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前文分析,结合近年来典型网络群体极化事件的共同特征,笔者发现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群体极化的产生和演变与以下因素有关:
(一)源头事件刺激社会现实矛盾
在本文探讨的“江歌案”中,反映
出网民对“正义”的渴望以及对“非正义”的愤慨。进入到具体的文本情境还可发现,网民在“正义”诉求上的表达,往往并不是就事论事,而会经常使用源头事件之外的、与其核心诉求有关的其他事件,来强化其主张,增强议题的严重性与紧迫性。
由此来看,对网络群体极化机制的分析实际上不应局限在观点讨论、倾向分化等群体决策层面,而应将视角拓宽至整个社会生态。也就是说,“江歌案”等群体极化事件中的极端趋向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特别是与转型期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的普通公众被剥夺感和焦虑感增强有极大关联。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当群体极化源头事件本身与普通大众利益诉求相关联、与大众普遍心理和关注焦点相契合时,往往会借助移动互联网平台迅速发酵,在短时间内形成范围广、影响深的网络舆论浪潮,引发网络群体极化事件。
(二)自媒体触发极端情绪
在“江歌案”舆情发展的早期阶段,自媒体在极端情绪的表达方面扮演了关键的角色。
与此相对应的是,专业新闻媒体却存在传播介入滞后、引导角色缺失、纠正作用不足等问题,难以对网络群体极化形成有效抑制。
笔者综合专业新闻媒体在江歌案中的表现,认为专业新闻媒体引导效果的不显著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其一,专业新闻媒体多是在网络空间已经形成比较明显的态度倾向和范围较广的轰动效应时才介入报道;其二,一些新闻媒体即便介入报道,也未能提供更加全面充分的事件信息,反而以网络空间的既有信息为内容蓝本;其三,即使有新闻媒体试图对热点事件进行全面报道和深度分析,也常因介入时间太晚、网络群体已经集结、网络舆论已然固化,无法阻止网络群体极化的发展;其四,受专业新闻观念的影响,新闻媒体往往重事实、轻评论,而网民受简单化的思维惰性影响,更容易接受情感判断而非事实逻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新闻媒体在舆论引导中的作用。
(三)网民媒介使用特点加速形成极化倾向
尽管前文提及的自媒体对于引爆网民的极端态度而言作用明显,但假如大多数网民具备较高的媒介素养,比如媒介使用素养、信息消费素养、信息生产素养和社会参与素养,那也能对群体极化的生成和发展加以抑制。然而目前的状况却是,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网民的选择性信息接触、碎片化阅读和激进化表达等特点使极化倾向不减反增。
学界普遍认为,网络群体极化与网民选择性接触互联网内容有关。在选择性接触机制的作用下,网民在浏览互联网信息的过程中将不断加固既有立场、为自身观点补充新证据,这使得阅读同一类文章的网民选择接近的立场并聚集起来,组成以持有相同观点和态度为基本要求的网络群体,很容易在自媒体煽动下走向极端化,形成“偏见共同体”。
碎片化阅读是学界普遍认可的网民媒介使用行为的另一重要特征。这种碎片化的浅阅读,对信息处置、逻辑思辨、批判思考等能力的要求相对较低,使网民形成了思维惰性,不太愿意接触需要进一步加工或深度思考的内容,而更希望选择判断清晰、立场明确的内容。其结果是网民容易受到简单化思维的引导,忽视事件的复杂面,习惯于接受片面化、简单化的描述,当复杂的社会事件、议题被简单化为二元对立,网民就很容易选择统一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