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1:本案退赔对象和各集资参与人待退赔金额、首次退赔金额?
答:本案退赔对象为本金未足额受偿的集资参与人,即投资金额大于提现金额的投资者,提现转出的回报、利息等属于提现金额。本案待退赔总金额为 1879297527.91 元,本次可退赔金额为 115381580 元,退赔比例约为 6.14%。集资参与人可在收到本次退赔金额后自行计算个人退赔金额,计算方法:个人待退赔金额≈个人本次退赔金额÷0.0614。
问题 2:一定要使用投资时的银行账户来领款吗?
答:集资参与人领款的银行账户需为本人名下常用的 I类银行储蓄账户,提交前请确认该账户不存在被冻结、被限制收款金额或休眠状态等情况,否则将无法收取本案款项。
问题 3:集资参与人已更改姓名的,如何办领款?
答:已更名的集资参与人暂无法在“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办理领款手续,有该情况的集资参与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邮寄(收件信息详见文末)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新姓名)、户口本复印件(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证明更名事实的材料)、填写好的收款账户确认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3,填写新姓名并备注原姓名)、本人新姓名名下的收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本人手持身份证和收款账户确认书的照片打印件各 1 份,并需在1述文件空白处签名、按手印,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问题 4: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如何办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