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来看,聘用制书记员本身就把此项工作当做一个跳板,又有多少人会秉持司法公正理念。
文 |
谭敏涛
来源 | 谭敏涛的法律博客
(首发于律事通微信公众号)
日前,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人社部联合发文,对法检两院聘用制书记员做出规定。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中规定,一方面,聘用制书记员将被纳入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由人民法院与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采取省级统一招聘模式,加强聘用制书记员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另一方面,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障,落实经费来源渠道。
最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指出,开展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旨在探索通过编制外聘方式增补书记员,畅通书记员职业发展路径。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改革奠定基础。
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同为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主要从事开庭准备工作、法庭记录、通知当事人、卷宗装订等事务性工作。
工作强度一点不比法官助理低,任务一点不比法官助理少。但是,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却差强人意,甚至可以说,远远不能让聘用制书记员安心工作。
从《聘用制书记员改革方案》来看,通篇多是管理,但对于待遇这一块却是轻描淡写,只说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动态调整,但缺乏限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导致在基层执行时,聘用制书记员的待遇就变成了就低不就高,可以说,能有多低,就有多低。
据我一位好友描述,她在基层法院做聘用制书记员七年,工资从760元涨到现在的1800元,而且,这1800元还未扣除社保,到手工资每月1580元,这就是她在陕西省省会城市法院的全部收入,好几次她都想离开,但她的指导老师极力挽留。
我想,站在法官的角度,很难找一位和自己合得来的书记员,更难得是,她是法律专业出身,做书记员得心应手,但即便如此,她依然想走,只因在待遇方面,法院给她的,很难让她满意,而且,法院的各类福利待遇均与她无关。直到最近,法院又将她们改成劳务派遣模式,这样,一些书记员便执意离开,而基层法院,又开始新一轮招聘书记员。
有人将聘用制书记员称之为“司法民工”,干一样的活,甚至于,干最累最多的活,拿的却是最低的薪水,是名副其实的廉价劳动力。
为何法检两院的聘用制书记员福利待遇很差呢?这是
因为基层聘用书记员并未被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致使法检两院给聘用制书记员发放工资都是从在编人员的经费中抽取部分经费,这样,数额便十分有限。
工作的薪酬标准,映衬的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在单位的价值。薪酬标准过低,这项工作干起来便纯属应付,出现差错就在所难免,毕竟,责任心是建立在对工作认同,对工作有干劲的基础上,聘用制书记员拿最低的工资,何以要求他们拿出十分的热情来对待这份工作?
搜索一下各地法检两院招聘书记员的相关情况发现,聘用制书记员基本都是低工资,无福利,任务重,无前程,而且,多以当地最低工资为标准上下浮动。
1、
吉首市检察院
将聘用制书记员委托给第三方单位招聘,即劳务派遣模式,书记员基本工资为每月2000元,每增长工龄一年每月增加100元,止2500元封顶,绩效工资每月500元,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2、
莆田中院
招聘书记员,工资明确为基本工资不低于福建省政府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3000元,专业要求是非法律专业为本科,法律专业要求专科。
3、2017年2月,
江苏省检察机关
对外招聘977名书记员,然后,江苏省三级法院又招聘1098名书记员。用工形式属于劳动合同制。工资标准为,只要正常工资,能拿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倍,而江苏省最低工资中最高额标准为1770元,也就是说,江苏省法检两院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大致为3000元。
4、
天津市第一中院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每月工资为3000元,缴纳社保,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5、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加30元工龄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就餐补助、出差补助等与机关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相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通过上述公告可以看到,各地对于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基本都维持在3000元左右,有的地方更低,而且,增长幅度十分有限。除了上述工资之外,在编人员的补贴、绩效和过节福利和聘用制书记员没有任何关联。更有一些聘用制书记员会成为法官犯错的替罪羊,大不了对聘用制书记员予以辞退来搪塞舆论和应付追责,就和企业辞退犯错员工一样。
上述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情况,和工作努力与否,任务完成与否关联不太大,这就导致,一些书记员工作不尽心,工作不认真,但限于书记员难招,法检两院基本就是将就着用,不敢轻易辞退,除非书记员严重违规。
聘用制书记员的专业五花八门,各个专业均有。
虽然更多的法检两院要求法律专科,其他专业为本科学历,但是,能获得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者,如果真想从事法律职业,都会通过各类方式拿到本科文凭,一旦通过司法考试,就会立马离职,可以说,聘用制书记员就是法律专业学生的跳板,而不是他们的理想追求。
我在基层法院和本地中院即见到有计算机专业、医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加入书记员队伍,一问他们,仅仅是把这个工作当做一个临时过渡,等到有合适的工作立马走人,这样的法检书记员队伍,又何以能让法官和检察官们放心使用呢?
从各地频频招聘书记员亦可证明,聘用制书记员的离职率相当高,而且,比起其他企业,这是一个离职率压根不敢统计的行业,因为一统计,简直超过离职预警线。
工资本身过低,而且增长速度过慢,让人看不到前程和未来,用工方式还变为劳务派遣,很多聘用制书记员便一走了之。
可以说,他们其实不想走,其实想要留,但是,留下来,多没有勇气。与在编人员的巨大心理落差就是一大梗。而且,工资待遇低到尘埃,还让人看不到增长的希望,到了一定阶段,他们便面临着结婚生子、买房装修,家庭开支增大,这让他们拿什么养家糊口?每月拿到手的工资,就只够生活,没有多少积蓄,谁会把一个工作干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