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新世纪以来产生了众多以事件为中心的网络舆论聚集,形成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网络舆论冲击效应乃至网络集体行动。本文对
2003
年以来的有关研究,特别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做了学理性的回顾与反思,从理论概念的角度描述了有关研究的基本态势,分析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的各种范式,阐明大多数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并非社会危机,而是具有积极作用的网络公共事件。不过,网络公共事件难以涵盖所有的网络集群行为与网络集体行动,必须建立开放多元的概念群,才能有效概括错综复杂的研究对象,并且从网络公关
/
网络营销、网络谣言治理、网络与集体行动、网络与社会运动、网络与国家安全等多元的研究领域与理论视域出发开展研究,才能推动该领域学术研究的切实进步,为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治理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
:
网络集群行为;网络集体行动;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公共事件;学理反思
进入新世纪,网络媒体蓬勃发展,网络舆论不断壮大,产生了众多以事件为中心的网络舆论聚集,形成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网络舆论冲击效应乃至网络集体行动,对整个社会生活尤其是社会管理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自
2003
年以来,学界先后提出
“
网络事件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等多种概念,从不同视野与角度展开研究,发表和出版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形成生气勃勃的研究局面。然而,其局限也不容忽视,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或停留在现象描述、举例说明的初级阶段,低水平重复;或模糊笼统,眉毛胡子一把抓,说了半天仍不得要领;或自说自话,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对话,难以形成有效的学术积累;或忙个不停地提出应对策略,缺乏冷静而深入的学理探讨。特别是其中的各种学理问题,更是错综复杂,头绪纷繁,难得要领。本文拟对围绕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及相关概念而开展的研究做个总体反思,重新探讨有关问题的基本学理,阐明改进与深化有关问题研究的学术视野与研究路径。
一、
网络群体性事件及相关研究的基本态势
有必要回顾一下基于
“
网络事件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等多种概念而展开的研究。
1997
年,《北京文学》第
11
期发表题为
“
网络事件
”
的作品。
1999
年,计算机领域开始把
“
网络事件
”
作为研究对象。
2005
年,
“
网络突发事件
”
的应急对策引起关注。
2006
年,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新媒体事件
”
概念出现在论文标题中。此后两三年间相继涌现出一批相关概念,到
2010
年达
15
种之多。以有关概念作为检索词,按主题
+
篇名
+
精确方式检索中国知网,依论文标题中最早出现相关概念的时间,可制成如下简表(表一):
表一:不同概念的产生时间
1997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网络事件
|
网络突发事件
|
网络群体性事件;新媒体事件
|
网上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事件;网络群体行为;话语事件
|
网络公共事件;网络公共事件;网络集体行动
|
网络群体事件;网络舆论事件;网络集群行为
|
网络媒介事件
|
概念
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是人类对某种事物或过程的抽象化而加以命名的。因此,概念的产生既离不开事物或过程本身,更离不开人类的思维。正是人类的思维将某种理念赋予某个事物或过程,从而在思维形式与认识对象之间建立起某种关联,产生内涵独特与外延明确的概念。唯其如此,面对同一认识对象,由于个体思维的差异性,很可能导致不同的概念化方式与概念化结果。通俗地说,各人理解不同,就会形成不同的概念。表一列出的
15
种概念,大体上是对同一研究对象进行不同命名的结果。
说上述
15
种概念的研究对象大体相同,来自阅读有关论文的经验感觉。研究者选用不同的概念,往往会对相关概念做一番比较,然后确定自认为科学的概念。当然,研究者的这种探讨仍是一种主观认识。要弄清楚事实依据,还得认真审视作为研究对象的案例,即采用不同概念的论文所列举和提及的案例。由于有关论文数量庞大,笔者选取
CSSCI
期刊的相关论文来做统计分析。以不同概念作为检索词,按主题
+
篇名
+
精确方式,截止
2015
年
8
月
30
日,在
CSSCI
期刊数据库检出
98
论文,从中选取概念不同、论文数量较多、文中案例较多的论文,即
“
网络群体性事件
”46
篇、
“
网络事件
”15
篇、
“
网络公共事件
”5
篇,作为分析样本(
“
网络群体事件
”8
篇,占第三位,该概念与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完全等同,故未选用;
“
新媒体事件
”
论文
6
篇,案例较少,故选用案例较多的
“
网络公共事件
”
论文)。依据不同概念的论文所列举或提及的案例在同类概念论文中出现的频次,依次分别取各占前十位的案例,列表如下(表二):
表二、三种不同概念论文中使用的案例
网络群体性事件
|
网络事件
|
网络公共事件
|
南京天价烟事件
/
周久耕事件
|
躲猫猫事件
|
郭美美事件
|
邓玉娇案
/
邓玉娇事件
|
杭州飙车案(
70
码)
|
孙志刚事件
|
贵州瓮安事件
|
邓玉娇案
|
药家鑫事件
|
杭州飙车案
/“
欺实马
”
事件
|
抵制家乐福事件
|
邓玉娇事件
|
“
我爸是李刚
”/
李刚门事件
|
孙志刚事件
|
华南虎照事件
|
云南
“
躲猫猫
”
事件
|
“
我爸是李刚
”
|
江西宜黄拆迁事件
|
厦门
PX
事件
/
厦门
PX
风波
|
3Q
大战
|
南京天价烟事件
|
湖北石首事件
|
范跑跑事件
|
彭宇案
|
抵制家乐福事件
|
凤姐蹿红网络
|
我爸是李刚
|
郭美美事件
|
广西来宾局长日记门
|
云南躲猫猫案
|
从表二可以看出,三种不同概念的论文共同使用的案例有
3
起,即邓玉娇案、
“
我爸是李刚
”
、
“
躲猫猫
”
事件,两两相同的案例有
5
起,即杭州飙车案、郭美美事件、南京天价烟事件、孙志刚事件、抵制家乐福事件。三种不同概念的论文各自还有
3-4
起案例并不相同,主要是因为案例比较的范围较小,各自限定在
10
起以内,如果扩大范围,会有更多的案例相同。可见,
在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及其相关研究中,研究对象
名异而实同,已成为学术现实。
以
“
华南虎照事件
”
为例的论文,标题就使用了不同的概念,或称
“
新媒体事件
”
[1]
,或称
“
网络舆论事件
”
[2]
,或称
“
网络事件
”
[3]
,或称
“
网络公共事件
”
[4]
。有趣的是,同一作者同年发表的论文,正标题使用的是同一概念
“
网络事件
”
,副标题却分别使了
“
网络热点事件
”
[5]
与
“
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
[6]
两个不同的概念。
概念是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经过自己的思维加工、抽象概括而对认识对象加以命名而提出的,一旦明确提出,就对后续研究产生示范效应乃至心理定势,导致其认同者沿用这一概念来开展相应的研究,从而推动有关研究的不断丰富,甚至形成某种学术潮流。
“
网络事件
”
等
15
种概念产生后的学术研究是怎样一种发展态势呢?为方便起见,这里只讨论有关论文的发表情况。以不同概念作为检索词,以主题
+
篇名
+
精确为检索方式,截止到
2015
年
8
月
12
日,在中国知网数据库检索出不同概念论文的发表情况(表三)。
从论文发表的总体态势上看,
2009
年是一个节点。此前,有关研究尚处于酝酿阶段,论文发表相当零散。到
2009
年,大多数的概念已经产生,论文数量迅速攀升,相关研究成为学术热点。特别是《瞭望》周刊
2009
年
6
月发表《应对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新题》之后,有关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的研究迅速飙升。这一年,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与
“
网络事件
”
都是
12
篇,此后两年,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的论文分别增长到
52
篇、
91
篇,而
“
网络事件
”
的论文分别只增长到
28
篇、
32
篇。到
2011
年,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及相关研究进入研究的平稳期,论文发表总量达到每年
200
篇以上。这一总体研究态势,可用图一来表示(
2015
年只有前半年的数据,故图中未呈现)。
从概念的使用来看,用得多的,依次是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和
“
网络事件
”
,分别达
460
篇和
183
篇;其次是
“
网络群体事件
”“
网络热点事件
”“
网络突发事件
”“
网络公共事件
”“
网络集群行为
”“
新媒体事件
”“
网络舆情事件
”
,从
50
篇左右到
80
多篇不等;再次是
“
网络舆论事件
”“
网络集体行动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网络媒介事件
”“
话语事件
”“
网络群体行为
”
,从几篇到十几篇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
“
网络群体事件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网络突发事件
”
,实乃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的等同概念,加上这三者,采用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概念的论文事实上有
639
篇,占全部论文
1193
篇的
53.56%
,超过半数;即使单算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概念的论文,也达到
38.56%
,将近四成。显然,在众多概念中,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独占鳌头,占据支配性的主导地位。透过图二,可以直观而形象地看到这个鲜明的特点。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的主导范式是什么?
既然
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占据主导地位,以其作为切入点来反思有关研究,就是一个优选方案。这里并非全面回顾和总结所有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的现状与得失,而是追问一个根本性的问题: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是一种什么样的研究?或者说,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的主导范式是什么?
早在
2003
年,徐乃龙就把群体性事件和网络媒体联系起来,认为
“
网络媒体的多样性、开拓性,其传播的速度快、范围广、自由度高、难以监控,使其在群体性事件发生过程中容易产生不真实和不恰当的报道,增加事件的处置困难,甚至致使事件恶性发展。
”
[7]
2006
年,郑大兵、封海东首次使用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概念,认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和解决群体性事件,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却重视不够
[8]
。
2007
年,揭萍、熊美保在《网络群体性事件及其防范》一文中指出,
“
网络中活跃着大量与现实社会息息相关的
‘
网中人
’
,以这些
‘
网中人
’
为主角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经常制造网络群体性事件,对网络和现实世界会同时造成极大危害。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考验政府的执政能力。
”
[9]
网络群体性事件何以
“
对网络和现实世界会同时造成极大危害
”
,这篇发表较早且被引述最多的论文,并未给出明确的理由,却毫不迟疑地做出如上判断。
显然,研究者一开始就把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视作一种现实危机。这种立场也获得舆论界的有力回应。
2009
年
6
月,《瞭望》周刊发表文章说,
“
近期
‘
百万级点击率
’
的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屡见不鲜。如
‘
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
’
、
‘
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
’
、
‘
贫困县县委书记戴
52
万元名表事件
’
、
‘
云南躲猫猫事件
’
,等等。
”“
一些负面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损害百万群众心中的党政机关形象。
”“
基层党委政府对处置这类网群事件的手段薄弱
”
,表现为
“
三个进不去
”
:对网络,基层党组织
“
进不去
”
,思想政治工作
“
进不去
”
,公安、武警等国家强制力
“
进不去
”
。文章呼吁基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10]
。至此,
“
危害
”
与
“
负面
”
,
“
防范
”
与
“
处置
”
两组关键词,成为对待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定性与立场态度。
那么,其后众多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到底是如何看待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呢?或者说,是秉持一种什么样的价值立场,在什么样的理论框架下展开研究的?要科学回答这个问题,还得做一点文献计量分析。
如前所述,以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为标题的论文超过千篇,难以将其总体作为分析样本。从样本的数量及品质出发,笔者选取
CSSCI
期刊发表的有关论文作为分析样本。以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为检索词,按主题
+
篇名
+
精确的检索方式,在
CSSCI
期刊中检索出
46
篇论文(检索时间
2015
年
8
月
30
日)。对这
46
篇论文所列出关键词的数量及其词频进行统计,共得到
107
个关键词,除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出现
39
次外,其他关键词相当分散。在这种情况下,将关键词进行同类项归并,可将这些关键词分为五类,如表三所示。
表三:网络群体性事件
C
刊论文的关键词分析表
分类
|
关键词
|
数量及词频小计
|
研究涉及的对象
|
网络群体性事件
39
、群体性事件
6
、现实群体性事件、网络
4
、复杂社会网络、社团结构、新媒体
2
、网络舆论
2
、资源、舆论、谣言、社会、议题、新媒体语境、网络媒体、网络热点、网络影响力、社会转型、后钓鱼时代、启东事件、黑车;大学生
2
、网中人、网民、网民心理、仇富心理、行动者网络、主体特征、网络群体、心理形成机制、认同联盟、权利诉求、非直接利益、个人信息滥用、贫富分化
|
关键词:
35
词频:
84
|
危机管理与社会治理
|
政府
4
、组织、高校;挑战
2
、应对
2
、处置、预警、预防机制、议题管理、主题发现;政府执政能力、政府应对、政府决策、政府治理
2
、治理、治理对策、疏导机制、社会设计、社会管理创新、善治、善治策略、科学治理观、法治建设、创新;危害、危机、危机管理、危机传播、危机报道;政治功能、思想政治工作、救济机制、出租车管制、钓鱼执法
|
关键词:
34
词频:
40
|
公民社会与公共领域
|
公民、公民身份、公民社会、公共议题、公共领域、公共价值、媒体公共空间
|
关键词:
7
词频:
7
|
网络群体性事件生成与演变
|
要素归纳、舆论生成、舆论转化机制、演化要素、生成机理、演变机制、运作规律、爆发机理、信息公开、信息不对称
|
关键词:
10
词频:
10
|
学理反思与研究方法
|
研究
2
、视角
2
、路径、概念界定、概念辨析、历史分析、聚类分析、实证研究、混合研究、语义计算、话语理论
2
、转译机制、指标体系、类别、联系、本体、陷阱取证、事件属性、传播属性、技术决定论、认识误区、话语误区、
|
关键词:
22
词频:
25
|
说明
:
关键词右上角的数字为该词的词频。
从理论上看,表三
“
研究涉及的对象
”
这类关键词是对研究对象的客观陈述,是研究论文的认识对象。通常,一篇论文只涉及其中两三个关键词。除此之外的四类关键词,包括
“
危机管理与社会治理
”“
公民社会与公共领域
”“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生成与演变
”“
学理反思与研究方法
”
,则是论文内容以关键词方式呈现出来的结果,不同类型的关键词反映了论文的不同主旨与不同范式。
“
危机管理与社会治理
”
这类关键词意味着相关论文是把网络群体性事件看成一种社会危机,因而积极探寻应对、处置危机的解决之道,是一种危机管理的研究范式;
“
公民社会与公共领域
”
这类关键词意味着相关论文是把网络群体性事件看作公共领域实践与公民社会建构的社会过程,是一种公共领域的研究范式;
“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生成与演变
”
这类关键词意味着相关论文是把网络群体性事件看成一个有待科学认识的对象,从而探索其内在的机理与演化规律,是一种科学认识的研究范式;
“
学理反思与研究方法
”
这类关键词意味着相关论文是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认定、概念分析、研究路径、理论视角、研究方法的思考,以及对有关研究的反思,是一种学术反思的研究范式。
为了验证关键词分类及其相应论文的研究范式,笔者从标题、内容摘要、文中小标题乃至全文,对作为分析样本的
46
篇
C
刊论文的研究主题逐一研判,结果发现,
46
篇
C
刊论文都可以分别归入上述四种研究主题与研究范式之中。大体上,
19
篇论文属于危机管理研究范式,
6
篇论文属于公共领域研究范式,
7
篇论文属于科学认识研究范式,
14
篇论文属于学术反思研究范式。详表四:
表四: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论文所属研究范式
研究范式
|
论文篇名
|
危机管理研究范式(
19
篇)
|
《仇富型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其治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对》《高校网络群体性事件管理创新研究》《基于本体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主题发现研究》《论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公共议题管理》《善治视角下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多元化治理》《试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法治之维》《挑战与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下的政府信息管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政府治理
——
从
“
维稳
”
到
“
维权
”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政府治理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对政府管理的挑战与应对之策》《网络群体性事件及其防范》《试论网络群体性事件中个人信息的滥用与救济》《网络群体性事件与政府执政能力提升》《网络群体性事件:集合行为与社会问题》《网络群体性事件:舆论生成与政府决策》《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非直接利益化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聚合效应研究》《
“
钓鱼执法
”
与
“
后钓鱼时代
”
的执法困境
——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个案研究》
|
公共领域研究范式(
6
篇)
|
《公共领域视角下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价值研究》《沟通与对话:公民社会与媒体公共空间
——
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机制的理论基础》《话语理论视角下政府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善治之道》《政府
—
社会
—
公民的良性互动
:
政府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善治之道》《政府治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话语误区与策略》《网络群体性事件与地方政府治理创新
——
基于网络典型案例的分析》
|
科学认识研究范式(
14
篇)
|
《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化要素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变机制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模式》《近年来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运作规律探析》《从网络热点到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舆论转化机制》《网络群体性事件爆发机理:
“
传播属性
”
与
“
事件属性
”
双重建模研究
——
基于
195
个案例的定性比较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复杂社会网络: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研究的新视角》《大学生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心理形成机制研究》《基于类分析的我国网络群体性事件内涵研究》《社会心理学视阈下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我国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主体特征及其影响分析》《试析新媒体语境下虚实交织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机理及应对措施
——
以启东事件为例》《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生成机制及对策研究》
|
学术反思研究范式(
7
篇)
|
《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解析》《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辨析及指标设定》《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路径、视角与方法》《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的进路、议题与视角》《中国网络群体性事件:基于媒体多元互动的分析路径》《传统媒体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误区及对策》《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价值探析》
|
之所以说大体上,是因为某些论文可能属于其中的某两类,出于分析方便,只好根据论文主题的侧重点将其归入某一类。譬如,
“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生成机制及对策研究
”
,既属于科学认识研究范式,又属于危机管理研究范式,但该文以论述
“
生成机制
”
为重点,归入前者。又如,
“
政府
—
社会
—
公民的良性互动:政府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善治之道
”
,从副标题看,似乎属于危机管理研究范式,但细察论文立意,重点是在探讨政府
—
社会
—
公民的良性互动,体现出公共领域建设的思路与内涵,放在公共领域研究范式之中。
对照关键词、词频、论文分类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这三种数据各自所占比重虽有所差异,却具有内在一致的关联性,详表五。譬如,在
“
危机管理与社会治理
”
与
“
公民社会与公共领域
”
之间,前者的关键词是后者的
4.86
倍,词频是
5.72
倍,论文是
3.17
倍。从整体上说,危机管理研究范式是公共领域研究范式的
4
倍左右。同样,危机管理研究范式是科学认识研究范式的
3-4
倍。如果说学术反思研究范式带有总论性质,可暂时存而不论,那么,在其余三种研究范式中,无论相对于公共领域研究范式,还是相对于科学认识研究范式,危机管理研究范式都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换言之,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范式具有多样性,但占据主导地位的却是危机管理研究范式。
表五:关键词及其词频与论文在不同研究主题与研究范式中的份额
/
比重
|
危机管理与社会治理
|
公民社会与公共领域
|
网络群体性事件生成与演变
|
学理反思与研究方法
|
小计
|
关键词
|
34/46.58%
|
7/9.59%
|
10/13.7%
|
22/31.14%
|
73/100%
|
词频
|
40/48.19%
|
7/8.43%
|
10/12.05%
|
25/30.12%
|
83/100%
|
论文
|
19/41.30%
|
6/13.04%
|
7/15.22%
|
14/30.43%
|
46/100%
|
|
危机管理研究范式
|
公共领域研究范式
|
科学认识研究范式
|
学术反思研究范式
|
|
为什么危机管理研究范式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的主导范式?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这是概念拼接产生的学术话语与价值立场的延续。如前所述,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是
“
网络
”
与
“
群体性事件
”
拼接在一起而形成的概念。早在
1994
年,我国政法、公安系统就开始研究
“
群体性事件
”
,把处置群体性事件与维护社会稳定联系起来,像
“
关于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思考
”
[11]
“
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
[12]
之类的标题,就十分明确地表达了这样的研究宗旨。换言之,研究者提出
“
群体性事件
”
概念,就将其视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来加以处置与防范。尽管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概念到
2006
年才提出,但基本承袭和延续了
“
群体性事件
”
研究的学术话语与价值立场。
另一方面,又与有关研究的现实语境具有很大的关系。
1990
年代中期以来,群体性事件日益频繁。据中国社会科学院
2005
发表的《社会蓝皮书》,
1993
~
2003
年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由一万起陡增至
6
万起,参加人数也由约
73
万增至
307
万。
2005
年有
8
万多起。
[13]
2008
~
2009
年更是群体性事件频发时期,被称为
“
群体性事件发生及引人关注的第一个浪尖
”
[14]
。在国家意志层面,控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乃基本政策。尽管学界对如何处置群体性事件做了多种多样的理论探讨,在现实操作层面,主流做法都是把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社会危机来严加控制。这样,在群体性事件频发期产生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其总体思路追随群体性事件的应对与处置方式,也就很自然了。
因此,有学者直言不讳,
“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危机,其后果在于能在很短时间,让大量群众对政府的看法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如果处置失当,可能形成现实社会中的群体性事件,给政府和社会带来冲击,造成社会不和谐。
”
[15]
三、
网络群体性事件主要是一种社会危机吗?
问题在于,所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都是一种危机吗?其实,从一开始就有不同看法。
2009
年
6
月《瞭望》周刊发表《应对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新题》一文后,邵道生随即撰文在光明网
-
光明观察中疾呼:网上
“
一呼百万应
”
不叫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而叫
“
网络民意冲击波效应
”
。这是因为:
这个
“
新创造
”
的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不是广大网民们在闹事,也没有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和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提出
“
群体性突发事件
”
概念中的违法特征,而是对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批判、谴责,是为
“
弱势群体
”
摇旗呐喊,是对诸如
“
周久耕事件
”
、
“
温州官员购置安置房事件
”
、
“
躲猫猫事件
”
等现象的群起而攻之,它有以下
“7
个有利于
”
:(
1
)有利于中国式民主的丰富,(
2
)有利于警示各级政府官员,(
3
)有利于贪污腐败及渎职行为
”
的揭露,(
3
)有利于党风的改进,(
4
)有利于对权力的监督,(
5
)有利于对
“
既得利益集团
”
的制衡,(
6
)有利于高层领导对民意的了解,(
7
)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
……
[16]
2009
年,邱建新对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概念的适当性做了学理反思,明确指出:
“
若把信息时代人们借助网络平台而产生的这种新的虚拟世界聚合方式简单地看作传统群体性事件的网络嫁接、扩展和延伸,并贴上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的标签,那么,公众的这种网络聚合则有被污名化的可能。
”“
从表面看来,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只是指称网络时代公众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借助虚拟网络聚合的一个符号。但长期以来,群体性事件作为中国社会对集合行为或集群行为的一种具有本土化特色的用语,其本身已含有否定和负面的意蕴。而这一概念一旦被连接到网络,那么,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也就与生俱来地被贴上
‘
标签
’
,具有了想象中的
‘
罪恶
’
,容易妖魔化网络公众舆论。
”
作者指出,
“
如何与时俱进,正确把握网络公众舆论的本质特征,并赋予其科学、合法化的身份,也是媒体因应时势,正确引导政府转变观念,妥善有效应对的前提。
” “
应当赋予网民的这种行为以
‘
网络公众舆论
’
的称谓才是科学、适当的。
”
[17]
遗憾的是,这样的见解并未引起重视。大多数研究者往往不假思索地使用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概念,并在危机管理的研究范式中一路狂奔。从表二可以看出,从
2010
到
2012
三年中,使用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概念的论文从
2009
年的
12
篇,分别增加到
52
、
91
、
104
篇,占到各年所有不同概念论文总和的
50%
左右,而采用其它
14
个概念的论文,这三年中每年大都只有几篇到十余篇,唯独
“
网络事件
”
分别达到
28
、
32
、
30
篇,增幅也远远低于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的论文。显然,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占据支配性的主导地位。
值得深入思考与探索的问题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究竟是不是一种危机,或者更准确地讲,是否主要是一种危机?
2010
年,钟瑛等学者对
1998
至
2009
年
160
起重大网络舆论事件进行系统分析,在阐述这些
“
网络舆论事件
”
传播特征的同时,也对其传播效果作了探讨。他们将事件进程中网络舆论作用划分为三种
:
正向、负向与中性。网络舆论对促进事件的发展具有明显正面效果的称为正向
;
网络舆论在促进事件解决上产生负面消极作用的称为负向
;
网络舆论多方观点势均力敌,对促进事件的解决效果不甚明显的称为中性。通过各种检索工具追踪事件发展过程以及最终解决结果,他们发现,
“
网络舆论在推进事件发展中作用多向。其中,起正向作用的案例
106
起,比例为
66%
,起中性作用的案例为
39
起,比例为
24%
,起负向作用的案例有
15
起,比例为
10%
。
”
按钟瑛等学者的说法,
“
起正向作用的网络舆论占绝大多数,其正面的积极的意义十分明显。如
2003
年孙志刚事件,从传统媒体引发到网络媒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温家宝总理亲自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最终废止
1982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人员乞讨收容遣送办法》。
2008
年山西襄汾溃坝事件,事故发生后网络舆论反响强烈,很快掀起问责风暴,涉及各级官员
100
多名,省长孟学农引咎辞职,副省长张建民免职。其他,
2007
年厦门
PX
事件、
2009
年番禺垃圾焚烧事件等,都因网络舆论强烈抵制,最终导致地方政府修改决议。
”
[18]
所谓正向作用,其实是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并且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验证钟瑛等学者的结论,笔者对以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为标题的
46
篇
C
刊论文中出现
3
次以上的
24
起案例逐一研判,结果发现,就其性质与作用而言,舆论监督的案例有
12
起,包括:南京天价烟事件,杭州飙车案,李刚门事件,上海
“
钓鱼执法
”
,许霆案,
“7.23”
动车事故,
“
替谁说话
”
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孙志刚案件,灵宝王帅事件,微笑局长
/
名表哥事件,药家鑫案。从比例上说,舆论监督的案例占
50%
。详表六。若具体分析,就会发现,这些案例所发挥的舆论监督作用,与邵道生所说的
“7
个有利于
”
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表六:
网络群体性事件
46
篇
C
刊论文中
24
起案例的性质与作用
类型
|
案例
|
比重
|
舆论监督
|
南京天价烟事件,杭州飙车案,李刚门事件,上海
“
钓鱼执法
”
,许霆案,
“7.23”
动车事故,
“
替谁说话
”
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孙志刚案件,灵宝王帅事件,微笑局长
/
名表哥事件,药家鑫案
|
50%
|
从网络集群行为到网络集体行动(广义舆论监督)
|
邓玉娇事件,云南
“
躲猫猫
”
事件;厦门
PX
事件、抵制家乐福事件、番禺大石垃圾焚烧厂事件
|
20.83%
|
网络与群体性事件
|
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
|
8.33%
|
其他(待进一步研究)
|
郭美美事件,贾君鹏事件,
6·9
圣战事件,新疆
7·5
事件,艳照门事件
|
20.83%
|
进一步分析,有两起案例在发挥舆论监督的同时还有集体行动,这就是邓玉娇事件、云南
“
躲猫猫
”
事件;还有三起与网络的关系比较复杂,包括厦门
PX
事件、抵制家乐福事件、番禺大石垃圾焚烧厂事件,呈现出网络动员
+
集体行动
+
舆论关注的关系结构。总体上,这两种情况共
5
起案例都引发了集体行动,可以说是
“
从网络集群行为到网络集体行动
”
。尽管如此,其舆论监督的作用不容忽视,甚至是其根本特性,将其算作广义的舆论监督也未偿不可。如此,舆论监督的案例就有
17
起,占分析样本
24
起的
70%
左右。真正的群体性事件只有两起,即: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要说这两起案例与网络相关,也只能是
“
网络与群体性事件
”
的关系,而难以直接将其命名为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此外,还有
5
起案例情况相当复杂,有待进一步分析。
可见,大部分乃至绝大部分的所谓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主要是一种网络舆论聚集,要说是
“
事件
”
,大多都仅仅是
“
网络热点事件
”
,或者说
“
网络舆情事件
”
、
“
网络舆论事件
”
,并非发生在网络中或者通过网络动员而形成的群体性事件。
作为高度中国化的概念,群体性事件具有其独特的内涵与特征。诚如于建嵘所说,
“
群体性事件
”
并非一个严格意义的学术概念,它作为一个
“
政治术语
”
最初出现在官方的一些文件之中,但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而且还常常与
“
突发群体性事件
”
或
“
群体性突发事件
”
、
“
群体性治安事件
”
等混用
[19]
。因此,研究者对群体性事件往往有不同的界定。从政治与社会治安的角度看,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
“
群体性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损害公私财产安全的社会事件
”
[20]
。这个定义与公安部
2000
年4月5日颁发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
“
群体性治安事件
”
的定义一脉相承,原文是
“
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
。
值得注意的是,
“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大多数研究者在界定其含义时,都强调了该事件的群体性、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性等特征。
”
[21]
相应地,一些研究者认为
“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群体性事件的一种新的特殊形式。它是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民群体为了共同的利益或其他相关目的,利用网络进行串联、组织,并在现实中非正常聚集,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乃至可能或已经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体暴力事件
”
[22]
。因此,无论是群体性事件,还是网络群体性事件,都是必须积极应对、及时处置、有效控制的社会危机。
然而,表六中作为舆论监督的
12
起案例,哪一起具备这样的群体性事件特征呢?尽管表六中作为广义舆论监督的几起案例产生了某些集体行动,却并没有什么
“
违法性
”
,也谈不上什么
“
社会危害性
”
,基本上都是舆论表达,舆论聚集,纵然言辞激烈,仍在言论表达的范畴之内,谈不上什么群体暴力。因此,陶建钟指出,
“
网络群体性事件表面上看与群体性事件有相类似之处,都是民众大规模的非制度聚集,都存在一定的利益诉求和价值指向。但网络群体性事件本质上是一种舆论和意见表达。
”
[23]
作为全称肯定判断,这个说法有些绝对化,但对表六中的
12
起舆论监督案例而言,却很有道理。唯其如此,网络群体性事件甚至被界定为传播过程。杜峻飞说,
“
网络群体事件的本质是网民群体围绕某一主题、基于某种目的,以网络聚集的方式制造社会舆论、促发社会行动的传播过程。
”
[24]
既然是舆论传播过程,又有什么违法性与危害性呢?
广义舆论监督中的
5
起案例在言论表达的同时有所行动,即使要说这种集体行动是群体性事件,也是邱泽奇所界定的中性化的群体性事件,是
“
为达成某种目的而聚集有一定数量的人群所构成的社会性事件,包括了针对政府或政府代理机构的、有明确诉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请愿、上访、占领交通路线或公共场所等
”
[25]
。分析起来,这种群体性事件与网络的关系相当复杂,呈现出网络动员
+
集体行动
+
舆论关注的关系结构,绝不是一个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所能准确概括的。
四、
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等概念的学术反思
既然网络群体性事件在相当程度上甚至主要是起正向作用的网络舆论监督,并非全是社会危机,那么,大多数研究者采用危机管理的研究范式来探讨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的预防、应对、处置、控制、引导,就有些牛头不对马嘴。事实上,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概念及其占主导地位的危机管理研究范式,其实存在着根本性的学理困境:不仅研究范式功能相违,而且学术概念
名实难副。
用什么概念来表述研究对象,学界一直在探索。提出各种新概念的过程,本身就是探索。更具学术自觉且更有学术价值的,是不少学术反思研究范式的论文始终在探讨概念的科学化。如果对前文表一的
15
个概念做个分类,大体上可归结为如下五组(见表七)。学术反思性论文,对各组概念的本质内涵及其相应研究,在不同程度上做了学理反思。有必要对其中的主要观点与见解做一番回顾与梳理。
表七: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的分组
Ⅰ
组
|
Ⅱ
组
|
Ⅲ
组
|
Ⅳ
组
|
Ⅴ
组
|
网络群体性事件
网上群体性事件
网络群体事件
网络突发事件
|
网络事件
新媒体事件
网络媒介事件
|
网络热点事件
网络公共事件
网络舆情事件
网络舆论事件
|
网络集群行为
网络集体行动
网络群体行为
|
话语事件
|
对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这一组概念的学术反思,除前引述邱建新《为
“
网络公众舆论
”
正名》一文质疑
“
网上群体性事件
”
概念
[26]
外,一些研究者对网络群体性事件不断进行重新诠释,力求定义中性化。郭小安、王国华认为,
“
所谓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民基于共同的利益和兴趣,利用网络空间为平台,诱发、推动或转化的具有一定规模、一定影响和一定威胁的非制度化参与事件。
”
他们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一种体制外的政治参与行为,具有两面性功能,既可能威胁秩序、削弱统治,又可以疏导情绪,进行政治监督、政治纠错。
[27]
郝其宏也说,
“
网络群体性事件可以定义为:一定数量的网民为了特定目的围绕热点问题,在网络公共领域大规模汇聚意见进而影响现实生活的群体性事件。
”
[28]
这种中性化的界定,为摆脱片面强调网络群体性事件的
“
违法性
”
和
“
危害性
”
,摆脱从危机管理视角来主导有关研究,尝试从公共领域视角来开展研究提供了新的认识依据。
比较特别的,是一些学者用
“
集群行为
”
来界定
“
网络群体性事件
”
。郭彦森提出,
“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网络行为主体在网络空间围绕某一议题大规模集聚、自由讨论,一定时段内制造强大舆论声势,以此影响相关事态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集群行为及其过程。
”
[29]
按美国社会学家戴维
·
波普诺的解释,
“
集群行为
”
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