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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医学影像服务中心】独家收集整理的有关放射假的相关咨询问题,仅供大家参考!最下方可以留言交流。
1、放射科工作人员能同时享受放射假和年休假吗?
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当然,具体休假时间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来定。
2、放射科工作人员休产假就没有放射假吗?
国家规定的产假包括计划生育假、产检假、产假、难产假、哺乳假,不含放射假。按照国家规定,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
3、未休放射假应得到怎样的报酬?
没有法定的额外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内部规定有相应的报酬,那就有,如果没有规定那就没有。
4、休放射假期间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是否应扣发?
在此期间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标准工资的标准发放假期工资。奖金是否扣除、扣除多少需要根据所在科室规定执行。
5、单位拒绝提供放射假,可以去法院吗?
用人单位拒绝放假,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应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放假。如果已经强迫加班,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双倍或者三倍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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