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医学影像服务中心
欢迎关注“医学影像服务中心”,和十万+的同行朋友共享影像知识大餐!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泌尿科那点事儿  ·  中国特色保卫膀胱【七】丨经尿道外科手术的深度解剖 ·  14 小时前  
蒲公英Ouryao  ·  六部门:扩大基层药品种类 ·  昨天  
丁香园  ·  血钾 > 6.5 ... ·  4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医学影像服务中心

关于放射假的所有疑问,这里都有解答

医学影像服务中心  · 公众号  · 医学  · 2017-08-09 21:24

正文


  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医学影像服务中心国内最大的医学影像专业平台,唯一拥有500例病例+征象及专题讲座




以下是【医学影像服务中心】独家收集整理的有关放射假的相关咨询问题,仅供大家参考!最下方可以留言交流。


1、放射科工作人员能同时享受放射假和年休假吗?

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当然,具体休假时间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来定。

 

2、放射科工作人员休产假就没有放射假吗?

国家规定的产假包括计划生育假、产检假、产假、难产假、哺乳假,不含放射假。按照国家规定,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

 

3、未休放射假应得到怎样的报酬?

没有法定的额外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内部规定有相应的报酬,那就有,如果没有规定那就没有。

 

4、休放射假期间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是否应扣发?

在此期间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标准工资的标准发放假期工资。奖金是否扣除、扣除多少需要根据所在科室规定执行。

 

5、单位拒绝提供放射假,可以去法院吗?

用人单位拒绝放假,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应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放假。如果已经强迫加班,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双倍或者三倍的加班费。


关注【医学影像服务中心】,你会更加了解我们影像行业里的那些事!小编微信:yxyxfw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