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
今年8月-10月,总局委托中国体育场馆协会随机选取了9个省(区、市)开展了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第三方督查,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各地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做好2017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现就在全国范围开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接受补贴的大型体育场馆。
二、自查内容
落实《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经字[2014]34号)、《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以及《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等情况,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情况。
具体可参考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第三方督查内容列项(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对此次自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对照自查内容,对接受补贴的大型体育场馆逐个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场馆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尽快整改。
(二)各地要根据国家对大型体育场馆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此次自查暴露和存在的问题,建立规章制度和日常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场馆开放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各地要结合此次自查工作有关情况,做好2017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第一,要认真审核申报场馆的类型、归属、座位数及竣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对2016年对外开放时间、服务内容等严格把关。不符合补助要求的场馆不得汇总报送,并由省市体育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要根据申报场馆2016年的运营开放情况提出拟奖励场馆名单,纳入奖励范围的场馆,必须达到基本公共服务考核要求。奖励资金总额按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地区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总额的10%报送。
第三,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在2017年3月1日前向财政部、体育总局报送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并报送从“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补助申报管理系统”导出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汇总表”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奖励资金申报表”。补助资金申请报告要包含此次自查中发现不符合条件、却已经获得补助资金的场馆的情况。
第四,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补助资金审核、分配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场馆分配资金、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或标准分配补助资金等,以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杨春雷 安枫
电话:(010)87182014 87182021
传真:(010)87182014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第三方督查内容列项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