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是推动落实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上海市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及《工信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4〕41号)的要求,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组织开展2024年本市高新技术火炬统计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内容和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以下简称统计报表)
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下简称年度报表)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在工信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行登录填报。
(一)组织实施:
各区科委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统计年报和高企发展年报工作。各统计对象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填写报表。
(二)填报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本市近三年内认定或在籍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及管理机构均需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登录,企业的登录账号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或企业用户申诉形式找回(在高企系统中重新设置过密码的企业用户,可通过重设的密码登录)。
(三)报表填报时限:
企业《企业统计年报》填报日期
: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
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时间在填报截至日期后,可向注册地所在区科委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但统计报表最晚提交时间不超过信息披露后3个工作日。
企业《高企发展年报》填报日期
:2025年1月1日—2025年5月31日。
(四)实施方式:
企业填报:
企业登录“单点登录平台”,高新技术企业选择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企业按步骤完成企业统计年报,企业在填报数据时,如出现系统提示错误须修正,如果系统出现错警因须提交情况说明。
部分企业报送纸质报表:
2024年度企业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打印《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纸质报表,加盖公章签字后,快递报送注册地所在区委;销售额不到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报表。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工信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指示,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火炬统计调查工作任务。
1、如企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在工信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上及时做好单位信息更新。
2、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企业将被取消高企资格。
3、浏览器推荐使用360,Chrome,EDGE等。
4、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
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市认定办联系电话:
64839009-170
联系地址:
钦州路100号1号楼319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