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4年5月25日9:00—6月7日16:00。
每人根据个人意愿限报1个岗位。报名日期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中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或逾期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或提醒。
2.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s://rszp-443.webvpn.wzvtc.cn),点击右上角注册账号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点击“申请职位”报名,同时上传身份证、一寸免冠电子照、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人才层次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聘书等应聘岗位必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16:00。初审结果以学校招聘网站内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初审截止后,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研究并报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网站(https://rszp-443.webvpn.wzvtc.cn)发布补充公告,明确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三)资格复审
采用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录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四)考核方式
1.教师岗位
采用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主要考查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低于1:5的全部入围试讲),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现场备课2小时,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
2.实训管理员、心理健康中心指导教师、辅导员岗位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知识或技能。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低于1:5的全部入围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需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公布。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负。
3.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wen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不能向我校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的,不予录用。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聘任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