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时隔十年后国务院文件中第三次明确着眼于资本市场,前两次文件分别出台于2004年1月和2014年5月,资本市场的发展表述从2004年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2014年的“健康发展”到本次的“高质量发展”,其核心思想和主要任务在不同的时代发展阶段发生了鲜明的变化。
第三次国九条出台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崭新的周期,为未来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描摹了蓝图。
第三次“国九条”,一是充分体现资本市场的政治性、人民性;二是充分体现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三是充分体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考虑实际发展情况及广大人民群众投资者的利益。
(一)2004年、2014年:市场化、法治化绘就资本蓝图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关于资本市场发展的九个纲领性意见。正是在这份文件的指导之下,股权分置改革、券商综合治理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拉开大幕,带来了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
根据2004年的国九条纲领指引,证监会的配套机制及改革持续推出。
如
2005年推出股权分置改革,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解决中国股市中的非流通股问题,通过提供补偿等方实现股份的全流通。
2004年至2007年证券公司综合治理
,大规模处置风险公司,建立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国债回购、证券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制度,增强了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合规经营意识,并有中信证券、中信建投、申万宏源等多项证券公司的并购重组事件落地,推动了行业格局的巨变。
资本市场创新交易机制和丰富交易品种,
2006年批准设立中金所,2010年国务院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品种,提高了市场的活跃度和效率,丰富了证券公司业务功能。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2004年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2009年创业板正式开板、2012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设立,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和股权流通平台。
2014年5月《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布,
明确要加快建设多渠道、广覆盖、严监管、高效率的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债券市场,拓展期货市场,着力优化市场体系结构、运行机制、基础设施和外部环境,实现发行交易方式多样、投融资工具丰富、风险管理功能完备、场内场外和公募私募协调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根据2014年的新国九条纲领指引,证监会的配套机制及改革持续推出,多层次、开放性资本市场逐步深化。
国际化方面,
2014年沪港通、2016年深港通正式开通,扩大了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2019年沪伦通启动,允许上海和伦敦两地上市公司发行存托凭证,进一步拓宽了资本市场的国际合作。
融资端方面,
2019年科创板设立并试点注册制;2020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等支持更多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期货市场方面,
2015年镍、锡、10年期国债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和中证500股指期货相继上市交易,2018年推出首个国际化商品期货品种原油期货,2019年期货期权品种上市步伐明显加快,全年上市了7个商品期货和8个期权。
(二)2024年:金融强国背景下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划了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与时间表,“五个必须”明确了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加强党的领导、践行金融为民、全面加强监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更加有力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从八条具体要求来看,强监管为《意见》主线。
针对上市公司
,
分别从准入监管、持续监管、退市监管全方面、无缝隙完善监管体系,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提升资本市场质量、优化市场生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针对证券基金机构监管
,首先引导行业机构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其次证券公司业务方面有所倾斜,完善对衍生品、融资融券等重点业务的监管制度,
稳慎有序
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推动行业机构加强投行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建设。最后格局层面,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再次强调券商并购重组对行业格局的影响。
针对交易监管
,一方面完善对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监管,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整治风险隐患,促进公平高效,规范各类主体和资金的交易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秩序;另一方面,多措并举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定机制建设,对市场的政策托底有望强化,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将重大经济或非经济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评估内容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框架,建立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从八条具体要求来看,全面深化投资端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成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从市场生态、公募基金、保险资金等角度
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公募基金行业有望成为监管重点关注和大力推动发展的关键领域,产品端,
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大幅提升权益类基金占比。建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快速审批通道,推动指数化投资发展;
投研端,
全面加强基金公司投研能力,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和投资组合,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
管理端,
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研究规范基金经理薪酬制度。修订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督促树牢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
多措并举加大保险资金投资权益市场,
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更好鼓励开展长期权益投资。完善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监管制度,优化上市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从做好五篇大文章服务新质生产力、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统筹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安全等角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最后,对证监会自身、对多部委机构的协调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善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深化宏观政策的央地、部际协调联动,刀刃向内,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
二、“1+N”政策体系: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则陆续出台
(一)强监管举措迅速落地
证监会首次提出了“1+N”政策体系框架的构想,明确了“1”就是意见本身,“N”就是若干配套制度规则,“1+N”政策体系的主线就是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必须一体推进,系统落实。
3月15日,证监会已经发布了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加强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4个配套政策文件。
4月12日,进一步发布加强退市监管的配套政策文件,并且要对
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的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交易所也将有一批自律规则同步征求意见。
1.退市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证监会定下常态化退市基调。
《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的发布,旨在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大对“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出清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强调了五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严格强制退市标准二是进一步畅通多元退市渠道。三是削减“壳”资源价值。四是强化退市监管。五是落实退市投资者赔偿救济。
三大交易所各有细化安排。
三大交易所对退市相关制度的优化调整各有侧重与不同,符合板块定位以及企业财务指标等多个元素。其中深交所梯度设计了退市标准,上交所对科创板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不作调整,北交所区别沪深交易所,适实进行有针对性调整。
常态化退市格局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严格的退市标准一定程度上能够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和强化主业相关性,减少市场对“壳资源”的炒作,促使市场更加关注公司的内在价值和长期发展潜力。郭瑞明明确说到,退市监管的原则是“应退尽退”,没有也不应该预设数量,这般基调下,资本市场出口端将大幅畅通,资本市场生态将得到净化。
2.上市门槛的提升与优化
证监会就《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等6项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坚守板块功能定位,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强化科创属性要求,相应提高了科创板IPO的上市门槛。主要修订范围包括:
提高科创板IPO科创属性3项评价指标;上交所提高主板IPO财务指标,科创板IPO财务指标不变;深交所提高主板、创业板IPO财务指标等。
科创板定位更加明确精准。
有助于市场各方更加清晰地理解科创板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为精准的服务和支持,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明确的投资指引。
3.减持规则的规范与强化
减持行为规范上升新层级高度。
原有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升为《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并以证监会规章的形式发布,猪肚的约束力和稳定性君有所提升。
同步修订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减持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与强化。文件直击减持乱象重点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完善减持规则体系;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防范“离婚”等绕道减持行为,细化违规责任条款,优化违法违规不得坚持的规定。强化大股东、董秘的责任等。
规范减持有力平抑市场波动。
对减持行为的从严监管,能够减少大股东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侵害和对市场造成的波动,促进市场参与者遵守规则,从而稳定股价预期,重塑市场生态,提振投资者信心。这是一个市场化、法治化的资本市场的建设路径中必不可少的一步。
4.交易监管的加强与创新
《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证券市场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迈出重要一步。
文件中提出,
压实券商对客户的管理责任,设定异常交易监控指标,划出交易行为“红线”,规范技术系统管理,明确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的技术系统要求
等
内容。
全链条、差异化监管有力防控风险。
《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分类管理、报告披露等手段,有的放矢地发挥监管资源的运用效率,体现的是“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思路,也表现出监管对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