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戴鹏军
同志任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连欣燕
同志任荔城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林芳芳
同志任荔城区司法局西天尾司法所所长;
陈剑晖
同志任荔城区司法局新度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晗宇
同志任荔城区司法局北高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林洪敢
同志任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翁开洪
同志挂职任荔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周国山
同志任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晓夏
同志任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隽泓
同志任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晓琼
同志任莆田工艺美术城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智杰
同志任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林芳芳
同志的荔城区司法局北高司法所所长职务;
林金春
同志的荔城区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林洪敢
同志的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天尾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连欣燕
同志的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恋荔
同志的莆田工艺美术城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林镇杰
同志的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林伟立
同志的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俊杰
同志的荔城区城市绿心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