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立法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进行规范,是比特币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价值的前提和保障。但要对比特币、区块链领域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分类施策,应视其行为本质进行穿透性监管和分类监管。透过表面现象看清业务实质,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综合全流程信息来判断分类业务性质,并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
特别地,对通过比特币进行合法交易的投资行为要进行立法保护和监管,对通过比特币进行反洗钱等非法行为要按照相关立法进行严格监管。
其次,
建立以比特币为基础的第三方信用机构,对比特币账户进行监管。
比特币通过公开密钥技术进行交易,因此交易中可以做到完全匿名交易,无法跟踪。另外,数字货币交易不通过任何金融或政府机构,没有第三方能够控制数字货币交易。在用户并不真正清楚工作原理和风险、法律上存在不确定性且监管缺少的情况下 ,这些事实容易引起信息不对称,引发诸如黑市交易、洗钱等犯罪活动。
建立以比特币为基础的第三方信用机构,将比特币交易纳入第三方信用机构(数字资产交易行业自律组织)管辖范围内,对比特币交易所的上线进行登记并进行财务审计,并实名认证比特币交易账户。第三方信用机构对比特币账户的严格把关,有利于跟踪比特币账户,从根源上杜绝比特币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