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屋
本是开心的事情
但有时会因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
或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引发纠纷
那该如何化解这些纠纷
某公司为客户小周装修某小区房屋,后某公司认为装修已经完工,尾款理应支付,而小周则认为装修存在厨房灶具未安装、部分柜子未制作等多处“烂尾”情形,且已完工部分存在质量问题,如墙面开裂、柜门不严等。双方对于案涉装修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已完工部分价款等分歧较大,始终争执不下。某公司遂将被告客户小周诉至静海法院,要求其支付装修尾款5300元。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立即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一方面
告知双方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及法律适用,将启动质量问题鉴定、造价鉴定等多个鉴定程序 ,且双方需根据责任分担鉴定费用,极可能加大双方诉讼成本。
另一方面
,法官积极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放下成见。
最终,双方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告公司同意减免部分尾款,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小周当场履行4000元装修尾款,这起因房屋装修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任某是一名从事装修业务的个体户,曹某经营墙板出售业务。2024年6月,任某为业主郭某进行房屋装修,装修款总计27000元。装修期间,任某在曹某处订购了价值5700元的墙板,待装修进入尾声,郭某验收时发现墙板不平整,遂要求任某将所有问题墙板进行拆除。
面对业主对于装修质量的不满,任某随即找到曹某进行协商,曹某亦同意进行适当补偿,承诺将货款退还。与曹某协商后,任某便与业主展开诚恳沟通,最终与业主达成扣除一万元装修款的协议。
双方几经商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任某将曹某诉至静海法院,并要求曹某支付一万元赔偿款。
在经过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均同意调解且本案争议并不大,因此积极组织双方进行
“背对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当事双方的“心声”。任某表示十分气愤曹某其出尔反尔的态度。而曹某表示,墙板出现不平整应该与当时的施工技术、墙面湿度均存在关系。且这批墙板一共价值5700元,利润已经十分微薄,赔偿金额最高能接受3000元。
承办法官紧抓矛盾症结焦点,积极引导双方以“解决问题”为优先,最终,双方同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协议,曹某当庭向任某支付4000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