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税月伴你行
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修订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笔者为你解读本办法修改的重点,对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敲敲警钟!并反思企业法人代表.财务工作人员涉税违法行为会给企业,社会及个人带来怎样的后果?在大数据下如何规避企业法人代表、财务工作人员涉税风险?
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修改重点解读
(一)关于案件标准修改的解读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的修改是本次修订的重点: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修改前后比较一览表
(二)关
于信息公布修改:
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修改比较一栏表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第七条
(三)关于公布方式的修改
修订后案件的公布方式
(四)本办法增加第九条:作为针对案件公布的救济手段。
(五)增加信息永久保存
本办法增加第十一条“案件信息一经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将作为纳税人的信用记录永久保存”。不管对外公布与否、撤销与否,税务机关都会对当事人继续进行严格的税收管理,体现了税收“黑名单”制度在税收征管环节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并进一步增加了针对税收违法活动的威慑力。
(六)关于惩戒措施的修改
惩戒措施内容修改比较一览表
二.在大数据下如何规避企业法人代表、财务工作人员涉税风险?
1. 提高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税法遵从度
(1)对国家税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对自己的财产、所得、经营收入以及应税行为、应承担的纳税义务要清晰明确。
(2)对税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要有正确的认识,达到对税法的认同。
(3)要意识到偷逃税款等税收违章违法行为会给企业和自己带来的沉重代价。
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破除惯有的纳税思考习惯和涉税违法行为:即侥幸逃漏税;依靠“歪门左道避税方案”偷漏税;知法犯法偷漏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2. 设定企业涉税风险的“高压线”
让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财务人员清楚“碰上高压线,必死无疑”,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