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读者一定注意到“证券支持诉讼”这个词,这和普通诉讼有何区别?证券君来为您简单科普一下。
所谓支持起诉原则,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从法律渊源上可以追溯到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3条。
不过,在30余年的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上的疏漏及缺乏具体的程序设计,该原则一直被束之高阁、流于形式,逐渐成为一项被闲置、被遗忘的法律条文,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支持起诉原则逐渐被重新关注与运用。
在证券期货行业,证券支持诉讼是对涉及中小投资者众多、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证券侵权纠纷,由机构根据中小投资者提出的申请,委派投服中心的公益律师或工作人员作为中小投资者诉讼代理人,代理中小投资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而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作为中国证监会直属、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投服中心已经参与了四起证券支持诉讼,并已取得“两连胜”。
2016年7月、8月,投服中心接受中小投资者申请,先后对“匹凸匹”、“康达新材”虚假陈述行为提起证券支持诉讼,协助中小投资者依法索赔。此前,“康达新材”一案一审判决结果显示,投服中心完全胜诉,中小投资者获得诉讼的全额赔偿。
今年3月17日,投服中心启动第三例证券支持诉讼,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因“上海绿新”(现更名为顺灏股份)虚假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
4月27日,投服中心再次启动证券支持诉讼,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因“安硕信息”误导性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截止时间为5月27日。(详见:http://news.cnstock.com/paper,2017-04-27,818153.htm)
那当自身利益受损时,中小投资者该如何申请证券支持诉讼?和个人诉讼相比又有何优势?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中小投资者申请证券支持诉讼,只需在诉讼法律文件上签字委托即可,像准备诉讼材料、委派诉讼代理人等均由投服中心负责,操作上简便易行。而且,中小投资者不需要支付律师费,案件受理费通常也只约占索赔金额的2%,较为低廉。
最重要的是,即使遭遇案件诉讼周期长或多次开庭的现象,投资者也无须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以及费用等进行维权,无须备受其中的煎熬,而是安心地做“甩手掌柜”即可。退一步讲,就算是诉讼失败,也不会有多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