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洪宛(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
我们探讨亚洲信用体系建设和亚洲评级行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3
年
10
月,李克强总理在第
16
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指出,打造亚洲货币稳定体系、亚洲信用体系和亚洲投融资合作体系,以促进本地区金融稳定,进而推动经济发展。
2015
年
3
月,中国政府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指出: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加强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交流与合作。由此可见,推进亚洲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深化亚洲区域合作的一个重点环节。
随着亚洲各国经贸往来的增多,资金融通日益紧密化、自由化,打破固有的分化格局,打破跨国信息不对称,构建稳健可靠的、属于亚洲自己的信用体系,已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下面,我简要介绍中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并对推进亚洲信用体系建设谈些认识。
中国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初显、氛围渐浓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3
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
2014
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
—
2020
年
)
》发布,
2016
年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等
6
个信用建设改革性文件先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达到了
46
家。
近年来,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性进展。
一是建立了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使每个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了唯一的身份标识,有关信用记录均可记在其名下。
二是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平台已连通了
37
个部委和所有省市区,累计归集了各类信用信息近
8
亿条,推动解决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孤岛的问题。
三是开通了“信用中国”网站。归集发布各地方、各部门和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并提供一站式的查询服务,网站的日访问量已突破
300
万人次。
四是建立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60
多个部门在税收征管、工商监管、上市公司、法院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药管理、产品质量等
15
个领域签署了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同时针对
A
级的纳税人、优秀青年志愿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三类主体签署了联合激励备忘录,旨在增加失信成本,提高守信收益,推动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监管协同。
五是推动了政府部门与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合作。通过创造政府需求,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已经在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物流、企业债券、创业投资等领域引入了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了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
亚洲信用体系建设重在合作、意在共赢
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亚洲作为当今世界经济体中最具活力的地区,亟待建立亚洲国家普遍认可的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秩序,防范信用风险,提高信用话语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之一,在积极推进国内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愿意与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有关主管部门、市锄构以及国际组织,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不断推进亚洲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合作机制与合作联盟。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信用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之间应建立多层次的信用合作沟通交流机制,增进合作互信,达成合作共识,积极推动成立亚洲信用体系建设合作联盟,共同制定信用合作措施,整合开发信用信息资源,促进成果分享。
二是建立信用相关法律制度研讨机制。通过不断深化法律制度研究,推动亚洲国家在信用法律法规、征信机构监管、数据标准规范、文化观念等方面的趋同,特别是在法规制度的建设中,应该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和完善。
三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市锄构信用信息的共享条件、范围和程度等,在合法、安全的基础上推进信用信息的跨国流动,便于判别有关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防范信用风险,服务跨国经贸和投融资活动的信用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