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极目新闻 企查查APP 北青娱见
潇湘晨报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
江苏西子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原股东刘诗诗(本名 刘诗施)将所持5%股权转让给吴奇隆。
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4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目前吴奇隆名下九江隆之心影视文化工作室(有限合伙)、江苏稻草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均已注销。
随后,网传消息称吴奇隆和刘诗诗已经离婚。不过,据媒体去年12月报道,吴奇隆的好友曾出面回应吴奇隆和刘诗诗婚变传闻:“假的,每月来一次。” 表示吴奇隆和刘诗诗是被蹭热度的人逼得不得不低调。
谈及注销公司,好友则认为跟吴奇隆的婚姻无关,“他有很多公司,年底整理一下也没什么奇怪,注销公司跟婚姻没有直接关系。”
刘诗诗经纪公司发布的公函
去年12月23日,有账号晒出刘诗诗经纪公司发布的公函,要求账号删除“刘诗诗离婚”等相关内容,称该内容是不实且有损名誉的传言。时间落款为2024年12月20日。
次日,有媒体采访吴奇隆妈妈,隆妈否认吴奇隆和刘诗诗离婚:“两人明明好好的!”
刘诗诗和吴奇隆拍戏时的剧照
公开资料显示,吴奇隆,1970年10月31日出生于台湾省台北市,华语影视男演员、流行乐歌手、制片人、出品人
。刘诗诗,1987年3月10日出生于北京市,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影视出品人。
两人因戏结缘,合作了多部电视剧,如《步步惊心》《步步惊情》《犀利仁师》等,最终在2013年公开恋情,并于2015年步入婚姻殿堂。
刘诗诗吴奇隆结婚照
吴奇隆与刘诗诗在婚姻存续期的股份转移是否是正常的家庭财务规划?同时也有网友质疑该行为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什么样的情况下夫妻之间会出现股份转移?
记者致电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从法律角度做出科普。
付建表示:夫妻之间可以转让股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有财产投资所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七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刘诗诗作为登记股东,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就能将股权转让给吴奇隆。
夫妻之间股权转让可能因为公司业务调整,需要吴奇隆以股东身份对公司进行管理,推动业务转型;或许也只是调整家庭之间的财务归属,夫妻两人可能有其他投资计划。
但是如果代入以离婚为目的,离婚确实会涉及财产分割,财产转移的动作,
不排除是因为离婚而进行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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