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税月伴你行
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修订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笔者为你解读本办法修改的重点,对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敲敲警钟!并反思企业法人代表.财务工作人员涉税违法行为会给企业,社会及个人带来怎样的后果?在大数据下如何规避企业法人代表、财务工作人员涉税风险?
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修改重点解读
(一)关于案件标准修改的解读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的修改是本次修订的重点: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修改前后比较一览表
(二)关于信息公布修改:
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修改比较一栏表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第七条
(三)关于公布方式的修改
修订后案件的公布方式
(四)本办法增加第九条:作为针对案件公布的救济手段。
(五)增加信息永久保存
本办法增加第十一条“案件信息一经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将作为纳税人的信用记录永久保存”。不管对外公布与否、撤销与否,税务机关都会对当事人继续进行严格的税收管理,体现了税收“黑名单”制度在税收征管环节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并进一步增加了针对税收违法活动的威慑力。
(六)关于惩戒措施的修改
惩戒措施内容修改比较一览表
二.在大数据下如何规避企业法人代表、财务工作人员涉税风险?
1. 提高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税法遵从度
(1)对国家税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对自己的财产、所得、经营收入以及应税行为、应承担的纳税义务要清晰明确。
(2)对税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要有正确的认识,达到对税法的认同。
(3)要意识到偷逃税款等税收违章违法行为会给企业和自己带来的沉重代价。
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破除惯有的纳税思考习惯和涉税违法行为:即侥幸逃漏税;依靠“歪门左道避税方案”偷漏税;知法犯法偷漏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2. 设定企业涉税风险的“高压线”
让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财务人员清楚“碰上高压线,必死无疑”,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1、完善企业内控制度
为避免税务风险,企业财务工作者须把握财务会计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尽量做到正确纳税。对现代化知识技术充分利用,建立一套操作性强、便于控制的内部财务报告组织信息系统。
2. 企业在税务评估中的权利维护和危机公关技巧
(1)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2)企业接受评估、稽查的准备工作
(3)平时熟练掌握新税法的有关规定,正确进行财税处理。
(4)危机公关技巧(沟通协调的方法和技巧)
(5)针对生产经营特点及账务处理情况,纳税风险自我控制方法。
①货币资金的自控
②合理的资产结构比例控制
③“固定资产”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的自控方法
④“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自控要点
⑤)长期和短期借款中利息支出的自控
⑥“应付职工薪酬”中会计与税务政策的异同的自控
⑦“收入”与“利得”对税收的影响
⑧收入所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范围
⑨“视同销售”“价外费用”的自查
⑩“收入”和“成本”的配比的自查
3、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
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采集、处理和传递程序,建立和完善税法的采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
4. 企业经营管理者要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政策
我国税收政策变化较快,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区域性,这就要求企业在准确把握现行税收政策精神的同时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审时度势,正确利用国家税收政策,降低不必要的纳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