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VOCs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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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新规:废气新增VOCS及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VOCs前沿  · 公众号  ·  · 2017-09-13 23:22

正文

(△猛戳上图,查详情)

前沿导读

针对北京市餐饮业污染物排放在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中占比逐步升高,而国标对餐饮业排放标准规定不够细致的现状,北京市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标准,并于近期发布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与国标法相比,北京市地标增加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为代表)、臭味等的排放限制。


深圳市于2017年7月17日发布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该《控制规范》将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由国标的2.0mg/m3调整为1.0mg/m3,对油烟净化设备的去除效率统一提高到90%,增加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为10mg/m3,同时还增加了臭气的浓度限值。该《规范》还规定了可以采用粒子集合光散射法作为等效方法来进行油烟现场和在线监测,对等效监测方法的原理、仪器和设备、采样、监测报告和结果一一做了详细规定。

按照GB 18483-2001的油烟采样监测方法,油烟监测的技术复杂且要求高。每次现场采样至少需要2名监测人员,餐饮业的排放特点是排放浓度不稳定,排放时间不固定,与客流和点菜类型密切相关;时间上一般均是中午2~3个小时,晚上3~4个小时;每次采样要求在1个小时内采集5个滤筒,实验室对样品分析测试后,编制并报出检测报告一般需要一个星期;这严重影响了监管部门对油烟排放单位的执法效率以及对超标排放单位的管理。除此之外,还有二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净化设施的排放浓度不能快速检测,不能及时促进设备的维护改进;二是,每次油烟监测需使用200~250ml的四氯化碳,导致其检测成本较高且已用试剂的二次污染严重(包括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行业监管部门无法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净化效果定期监测,最终导致低价的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北京市地方标准在保留国标原有油烟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颗粒物指标,并采用与环境颗粒物检测方法相同原理的重量法来测试餐饮业排放的颗粒物。

颗粒物的检测原理是采用烟道内过滤的方式,按照颗粒物等速采样原理,使用滤芯采集餐饮排气中的颗粒物,除去水分(自由水)后,由采样前后滤芯的质量差除以采气体积,计算出颗粒物的质量浓度。本方法测量出的颗粒物浓度值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颗粒物的采样仪器的主机与国标法油烟的采样仪器的主机通用,只是将原有装不锈钢金属滤筒的采样头结构改为内置双层滤膜的一体式颗粒物滤芯结构。

饮服务单位在进行烹饪操作时,油脂和碳水化合物等会氧化裂解产生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作为光化学烟雾和PM2.5的前体物之一,对大气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对周边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较大,相关投诉较多,因此本标准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作为控制指标之一。

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不仅对大气环境产生污染,其中的气味物质会影响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异味扰民。根据GB14554规定,恶臭污染物的厂界标准值是对无组织排放源的限值。考虑到餐饮业排放的异味物质组成复杂,为提高监管和执法效率,本标准中餐饮服务单位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按照GB14554恶臭污染物的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的二级标准限值20(无量纲)执行。

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我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先后两次公开征求了意见。我局对所提出的意见再次进行综合研究,形成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第三次公开征求该标准意见,欢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提出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于2017年9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反馈我局。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

  定向征求意见单位,如没有意见也应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的按无异议处理。

  附件:1.定向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

  3.《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三次征求意见稿)

  4.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7日

  (此文主动公开。联系人:科技和国际处  高喜超;联系电话:68428670;传真:68428670;E-mail: [email protected]市环科院  何万清,E-mail:[email protected]

来源:北京市环保局

中华环保联合会经研究决定于9月16-17日在北京召开"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全国VOCs污染治理与监测创新发展论坛"。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筹)将秉承“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组织优势和政府资源优势,充分团结、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动VOCs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创新,不同技术之间的融合升级,推动治理企业、排污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履行行业服务、协调、自律和维权职能,引导VOCs行业规范、有序、持续地健康发展。现诚邀致力于VOCs减排与控制的企事业单位、专家及企业代表加入,共同推动行业的创新发展,助力VOCs防治委的成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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