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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面膜要交税了?

新华网  · 公众号  · 社会  · 2016-12-20 12:36

正文


网上开店要不要征税?

“刷单”之风如何“刹车”?

微商乱象怎么管?... ...

一直以来,立法滞后和监管空白让电商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


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网购消费者如何维权、个人隐私如何保护、电商征税如何规定等问题成为首部电商法草案的焦点。


网上开店怎么征税?

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交税”几乎是一种潜规则。 目前,大型的B2C网站整体比较规范,偷税概率低,但部分B2C、C2C模式的商家仍然不交税。

出现不交税问题的核心在于, 监管部门并不掌握一些电商平台以及平台上注册企业的相关数据。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谢波峰指出,有关部门从平台根本拿不到网络交易的真实数据,相关政策也就无从谈起。

电子商务法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赵占领说, 电商卖家只要存在经营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 ,只不过当前电商中有一些是大学生或者低收入群体创业,国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C2C商家进行工商登记并纳税,这个红利期必然要过去的。

网店经营者和电商专家建议, 电商征税不应该“一刀切” ,要区分哪些是经营性行为,哪些是非经营性行为,比如有人偶尔在网上卖自己的产品也要求办工商登记交税就不合适,可以考虑根据交易规模和频次,制定交税标准。



刷单 ”之风能否就此刹住?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众多网络刷单的黑幕,多个电商平台成为刷单重灾区。由于生意火爆,不少刷单群换了个“马甲”,照样干得“风生水起”。

刷单不仅误导消费者,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对行业的整体信誉损害极大。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委邀请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专门打击网络“炒信”行为。

草案规定,不得实施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包括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的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及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等。

“刷单目前主要由交易平台依据自身制定的交易规则去治理,而工商部门因缺少技术优势,难以及时发现证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说,这次以立法的形式对炒信行为进行了禁止,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炒信行为的法律责任,规范电商的经营活动。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指出,目前立法对于刷单行为主要规定的是卖家的法律责任,缺少对刷单产业链上个环节的规范,比如对刷单机构、提供虚假快递或发空单的快递公司缺乏专门规定,建议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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