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期文章发布的纪委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中可以看出,纪委的问题线索主要有十二种来源。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归为问题线索的只是其中一种。
以最近火爆的万年县县委书记毛奇案为例,该问题线索的直接来源是人员投案自首。
而间接来源是群众信访举报或者说声新闻舆论曝光,并非监督者通过监督检查发现。
从
《
近几年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数据汇总
》来看,年均60多万个案子,到底有多少是监督检查发现的呢?
具体数据不详。
我们从2018年到2023年全年立案的数据来看,每年的数据基本平稳,如果投入在每一个案子的精力基本相当的话,说明纪检监察机关投入在办案的精力上总体保持不变。
从2018年到2024年的上半年立案数据来看,前面几年的数据基本平稳,今年上半年则有明显的增幅。说明今年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投入在办案的精力上明显有所增加。
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两大业务是纪检监察机关投入精力最多的业务。
我们仅从理论上做两种假设来探讨监督与办案的逻辑关联。
1.如果大部分成案的问题线索是监督检查发现的。
为了追求办案的震慑效果,加大办案力度提升立案数量质量的前提,一定是把监督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那么,如果强化监督这个首责的作用,加强监督,也能提升办案的数据。
2.如果小部分成案的问题线索是监督检查发现的。增加办案的精力
,势必会挤占监督的精力。那么,如果强化监督这个首责作用,加强监督,可能对办案的数据提供不了太多贡献,甚至因为监督到位了,增量问题变少了,更会影响办案数据的增长。因此,监督会逐步弱化。
现实里,属于哪种情况,或许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