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杭州交通91.8综合发布
来源:萧山公安(xsga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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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上午,在萧山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的一场科目一考试现场发生惊人一幕!
那天,萧山车管所朱警官作为监考员之一,和几名同事一起在考场间巡视。期间,4号机位上的一名看上去神情有些不自然的女考生引起了朱警官的注意……
(网络图片)
通过对比考生的身份证件,朱警官发现眼前这位女考生要比身份证照片上看上去年轻不少,差距实在太大。
朱警官产生了怀疑,因为考生身份信息上写的户籍地是萧山,朱警官就用萧山话问女孩叫什么名字,是不是本人考试。
“我叫吴琴(化名),当然是本人考试。”女孩用普通话回答。
(朱警官查看女孩的身份信息)
朱警官还是持谨慎态度,问女孩可不可以讲萧山话,并继续询问考生具体的户籍地信息以及前期哪里体检,哪里培训等具体情况。
这时女孩不耐烦起来,说自己乐意讲普通话,别人管不着。不要影响她考试,同时拒绝回答朱警官的问题。
朱警官凭借着高度的责任心,继续对女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言明利害,同时进一步对女孩的信息进行核实。见到这番架势,女孩开始变得紧张起来,面对朱警官的问询也是支支吾吾答非所问。
最终在民警的教育开导下,女孩承认自己是替考的。在核实情况后,朱警官马上与新塘派出所取得联系。
很快,新塘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女孩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女孩承认自己本名叫鄢然(化名),是代替吴琴参加考试。
新塘派出所会同车管所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将吴琴(化名,女,43岁,萧山人)传唤,通过掌握的线索,全力追查其他涉案人员。
迫于警方强大的侦查压力,截止7月27日,涉案人员张勇(化名,男,42岁,萧山人)、贾方(化名,男,31岁,河南人)分别向警方投案自首,相关案情也水落石出。
嫌疑人吴琴报考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后,担心自己文化水平低,记性差,过不了科目一考试,于是想到找人替考。
经人介绍,吴琴找到中间人张勇,用微信转给对方5000元后,将身份证等资料交给对方。张勇随后又伙同贾方等人,由贾方出面,以500元报酬找来嫌疑人鄢然(化名,女,31岁,江西人)代替吴琴参加考试。
7月8日上午考试前,鄢然和贾方会合,贾方把吴琴的身份证和其他考试资料交给嫣然。
贾方见嫣然当时的穿着打扮过于年轻,于是让人拿来衣物和一副眼镜,希望她换一下。
可是因为衣服不合身,鄢然就没有换,考试的时候还把眼镜摘了,但因为神情不自然,最后果然被细心的监考人员认了出来。
据悉,这起案件是被警方查处的杭州地区首例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作弊案件,目前,嫌疑人吴琴、张勇、贾方、嫣然等人均被萧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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