个网站的检索结果及有关品牌标准化的政策文件,农参选取部分标准进行分析。
(1)从国家层面看,聚焦近几年建设大热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出台了一系列标准建设举措。
2022年,在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指导下,农业品牌首个行业标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南》(NY/T 4169-2022)出台,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的推荐标准之一。
《指南》分前言、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品牌定位与规划、品牌核心能力提升、品牌营销传播、品牌保护、品牌管理、参考文献等十一章节。
这对统一我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方针、夯实农业品牌建设技术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和指导作用。
有了建设标准,如何确保建设有成效?这就需要品牌评价标准。
在《九论区域品牌》系列专题中,
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专家、元一智库农研中心主任、农参总编辑铁丁老师
提出了评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成功与否的黄金标准——
内四条和外四条
,既要从品牌自身的价值进行考量,也要关注因为品牌建设而产生的外部变化或者是带来的影响。
近期有两则重要通知需要关注。
一是,农业农村部质量安全监管司下达
《2024年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农质标函〔2024〕71 号),公布了2024年农业行业标准立项情况。其中包含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互联网影响力评价标准》
。该标准拟补充完善农业品牌评价标准体系。
现阶段,我国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传播所获得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等方面表现出的品牌影响力缺少评价标准,欠缺从消费者层面测算和评价农业品牌尤其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标准和依据,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互联网影响力评价行业标准的制定将对我国农业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完善起到重要作用。
其实在此之前,与之相匹配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互联网传播影响力指数研究报告(2023)》于2023年5月8日在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市场研究中心、元一智库农研中心等单位共同承办的“2023中国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大会”上隆重发布,对纳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和网络销售额排名靠前的500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进行了互联网传播影响力指数监测评估。
从研究报告到评价标准的制定,将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八部委联合印发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
,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的七项重点工作,其中包括: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制定农产品品牌评价
、主要粮油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减损增效及乡村旅游
标准
。
国家级政策再次聚焦农业品牌标准化工作。
此外,今年3月,由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茶产业分会广泛联合各茶叶产区主管部门、茶叶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单位共同起草的《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价》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参与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有:刘桂才、魏有、赵俊杰、铁丁、鲁成银等。该标准确立了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价的原则,规定了茶叶区域公用品牌的品牌强度影响因素和测算方法、品牌价值评价模型和评价过程,适用于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开展的品牌价值评价活动。
制定评价标准,这展示了国家从抓建设到检验成果的进阶,通过评价来反向推动品牌建设更高效。
(2)除了国家层面在农业品牌标准领域的顶层设计,地方也纷纷发力品牌标准的制定。
《桐乡市区域公用品牌杭白菊》和《桐乡市区域公用品牌胎菊》标准由桐乡市商务局指导,桐乡市数字贸易服务中心联合桐乡市杭白菊基地、企业合作社共同制订,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份标准对杭白菊和胎菊的感官、质量指标、农药残留限量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也对企业的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
同年12月,开化以优质农产品生产特征为基础,首次结合地方区域公用品牌,正式发布了县级地方技术性规范《“钱江源”品牌建设和管理通则》《“钱江源”品牌建设和管理通则生产管控规范》《“钱江源”品牌建设和管理通则追溯管理规范》《“钱江源”品牌建设和管理通则示范基地建设规范》等系列标准,为“钱江源”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和发展提升提供了新“准则”。
绍兴市首个茶叶类地方标准《"上虞翠茗"茶叶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从品牌准入、品牌授权终止、品牌管理、品牌监督、品牌提升等角度进行了规范,旨在打造高附加值、高品质、高融合的茶产业。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发布的地方标准《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要求》,对建设主体、建设战略、建设过程管理、品牌价值传递、品牌维护、品牌建设评价和改进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以此统领全区的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通过上面几个标准的分析,可以看出都是在有发展基础的产业上进行品牌建设,通过标准化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除了聚焦优势产业的地方标准,如《“台九鲜”区域公用品牌 通用要求》《“赣鄱正品”品牌管理 第1部分:品牌评价要求》《 “三衢味”区域公用品牌准入和管理规范》等涵盖全区域优质物产的区域品牌管理标准也在不断颁布实施,有利于提升农业产品整体竞争力和知名度。
当下,中国农业的品牌化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我们亟须通过标准化的发展模式,来推进中国农业品牌的发展。
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专家、元一智库农研中心主任、农参总编辑铁丁老师
认为,品牌化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农业品牌建设离不开标准化的驱动。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标准化绝不是指千人一面,而是与当地农业特色相结合,在进行标准化的同时也保留底色。
这就对各地品牌标准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即标准既是为了统一,也是实现多样性的基础,要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地方特色、产业需求的行之有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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