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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批准:开除叶锦锐党籍

城事导航  · 公众号  ·  · 2025-01-05 00:00

正文


长安街知事


据广东省东莞市纪委监委1月4日消息,清溪镇党委原书记叶锦锐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叶锦锐 资料图


叶锦锐出生于1965年3月,东莞人,曾任东莞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东莞市产业合作办公室主任。


2011年起,叶锦锐在黄江镇工作,曾先后任镇长、镇党委书记。2020年11月,任清溪镇党委书记。2024年4月被查。


“双开”通报显示,叶锦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用地性质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锦锐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东莞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叶锦锐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此外,终止其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清溪镇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叶锦锐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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