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体经字[2011]46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16]18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体育总局将启动2017年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及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须满足《通知》中“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申报条件”的各项要求。
二、申报材料
申报示范基地,须按照本通知附件1“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申报示范单位,须按照本通知附件2“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申报示范项目,须按照本通知附件3“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各省(区、市)体育局应结合本地体育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具备条件的市/县/区政府和单位进行申报,在进行严格初审后形成书面推荐意见,随申报材料一并通过“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送至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
四、申报要求
(一)各省(区、市)体育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推荐工作,结合《办法》和《通知》精神,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积极履行初审推荐有关职责。
(二)各省(区、市)要从当地体育产业发展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和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功能定位,严格控制申报数量(原则上示范基地不超过2个、示范单位不超过3家、示范项目不超过4个)。
(三)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的内容、组织方式等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并符合信息系统的上传标准。各省(区、市)体育局应切实承担起申报材料审核职责。如存在信息缺失、不实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取消申报主体参与2017年度评审的资格。
五、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体育产业发展部
联 系 人:孙 静 王小朋
联系电话:010-67183862 传真:010-67104356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3号,1007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2.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3.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7年1月3日
附件1: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具体格式、内容详见附件)
2、申请地区体育产业发展基本情况介绍
须对应《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具体要求撰写。
3、示范基地建设、管理与发展规划
4、申请地政府支持本级体育产业发展的专门性政策
应将政策文件原件扫描后纳入申报材料,清晰显示政策出台日期、文号和政策全文及附件内容。
5、其他能够展现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情况的材料
二、填报要求
1、除有明确要求外,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均应以2016年度发展状况及相关数据为依据撰写。
2、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符合相关要求。如有任何信息缺失、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申报材料将予退回,取消申报主体参与2017年度评审的资格。
附件2: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表(具体格式、内容详见附件)
2、申请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和基本情况介绍
须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体育产业所在领域主要业绩及案例,其他内容须对应《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条件”的具体要求撰写。
3、申请单位2014-2016年度经济效益、经营状况、纳税能力证明材料
4、申请单位所取得的社会效益评价材料
5、申请单位的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6、其他能够展现申请单位在体育产业领域经营发展情况的材料
二、填报要求
1、除有明确要求外,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均应以2016年度发展状况及相关数据为依据撰写。
3、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符合相关要求。如有任何信息缺失、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申报材料将予退回,取消申报主体参与2017年度评审的资格。
附件3: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表(具体格式、内容详见附件)
2、所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和相关证明文件
须包含项目运营机构的资质和信用证明材料,项目运营状况说明,其他内容须对应《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条件”的具体要求撰写。
3、所申报项目2014-2016年度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额及相关证明材料
4、所申报项目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5、所申报项目未来发展规划
6、项目运营机构运营管理及相关制度情况介绍
7、其他能够展现所申报项目产业优势的材料
二、填报要求
1、除有明确要求外,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均应以2016年度发展状况及相关数据为依据撰写。
2、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符合相关要求。如有任何信息缺失、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申报材料将予退回,取消申报主体参与2017年度评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