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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向上的唯一方式:多读书

十点读书  · 公众号  · 读书  · 2024-11-09 18:30

正文


1960年,哈珀·李发表了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一问世,就大获成功。

这一年,哈珀不过三十四岁。

第二年,凭借这本书,她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一时之间声名大振,可是这位年轻的作家,却选择闭门谢客,过起了隐居生活,连获奖感言也懒得发表。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声名鹊起,恰是乘胜追击的时候,可是她却长久搁笔,不再创作。


有人问她,现在如此成功,为什么不趁热打铁,继续创作?

她说:“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好写的呢?”

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成了作家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几十年来,这本书影响了无数人,被翻译成数十种不同语言。

最近几年,不断有人问,读书有什么意义?读完这本书,你就知道为什么要多读书了。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是个充满偏见的世界。

也许在不经意之间,我们就被他人的偏见击中,又或者,不经意之间,他人就被我们制造的偏见击中。

梅科姆镇是一个疲疲沓沓的老镇,一到下雨天,街道就变成红色的烂泥坑,人行道上杂草丛生,跟人们的脑袋一样,杂乱荒芜。

这里白人居多,黑人很少,但大多数白人,都奇怪地瞧不起黑人,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在梅科姆镇,生活节奏很慢,人们悠哉游哉地穿过广场,做什么事也都不紧不慢的,一天似乎不止二十四个小时。

芬奇先生一家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小镇,日子清净悠闲,芬奇先生喜欢看书,喜欢读报,他还经常陪自己的孩子玩,对一儿一女,同样和蔼可亲,不偏不倚。

杰姆和斯库特,对有这样一个父亲感到很满意。

杰姆十岁那年,斯库特也快满六岁了,他们对怪人邻居拉德利充满好奇,因为拉德利是一个怪人,他深居简出,和外界几乎没有交往,离群索居。

然而,在这个向往热闹的世界里,隔绝热闹本身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在梅科姆镇,离群索居被看作一种不可原谅的怪癖。

人们都说,房子里住着一个恶毒的幽灵。

总之,拉德利的事情在小镇上越传越神秘,可是对于充满好奇的孩子来说,弄清楚拉德利的秘密,甚至是一项刺激的冒险。


杰姆问过父亲,父亲回答说,让他管好自己的事情,让拉德利家的人管好他们家的事儿,这是他们应有的权利。

然而,杰姆和斯库特不理解父亲的话,他们想方设法,想把拉德利先生引出来,就为了看看他长什么样。

为了达到目的,这些调皮捣蛋的孩子背着芬奇先生,做了很多无礼的尝试,最后,芬奇先生告诉他们:

别再去折磨那个人了。

拉德利先生不出门,只是不愿意出来罢了,这并不是什么问题,没有必要因为别人的不同,就对人家投射异样的目光。

世俗会有各种各样的习惯,但我们应该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这是生而为人的自由。

让自己的归自己,让他人的归他人,如果人人都用自己的习惯去裁定别人,这个世界只会越来越乱。


人是一种充满偏见的存在,我们来到世界,被偏见塑造,同时也带着偏见看人。

我们终其一生,努力学习,就是为了摆脱偏见。

一转眼,斯库特也到了上学的年纪。

她有一个爱读书的父亲,斯库特从小跟着父亲,上学之前,就已经能读会写,然而,就是因为她能读会写,反而成了卡罗琳老师眼里的怪胎,就连卡罗琳老师看她的眼神,都带着某种嫌恶。

老师还让斯库特回家告诉芬奇先生,不要再教斯库特识字了,因为那会干扰斯库特的学生生活。

这位充满偏见的老师说:

阅读最好从一张白纸开始,从现在开始,一切由我负责,我会想办法消除那些不好的影响,你父亲不知道怎么教。

斯库特会写字,可老师说,一年级不学写字,三年级才学。

事实上,芬奇先生没有特意教过斯库特什么,只不过因为他热爱读书看报,所以连女儿也爱上了读书看报。

这才是教育最好的方式,耳濡目染,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对于老师的教育方式,斯库特只觉得无聊,学生不听话,就打,就罚站。

老师的话,让斯库特开始担心会否从此失去阅读的时光,有一段时间,斯库特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她甚至不想再去上学了。

但父亲告诉她:

如果你学会一个简单的技能,你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就顺畅多了,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芬奇先生是想告诉斯库特,卡罗琳刚来学校,需要时间才能适应,他也和斯库特约定,她在家可以读书看报,但要去学校上学,因为上学是法律要求。

这就是妥协。

人有时候,为了某种结果,必须学会妥协。

人生的很多偏见,其实恰恰就在于,我们固执己见,觉得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相,觉得自己知道的别人也应该知道。


所谓成长,不仅是年龄的增加,不仅是身体长大,更应该是我们的内心变得更加宽阔,偏见不断减少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见,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克服自己的偏见,有些人会带着偏见成长,然后他内心的偏见也会随之长大。

斯库特也有自己的偏见,但在父亲的教导下,她不断改进。

有家境不好的同学来家里做客,吃饭时很粗鲁,这让斯库特很看不起。

是因为她觉得,吃饭就应该温文尔雅。

但父亲告诉她,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一样的习惯。

于是,她知道了,就算有人吃饭的习惯跟自己不一样,那也是正常的。

斯库特对拉德利先生充满好奇,其实也是一种偏见,父亲告诉他,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


在所有人眼里,芬奇先生都是一个好人,他温文尔雅,几乎从不生气,也不会说人家的坏话,他一直都想做好自己。

他每天读书,看报。

他虽然只有一种生活,但他在书里报纸里已经体验过无数种生活。

一个不上学,不接受教育,不爱读书的人,永远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德性,他们只会一天天不断烂下去,直到死亡。

斯库特和杰姆的悠闲日子,也一天天一年年地过下去,可是后来有一天,学校有人说,斯库特的父亲要替“黑 鬼”辩护,这让斯库特大为愤怒,和说话的人大打出手。

回家后,她问父亲:你在替黑 鬼辩护吗?

父亲说:当然了!不要用“黑 鬼”,那是个蔑称。

可斯库特觉得,学校里所有人都这么叫,父亲告诉她: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

这个世界,有很多观念,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但因为遵守的人多,渐渐就成了一种约定俗成,似乎每个人都要遵守。

但对于那些不合理的观念,不管有多少人认同,我们都应该努力让自己挣脱出来,让认同的人减掉一个。

只有当每个人都这样想的时候,世界才会变得越来越好。


芬奇先生为黑人汤姆辩护,这事在梅科姆镇迅速传开。

人们议论纷纷,说芬奇先生不应该这样尽心尽力,因为在大多数人眼里,黑人天生就是低人一等,他们黑色的皮肤就是原罪。

当然,这些人没有思考过,凭什么自己就比别人更优越。

我想,当他们开始思考的时候,他们就不敢优越了,因为除了上帝,万物平等。

还有人说,芬奇先生不该为黑人辩护,这么做简直就是丢人现眼。

总之,芬奇先生陷入了一个漩涡,为黑人辩护让他成为众矢之的,但他告诉斯库特,如果不这么做,就没资格教导孩子们如何做人。

然而,这个案子几乎没有胜诉的可能,在过去一百年里,白人和黑人的案件,黑人几乎都是失败的,不管他们多么在理。

但芬奇先生还是要努力去争取胜利的机会,为什么?

他说: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

去做了,才有希望,这是他想要告诉斯库特的。


因为这件事,斯库特和杰姆在学校也成为众矢之的,有人总是说话刺激他两,但芬奇先生说,要多用脑袋。

多用脑袋,不是去勾心斗角,而是站在更高的角度去看问题,蛮力可以打服人的身体,但智慧却能让人心灵信服。

在芬奇先生的教导下,斯库特和杰姆懂得了换位思考,也懂得了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他们还学会了从寻常的生活中去发现人生的美好,学会去看到自己所讨厌的人的优点。

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

也许,这就是我们最需要学习的东西,一个人要克服自己的偏见,就要学习更多的东西,就要读更多的书。



杰姆和斯库特学会了玩枪,芬奇先生却告诉他们:

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

这是斯库特第一次听父亲说某种行为是犯罪。

后来她才明白,知更鸟是一种哼唱美妙音乐供人们欣赏的鸟儿,它们什么坏事也不做,既不吃人家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它们只是尽情地唱歌。

或许,黑人汤姆就是这样一只“知更鸟”,他善良,经常帮助一个白人姑娘,可是最后却惨遭姑娘的酒鬼父亲诬陷,被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芬奇先生据理力争,一步步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原来,这个白人姑娘经常请汤姆帮忙,而汤姆看她可怜,总是不求回报地帮她。

可是这个姑娘喜欢上了汤姆,有一天,她将汤姆叫到屋子里,试图勾引汤姆,却被父亲发现了,这让她那个酒鬼父亲愤怒不已,于是就说汤姆强奸了自己的女儿。

事情的真相已经还原了,可是汤姆最后还是死于偏见,死于很多白人为了维持自己的优越感。

他死了,只是因为他是黑人。

芬奇先生说:我不赞成以人的性命为代价,保持虚伪的礼节。


然而,当黑暗就是常态的时候,第一束光就是罪恶,芬奇先生的做法并没有得到支持,反而被很多人责骂,还有人因此怨恨芬奇先生一家。

当某种偏见成为统治人们的观念,不服从这些偏见的人,往往会被当成异类。

我记得房龙在《宽容》的序言里讲过一个很讽刺的寓言,在无知山谷里,人们遵循着古老的教条,不准外出。

一些年轻人想走出山谷,去看看更大的世界,有一个人走出去了,又回来告诉自己的同胞,可是他的同胞用石头砸死了他,因为他违背了教条。

他回来告诉山谷里的人,山谷外面的土地很肥沃,人们说他疯了。

可是最后,无知山谷闹了灾荒,山谷里的人们却沿着那人标记好的路,走了出去,活了下来。

只要是偏见,就总有打破的一天,然而,最开始试图的打破偏见的人,总要为此付出代价。



在审判汤姆的法庭上,对于白人姑娘,芬奇先生总结说:

她并没有犯罪,她只是触犯了这个社会里的一条根深蒂固的法则。

这条法则非常严酷,不管是谁违反了,都注定会被当作异类清除出去,她是极度贫穷和无知的受害者。

芬奇先生说的社会法则,就是黑白不相容,白人和黑人不可能在一起,因为白人自认为比黑人高贵。

然而,芬奇先生的总结,使得这一家人颜面尽失,他们怀恨在心,想要报复,甚至扬言要杀了芬奇先生。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斯库特和汤姆走在漆黑的大街上,遭到了报复,要不是拉德利及时出现,杰姆和斯库特都会惨遭毒手,但杰姆因此落下了终生残疾。

最终,行凶者死了。


在小说最后,芬奇先生告诉自己的女儿: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确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偏见,他们活在偏见里,但他们是善良的。


和这世间一样,小说里大部分人都带着偏见,芬奇先生是少数不带偏见的人。

我们这一生最大的修行,也是为了摆脱我们身上的偏见,做一个自然、美好的自己。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是一个充满偏见的世界。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便不得不接受某些偏见,幸好,我们可以学习,才能最终摆脱偏见,最终成为不被偏见束缚的人。

前几年,不少人在争论一个话题,读书到底有没有意义?

有人觉得,读了很多书,依然赚不到钱,所以读书没意义。

但是,人活着,需要的不仅仅是面包啊。

人生只有一次,但我们可以在书本里活无数次,因为很多作家将他们的人生写进书里,我们只要读他的书,就能再活一次。

这个世界也是充满偏见的,如果我们不读书,我们的人生,就只会随波主流,被偏见绑架,而读书可以让自己自己决定自己人生的方向,真正让自己的内心变得更宽阔,变得更干净。

人为什么要多读书?

就是为了在这个充满偏见的世界里,有力量选择自己的方向,不被偏见束缚,也不制造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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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解读:《北平的秋》





作者 | 有趣灵魂,来源:至书(ID:Gosoul421)
主播 | 云湾,暖心宝哥,每晚用声音伴你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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