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这个酷暑一起行将结束的,还有暑假,这对于不少“熊孩子”来说,是个不得不接受的事实。但对于曾经极度厌学的陕西少年魏星,或许他此刻更想能再次回到学校。然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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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跳下摔成重伤后,这一切暂时成了不可能。但比他更不幸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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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的安徽少年李傲,被铐在戒网瘾学校的窗户栅栏上两天后,他口吐白沫而死,彻底回不去了。
这是近期连续发生的两起“戒网”培训学校里的伤亡事件。可能很多人想到了去年喧嚣一时的精神科医生杨永信电击治“网瘾”事件。如今电击被叫停了,但方式残忍的“治网瘾”还在继续,而且后果比电击还惨烈。
这里需要再次强调,早在
2009
年卫生部就已经否定了将
“
网瘾
”
视作临床诊断的精神病的说法,并认为所谓
“
网络成瘾
”
只是网络使用不当。事实上,在欧美“网瘾”也未被认定为精神疾病。所以杨永信那种所谓“电击治疗”违法、也违反医学道德。好在这一点越来越被广为认识,即使一些培训学校也以“没有电击治疗”作为宣传。但
2009
年卫生部发布的《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中,明确禁止的“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预方法治疗网瘾
”
,以及体罚的手段,却仍然在丛林般的戒网瘾培训市场上泛滥成灾。
不知道这些所谓的学校和他们的教官,是否专门学习过人身自由的概念,但
他们的所谓培训似乎是专门针对着人身自由来的,精巧地将人身自由所包含的内容,全部侵犯了个遍。
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暴力殴打,据北京青年报“深一度”(微信
ID:intodeepthoughts
)的调查,前文所说魏星所在的“陕西冠美教育”就存在着普遍的殴打体罚现象。“犯错”的学生被关在小黑屋里打,人出来的时候流着血,拖把都被打断了。脚踢、扇巴掌、拳打眼睛、被罚做深蹲,成了这里的家常便饭。
有媒体的统计就发现,超过九成的此类机构都存在体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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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的李傲因为不服从管理被铐在栅栏上两天之久,按照《人民警察法》,手铐作为警械,个人或者组织是不可以持有使用的。而在合肥正能教育学校,手铐竟然被用作“培训教育。”
人身自由的另一重要内容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但在这些机构,折辱尊严似乎成了主要的管理手段和目的。我一直认为扇耳光是对人的尊严的最大侮辱。在福州一家机构里,学生们就被罚互扇耳光。吃饭如果发出声音,就只能喝泔水。此外还有和自己的排泄物同居一室、喝烟头泡过的水等手段。
真的,容嬷嬷都没有他们花样百出。
其他至于隐私、通讯这些权利则更是完全被无视。学生们同父母的通信要被检查。他们的之中还被安插进“密探”,随时报告思想动态。
人身自由之所以被视作基本人权,因为它是一个人正常生存的基本前提,失去了人身自由,人是会病态的。
在这些机构里,“治网瘾”的效果很飘渺,但学生们的人格扭曲却是真实的。
有一个细节特别揪心,“冠美教育”一个孩子说他在这里学会了“装”,在教官前面把鸡腿夹给更小的孩子吃,教官一走,若无其事地把鸡腿夹回来。真正像李傲一样被外界力量致死的可能并不多,绝大多数孩子是被这个病态的环境逼疯的。就像魏星的遗书中所说,“冠美就是地狱,我受不了这个世界了”。
当某一类社会悲剧接连发生,这背后总能发现社会治理的漏洞。一项调查显示,
全国
65
家网瘾治疗机构中有
17
家性质属于学校,有
11
家是非营利组织;有
9
家是“公司”,
6
家是“培训机构”
,还有
4
家是“医疗部门”。
关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特殊培训机构,监管却混乱如此,其监管质量也绝不会高到哪里,事故频频就不难想象了。
据媒体的统计,仅从
2008
年至
2014
年,全国各类“戒网死”事件至少有
11
起。带有矫正性质的特殊培训机构,应该受到教育、工商、公安等机构更严格的监管,既要避免出现以体罚代替教育的现象,更要力避扭曲人格的“培训”方式。如果听任这样的“特殊教育”乱象泛滥,那不仅是少数孩子及其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哀。
(文/于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