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出售、转让有哪些规定?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
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
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
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购房人应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转让申请,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具体办理指南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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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有产权住房可以抵押吗?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
可依法将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用于抵押。
其中,代持机构抵押融资只能专项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和运营管理。
(三)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
向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
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向当事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在附记栏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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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京共有产权房能出租吗?
是可以出租的哦!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用于出租,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
图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五)共有产权住房收房后可以更改装修吗?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要求,共有产权住房依合同约定自交房之日起
五年内
不得对内部装饰装修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